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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緊鑼密鼓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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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伯和付伯伯當時給我介紹的那個嫂子,就是現在的嫂子。在當時他們剛起了個頭,還沒待父母做好準備,便趁熱打鐵,緊鑼密鼓的策劃,讓新嫂子來和哥哥見面,瞧家。那時候未結婚的嫂子,不能叫嫂子,正如未結婚的姐夫只能叫哥一樣,否則人家會不好意思,也顯得沒有禮貌對人不尊重。因為我最小哥哥比我大十歲,所以,就管新嫂子叫大姐,但父母說我有大姐,為了區分開,我嫂子姓唐,讓我管她叫唐大姐。我覺得,帶個姓氏,有些繞舌,還是叫大姐的好。所以嫂子和哥哥沒結婚之前,我都管她叫大姐。

記得那年臘月二十八,媒人陳伯伯的女兒,我嫂子的大嫂前來通知父母,說馬上快過年了,年前這兩天你們準備一下,正月初二我家小姑娘要來瞧人帶瞧家,如果雙方沒意見,就可以訂婚了。這突如其來的喜訊,搞得父母親有點兒暈頭轉向,措手不及。高興的答應著,一時間又不知該從何入手準備,畢竟沒有辦過這麼急的事兒嘛。只好問計於陳伯伯的女兒,嫂子的大嫂。那位大姐,不好意思的跟父母親說,您看著適當發點錢給我家小姑娘買身衣服準備個紅包就行了,其他的事兒,您自己看著辦吧。憑您的經驗,年齡,您過的橋比我走的路都多,應該知道怎麼辦吧。不過提醒您一下,我那小姑娘個頭高,衣服要買大號的。說完後便急急忙忙的要走,母親,想留她吃飯,因為在她剛來時已經將準備過年的臘肉切了一塊,下了鍋。可是怎麼留也沒留住她。最後眼看著母親又將已下鍋的,香噴噴的肉,盛了起來,準備過年時待客吃,饞的我欲流出的口水又咽了回去。

那個年頭,家境貧寒,物資匱乏,如果不帶客,不逢年節,是捨不得吃肉的,甚至連好一點的菜,像豆腐豆芽,都很難吃的上,雞蛋魚肉更甭提了。印象深刻的一次傍晚,家裡來了位客人,也是要給哥哥介紹物件的,母親趕緊跑到一家做豆腐的那兒買了塊豆腐回來,又準備抓只雞殺。客人見母親忙的不亦樂乎,不好意思的說,事兒還沒辦成,怎麼好意思就吃飯呢?等事辦成了再好好安心的,不光吃飯還要喝喜酒呢。說完便起身要走,父母親留了半天,把人家衣服都快拽掉了,也沒留住他。等客人走了之後,母親將買的豆腐放鍋裡煎好,撒上鹽盛起來,放到竹筐裡面晾著,說等下次再來客時就不用再買了。

那日,陳伯伯的女兒走後,父母親確實為難了,第二天就是臘月二十九,還有一天就過年了,賣糧食都來不及,因為收糧的糧站都打了烊。算一下買衣服加紅包,還有媒人陪新嫂子人的紅包,再弄一桌像樣的酒菜,可得不少錢呢。那一宿父母都沒閤眼。最後父親終於想出來一個辦法,上城裡小爺家看看能借多少錢,另外再看哪個姑姑有新衣裳,是否能借來一身,如果新嫂子看不上,或不想要,再還回去,若是要了,那就折成錢還給姑姑,或過後再給買一套。拿定主意,天還沒亮,熬了一宿的父親便起身進城去了。

小爺家有六個女兒,一個兒子。即我有六個姑姑,一個叔叔。大姑二姑沒有印象,因為她們當姑娘在家時,我還太小,不記事兒。後來出嫁了,又很難遇上,只知道當時大姑是老師,大姑父在教育局工作,但從沒見過,或許小時見過面,但未能記住。二姑和二姑父在鄭州鋁廠工作。記得那一年,二姑從鄭州回來說,她們家的女兒玥,該上幼兒園了,卻查出了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像正常小朋友一樣入園上學,而她們夫妻倆又各自忙著工作,沒時間在家裡照顧她,想跟父親商量,是否能讓我的哪位姐姐前去幫忙帶孩子?父親滿口答應了,回來和母親商量,原本想讓三姐去的,可是四姐一聽說要去鄭州,能離開這個每天吃不飽穿不暖的窮地方,鬧著非要去。父母想著誰去都一樣,也就默許了。當年四姐虛歲才十三四歲,按週歲也就十一二歲那樣,來到城裡,二姑一看太小了,怕她做不了家務,帶不了孩子,不想要她去。後來還是小爺小奶說,農村生活困難,你大哥家是有好幾個女兒,但大的都能掙工分了,怎麼捨得讓你帶走?還想留在家裡幫忙掙兩年工分呢。你就帶著這個吧,能在你們上班走了,幫你們看個門,在家裡給玥做個伴兒就行了,家務活你可以慢慢的教她學著做。二姑也就沒有再說什麼了,帶著四姐去了她們家,一呆就是兩年。其他的幾位姑姑和老爹我都比較熟悉。

臘月二十九那天大清早,父親便匆匆忙忙來到小爺家,並說明了來意。小爺趕緊將家裡一百多元的現金悉數拿出,還擔心不夠,又動員幾個姑姑和老爹將工資借出一部分,總共湊了二百塊錢,交給父親,問夠不夠用?父親說錢是夠了,又說想借衣服一事。於是小奶便找各位姑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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