第413章 放我出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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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什麼莫麟會感嘆的原因。
沒人是傻子。
唐門忽然冒出了個許新。
而且還是當年甲申之亂,三十六賊之一。
說明昨晚絕對發生了不小的事情。
這裡面有多少是公司的手筆,有多少莫麟的參與?
沒人知道。
郝意也不想知道。
畢竟,對任何人而言,知道太多都不會有好事。
何況莫麟還是哪都通如今的真正管理者,是凌駕於董事會之上的總指揮。
連趙方旭為首的董事會,都要聽命於莫麟。
他這個大區負責人,怎麼可能跟領導的領導的領導對著幹。
直接裝瞎,裝聾,看不見,聽不著。
並且表示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如此。
不僅自身不會有任何事情。
還能向莫麟賣好。
一舉兩得。
莫麟叫來此處分公司的負責人,讓他幫忙去食堂打個飯來。
隨後前往了公司拘留室。
現在職能已經發生變化了的哪都通。
在每個城市分部都設立了拘留室,審訊室等。
此刻的哪都通。
已經具備了一點執法部門的權力。
乃是真正異人界的公安機關。
來到地下一樓的拘留室。
莫麟就聽到丁嶋安的哀嚎。
“放我出去啊,我是無辜的,我沒有犯法!”
“我要求找律師!我要求打電話!”
“嚼嚼嚼~”
負責看守的公司員工,表情有些無奈。
“丁嶋安,你從早上到現在都嚎了兩個多小時了,能不嚎了嗎?”
“你想吃龍抄手,想吃鍋盔,想吃油茶,我都給你買了。”
“你還要咋樣?”
拘留室裡。
丁嶋安啃著鍋盔,擦去嘴角的渣子,看著公司員工道:“我就是想出去,兄弟,大哥,你能放我出去嗎?”
公司員工呵呵一笑。
“你想啥呢,既然你被關進這裡,就證明你違法了。”
“等對你的調查出來,我們會根據你犯得事進行處理,但就我所知,你做的和參與的那些事情,應該夠判你幾年的了。”
“什,什麼?判幾年?!”
丁嶋安一愣,立馬覺得手裡的鍋盔都不香了。
“你是不是在嚇我?”
“嚇你?”
公司員工嘴角一揚,一手叉腰,一手大拇指指著自己:“本人已經背完治安管理處罰法,常見、重點的罪名也背了二分之一。”
“雖然肯定沒律師那麼牛逼,但也絕對能判斷一些小案件。”
“我對你的判斷,大差不差就是這樣。”
“嘿嘿,堂堂異人界的兩豪傑,打架最厲害的三人之一,丁嶋安。”
“要進監獄咯。”
“傳出去肯定能讓異人界更加清楚普法的重要性。”
公司員工的話。
直接把丁嶋安嚇得臉色都僵硬了。
鍋盔直接掉地上,上前抓住欄杆問道:
“你,你們認真的?還要傳出去?”
“不要啊,傳出去我就真沒臉見人了,會被老那嘲笑死的!”
公司員工惡趣味的笑道:“那就跟我沒關係了,要怪,就怪你為什麼違法了吧。”
不遠處的莫麟聽到兩人對話。
加上恐怖的感官,能夠讓他清晰‘看’到丁嶋安的表情變化。
頓時忍不住笑了。
他將注意力,放在腦海裡的《罪獄錄》上。
【犯人:丁嶋安】
【罪惡值:5點】
【狀態:關押中】
【收益:隨機修為/天】
【犯人:許新】
【罪惡值:2點】
【狀態:關押中】
【收益:隨機修為/天】
凌晨在把兩人關進拘留室的時候。
兩人就已經登上了《罪獄錄》。
看到兩人的罪惡值。
莫麟也不怎麼驚訝。
丁嶋安雖然在圈內的口碑很好,人品也是公認的大拇指級別。
但所作所為,確實是觸犯了法律。
即便他本人沒有作惡。
《一人:我攜國家律法,鎮壓異人界》 第413章 放我出去!(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