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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阿甘正傳

作者:'美' 溫斯頓·格盧姆

內容簡介:

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弱智和白痴,但他天性善良單純,加上天賦異稟,使他先後成為大學美式足球明星、越戰英雄、世界級乒乓球運動員、摔跤選手、國際象棋大師和商業大亨,既獲得肯尼迪總統的接見,約翰遜總統的授勳,甚至還無意間發現了水門事件的真相!阿甘“轟轟烈烈”的傳奇一生,看似茺誕不經,其實正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國曆史與社會的縮影,透過阿甘的眼睛,也讓我們看到了世態的險惡複雜與庸俗市儈,而更覺人性真誠的可貴。 小說語言平易而風趣,阿甘的人生感悟更是充滿了哲理意味,實在值得自以為是的世人深思。

作者簡介:

溫斯頓·格盧姆(1945——),美國作家。生於華盛頓特區,在亞拉巴馬州的莫比爾長大,畢業於亞拉巴馬大學。曾做過越戰隨軍記者,後來從事專業寫作。自一九七八年以來發表過七部作品,包括頗受好評的越戰小說《緬懷好時光》,以及得獎的《逝夏》。傳記作品《與敵人對談》,曾榮獲一九八四年的普利策獎提名,一九九五年出版的《光榮的壽衣》,描述了美國南北戰爭中最後一場大戰役的歷史,涉獵的題材可謂十分廣泛。《阿甘正傳》是葛魯姆一九八六年發表的諷刺喜劇作品,隨著改編成電影,使他一舉躍登暢銷作家之林。

正文

第一章

朋友:當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態度惡劣。吶,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是這樣。話雖如此,我並不埋怨,因為我自認生活過得很有意思,可以這麼說。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痴:我的智商將近七十,這個數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們是這麼說的。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智障;但是,我個人寧願把自己當作是個半智,或是什麼的——絕不是白痴——因為,別人一想到白痴,多半會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種兩個眼睛長得很近,而目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裡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地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成果醬似的糊成一團。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正在他家院子裡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於是,他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嫌點錢?”我說:“嗯,想,”於是他派我去攢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裡,推著車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麼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裡只說得出一句“謝謝”之類的蠢話,然後走上街,手裡拿著那張鈔票——摺上,開啟,摺上,覺得自己真橡個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痴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麼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傢伙筆下的白痴,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福克納的白痴,班吉,甚至《殺死後舌鳥》裡頭的瑞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痴。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裡頭的連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痴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裁同意,隨便哪個白痴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後,我媽媽給我取名福雷斯特,因為內戰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福雷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福雷斯特將軍有什麼親戚關係。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戰結束之後他創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點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狗屁”還是什麼的傢伙,他在城裡開了一家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過那家店,從窗予往裡望,他在店裡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後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等等來嚇我。我嚇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的車子後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家交給我媽。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將軍有啥豐功偉績、創立那個三K黨的玩意可不是什麼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痴都會這麼告訴你。不管怎麼說,我的名字就這麼來的。

我媽是個大好人。人人都這麼說。我爸,他在我剛出生之後不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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