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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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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社交媒體去挖掘線索在這事兒上肯定是行不通的。

藉助警方的力量更是扯淡。

走訪相關地點尋找線索...在馬家姐妹失去蹤跡至今已有十五年的情況下同樣不現實,更何況該走訪的黃玉珠跟福利院那邊肯定已經都走訪過了。

至於說透過科技,利用面部識別技術去進行預測成年後的相貌,準確性太過於有限,直白點說就是不靠譜。

如此情況下。

該特麼怎麼突破?

陳牧覺著自己的大腦cpU快要被燒乾了。

種種方式在他腦海中一一出現,可卻又一一被排除掉。

“關於馬家姐妹,當年逃出福利院後只有三種可能。”

“要麼被拐了,要麼遇害了,要麼被人收養並且被收養方捂住了這事兒!”

“遇害應該不至於,如果是遇害的話除非毀屍滅跡,不然小小一個縣城裡早就滿城風雨,為此這種機率應該是相對較低的!”

“那就只剩下被拐以及被人收養的可能了...”

“可是被拐的話,根據諸多拐賣案例來看,八九歲並且還是女童,後續的生活經歷絕大多數都是黑暗的,甚至是猶如人間地獄都不過分,如果是這樣,那麼在那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女孩,有可能會有那種抽絲剝繭查詢出當年那場事故真相所在的能力嗎?”

“即使是查出的話,又有可能在‘6·21’一案上做得如此完美嗎?”

“所以若是馬家姐妹跟‘6·21案’有關的話,當年被拐的機率理應也不會太大!”

“最後是被收養——”

“若是這樣,那麼問題又來了,是本地人收養的,還是被當時恰巧在新沂縣的外地人收養的?不對,後者可能性不高,只有六七歲的馬小玲還好說,但八九歲的馬小玲有可能會跟著一個陌生外地人離開嗎?再一個黃玉珠跟福利院當年報過案,拋開當時有沒有監控不說,如果姐妹倆是跟著外地人離開陽城,那麼走訪各個車站時也不至於沒有線索,除非說是被私家車給帶走——”

“不,不管馬家姐妹是被陽城本地人收養還是外地人收養,基於‘6·21案’若是跟馬家姐妹有關,那對方應該都是在陽城市區生活才對,否則對方如何會認識自己?不認識自己的話,又如何能拿到自己的指紋跟頭髮並且栽贓陷害自己?畢竟《我真不是罪犯》的書評區中出現過的那條書評,足以說明對方一定是認識自己,並且對自己存在仇恨的!”

想到這。

陳牧走到黑板上快速寫下。

收養,陽城市區生活,認識自己...

寫出這幾個詞後。

頓了頓。

又寫上‘行兇者成年男性’。

完事眉頭一皺,將‘行兇者成年男性’這個字圈了起來。

一時間陳牧有點亂了。

雖然過往自己接觸過的案件中,不乏許多願意為女人賣命,甚至甘願淪為對方工具傀儡的男人。

但在‘6·21案’上,如果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如果自己的方向錯誤,那就意味著所做的一切全都白瞎了。

然而問題是。

除了眼下這一方向,自己還有其他選擇嗎?

目前只有兩處線索。

一處是唐文禮。

一處是馬家姐妹。

真要說起來的話,結合行兇者是成年男性,並且跟唐文旭一家不陌生的情況下,看上去唐文禮也是潛在作案可能的,畢竟唐文旭一家雖然照顧過他,可他也給唐文旭頂包進去坐了三年,出來後雖然也繼續待在唐成輝手底下工作,但唐成輝那邊畢竟好幾年前就已經舉家移民國外了。

假設後續失業的唐文禮有可能因為生活拮据或者不如意,從而拿當初頂包的事要挾唐文旭進行不斷索取,再之後隨著唐文旭無法滿足他導致雙方關係徹底鬧掰,從相互恩人的關係成了相互仇人,最後引發了血案——

可問題是,如果這種假設成立,就算唐文禮跟唐文旭真成了仇人,又至於滅門唐文旭一家嗎?而且是以那種極端到扭曲了人性的方式去滅門對方一家嗎?另外...初中沒讀完的唐文禮又能以近乎完美不留痕跡的方式去復刻《我真不是罪犯》的那段犯案情節嗎?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自己壓根就不認識唐文禮,之前連這個名字聽都沒聽說過,又何來對方取得自己的指紋跟頭髮進行栽贓陷害?

出於這種種的不合理,陳牧只能將唐文禮這條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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