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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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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時道:“謝謝他,也請你轉告上校,要是我們找不到郭先生,警方也找不到!”

那警官帶著一種無可奈何的神情離去,我在他離去之後,幾分鐘也出了門,到了小郭的偵探事務所之中。

在小郭失蹤之後,我幾乎每天都來,而且在無形之中,成為這間偵探事務所的主持人。

當然,我主持這間偵探事務所,和小郭在主持的時候不同,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案子,而集中力量,專門偵查小郭的下落。

我才坐下來,兩個能幹的職員就來向我報告,他們是我派去,在小郭住宅外,日夜二十四小時,不停守護郭太太的八名職員中的兩個。

我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我想到,如果小郭的失蹤,是因為他在某一件案子的偵查中,和甚麼有勢力的犯罪組織結下冤而種下的因,那麼,小郭有麻煩,郭太太也可能有麻煩。

我甚至於期望著,會有人去找郭太太的麻煩。因為那樣,我就可以在毫無頭緒的情形下,獲得線索。

可是,那八個職員的每一次報告,都是令我失望的,郭太太在家裡靜養,除了不斷有人去探望她,慰問她之外,她沒有任何麻煩。

我深信,這一段日子之中,最難過的是郭太太,但是我想不出甚麼話去安慰她,我所能做的是,盡我的一切努力,將小郭找出來如果他還在世上的話。

小郭的失蹤,實在太離奇和不可思議,最不可能的是,在海中撈起來的汽車,車門上著鎖,我推斷,小郭是在半途中遭了意外,然後又有人將他的車子鎖上門,推進海中去。

那麼,遭受的是甚麼意外呢?

傑克上校託那警官帶口訊給我,叫我不必瞎忙,但是我相信,我們所努力的,和警方所努力的,完全不同,警方絕不會花功夫在我們所做的這些事上。

我吩咐了那兩個職員,繼續進行保護郭太太的工作,然後,另外一個職員,拿著一大疊檔案進來:“我們很花了一些功夫,才找到這幢大廈的原設計圖樣,全部資料都在這裡了。”

我向他們點了點頭:“暫時不要來麻煩我!”

我開啟那疊檔案的第一頁之際,我心中自己也不禁懷疑,從研究這幢大廈入手,是不是可以使失蹤的小郭出現?

我開始研究建築圖樣,看來,這是很普通的設計圖樣,沒有甚麼特別,最特別的一點,或許就是這幢大廈,只有一部電梯。

我在眾多的檔案中,找到了一張小紙,紙上寫著一行字,使我呆了半晌。

那一行字是:“原有三部電梯設計取消,遵業主意見,改為一部。”

那一張紙,是影印機所使用的那種,當然,字跡也是影印出來的。我呆了一呆,忙又將全部檔案翻抄了一遍,這張字條令人起疑。

在這張字條上,有一個簽名,可是卻無法從潦草的簽名式中,辨認出簽名者的姓名。

我儘量鎮定,就字條上簡單的語句,作一個設想。

我的設想是:字條上的所謂“業主”,自然是這幢大廈的業權所有人。普通的程式是先有了一幅地,然後成立一個置業公司,然後,請建築師設計建築圖樣,然後再招商承建,再透過一連串的活動,將建成的大廈,一個單位一個單位賣出去。

這種程式是不變的,我在字條上的那兩行字中,可以推測得到,原來的大廈設計,有三部電梯,可能是兩部在大堂中,一部在後門,是後電梯,這樣的設計,是正常的。

可是,業主卻否定了正常的設計,而一定要改為整幢大廈,只有一部電梯。

那不正常,任何建築師都可以知道,那不正常!但是如果業主一定堅持的話,建築師只好照做。我現在看到的那一大疊圖樣,自然是照業主的意思,重新設計的。

它直到造好,一個單位都賣不出去,這一點,可能就是因為它只有一部電梯,房子賣不出去,業主蒙受損失。

問題是:為甚麼這幢大廈的業主,堅持整幢大廈,只要一部電梯?

這實在不是用常理所能講得通的事,其中一定有著某些特別的原因,尤其,羅定曾自述,在這部電梯中,曾發生過那樣的怪事,而且我相信,在小郭一個人上去,想取回他的手錶之際,可能也有過和羅定相同的怪異遭遇,不然,以他的為人,決計不會如此慌張、失常地離去,而且從此一去不知所終。

這一張字條的發現,太重要了。

當我想到了這一些之後,我先在圖樣的角落上,看了看設計者的名字,那上面印著“陳圖強設計師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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