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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真正的作家永遠只為內心寫作,只有內心才會真實地告訴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麼突出。內心讓他真實地瞭解自己,一旦瞭解了自己也就瞭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這個原則,可是要捍衛這個原則必須付出艱辛的勞動和長時期的痛苦,因為內心並非時時刻刻都是敞開的,它更多的時候倒是封閉起來,於是只有寫作,不停地寫作才能使內心敞開,才能使自己置身於發現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靈感這時候才會突然來到。

長期以來,我的作品都是源出於和現實的那一層緊張關係。我沉湎於想象之中,又被現實緊緊控制,我明確感受著自我的分裂,我無法使自己變得純粹,我曾經希望自己成為一位童話作家,要不就是一位實實在在作品的擁有者,如果我能夠成為這兩者中的任何一個,我想我內心的痛苦將會輕微得多,可是與此同時我的力量也會削弱很多。

事實上我只能成為現在這樣的作家,我始終為內心的需要而寫作,理智代替不了我的寫作,正因為此,我在很長一段時間是一個憤怒和冷漠的作家。

這不只是我個人面臨的困難,幾乎所有優秀的作家都處於和現實的緊張關係中,在他們筆下,只有當現實處於遙遠狀態時,他們作品中的現實才會閃閃發亮。應該看到,這過去的現實雖然充滿魅力,可它已經蒙上了一層虛幻的色彩,那裡面塞滿了個人想象和個人理解。真正的現實,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現實,是令人費解和難以相處的。

作家要表達與之朝夕相處的現實,他常常會感到難以承受,蜂擁而來的真實幾乎都在訴說著醜惡和陰險,怪就怪在這裡,為什麼醜惡的事物總是在身邊,而美好的事物卻遠在海角。換句話說,人的友愛和同情往往只是作為情緒來到,而相反的事實則是伸手便可觸及。正像一位詩人所表達的:人類無法忍受太多的真實。也有這樣的作家,一生都在解決自我和現實的緊張關係,福克納是最為成功的例子,他找到了一條溫和的途徑,他描寫中間狀態的事物,同時包容了美好與醜惡,他將美國南方的現實放到了歷史和人文精神之中,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學現實,因為它連線著過去和將來。

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寫現實,可他們筆下的現實說穿了只是一個環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現實,他們看不到人是怎樣走過來的,也看不到怎樣走去。當他們在描寫斤斤計較的人物時,我們會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計較,這樣的作家是在寫實在的作品,而不是現實的作品。

前面已經說過,我和現實關係緊張,說得嚴重一些,我一直是以敵對的態度看待現實。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內心的憤怒漸漸平息,我開始意識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尋找的是真理,是一種排斥道德判斷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發洩,不是控訴或者揭露,他應該向人們展示高尚。這裡所說的高尚不是那種單純的美好,而是對一切事物理解之後的超然,對善與惡一視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這樣的心態下,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寫作過程讓我明白,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

餘華·活著 一

我比現在年輕十歲的時候,獲得了一個遊手好閒的職業,去鄉間收集民間歌謠。那一年的整個夏天,我如同一隻亂飛的麻雀,遊蕩在知了和陽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歡喝農民那種帶有苦味的茶水,他們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樹下,我毫無顧忌地拿起漆滿茶垢的茶碗舀水喝,還把自己的水壺灌滿,與田裡幹活的男人說上幾句廢話,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竊竊私笑裡揚長而去。我曾經和一位守著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個下午,這是我有生以來瓜吃得最多的一次,當我站起來告辭時,突然發現自己像個孕婦一樣步履艱難了。然後我與一位當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門檻上,她編著草鞋為我唱了一支《十月懷胎》。我最喜歡的是傍晚來到時,坐在農民的屋前,看著他們將提上的井水潑在地上,壓住蒸騰的塵土,夕陽的光芒在樹梢上照射下來,拿一把他們遞過來的扇子,嚐嚐他們和鹽一樣鹹的鹹菜,看看幾個年輕女人,和男人們說著話。

我頭戴寬邊草帽,腳上穿著拖鞋,一條毛巾掛在身後的皮帶上,讓它像尾巴似的拍打著我的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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