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大理寺丞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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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麥並不是一個重刑主義者,甚至很反感重刑主義。聽聞斷破天的事蹟後,頓時感到很慶幸:“若真如此,那捕神侵奪大理寺的權力,反倒是大功一件。”
副指揮道:“誰說不是呢?”
“但就市正監一案來說,大理寺比捕門更適合審理此案,對市正監一干人等,就應嚴懲不貸。”
離開捕牢,蕭麥直接去了大理寺。
他在大理寺沒有熟人,但沒關係,大理寺有人熟悉自己就行。
來到大理寺門前,他呈上了一份拜帖,落款是“上清派太乙劍仙李疏狂弟子,蕭麥”。
落款“捕門蕭麥”,大理寺十有八九不會搭理一個見習捕手;但落了師父的款,很快便有寺士熱情地出門迎接,將蕭麥引至客房。
此時,客房中已有人在等候。
“蕭少俠,鄙人大理寺丞,鄭儼。”鄭儼身穿大理寺的青色官服,腹部微微隆起,身材像一隻敦厚的大熊貓,笑容也是憨態可掬。
然而身為大理寺的斷案高手,鄭儼眸中的機鋒是藏不住的,也沒必要藏,畢竟蕭麥雙目失明,以布矇眼。
他仔細打量蕭麥,像是要洞察蕭麥身為盲者,行動卻如常人的真相。
最後真相雖未查見,但鄭儼從蕭邁身上,察覺到一抹極為不凡的氣息,令他本能地想要肅然起敬:“久聞劍仙弟子英雄出少年,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
蕭麥拱手作揖,然後直奔主題:“寺丞過獎,在下今日前來,是為打聽鬼頭崖命案的程序。”
“呃——”鄭儼面色一變,勉強笑問道,“李劍仙有意過問此案?”
“鬼頭崖下的屍首,是我發現的;馬市市正,也是我親手抓回來的。師父很支援我。”
蕭麥玩了一個文字遊戲,調查鬼頭崖案,與李疏狂的支援,是基本不相干的兩件事,但他放在一起說,就給了鄭儼一個錯誤的暗示。
鄭儼疑惑不定:“李劍仙一向閒雲野鶴,超然世外,居然也會關心朝堂之事?”
蕭麥沒工夫跟鄭儼解釋:“請鄭寺丞將案子的程序告知在下,以後若有用得著的地方,在下定會在力所能及之內盡力相助。”
“哈哈,蕭少俠言重了。大理寺審結的案子,本來就不是機密,透露出去也無妨。”
“審結?”蕭麥捕捉到了關鍵詞。
“對,鬼頭崖的案子,已經審結了。”
蕭麥的語氣頓時失去瓶頸:“這也太快了吧!在下身為關鍵證人,還沒出庭就判了?”
無論古今,重大案件的審理,都是曠日持久的。大理寺在此案中表現得這般雷厲風行,蕭麥幾乎可以確定,裡面一定有鬼。
“大理寺找過少俠,可少俠臨時外出公幹,只能作罷。”
“公幹——”
剎那間,一道靈光映入識海,澄清了蕭麥心中的許多疑團。
魔光案初期,蕭麥就意識到,此案牽扯不淺,一直想著活捉案犯白楓。
可是,白楓的反抗過於激烈,實在沒有活捉的條件,只能當場擊殺。
所以蕭麥不知道白楓的作案動機,以及幕後之人的真正計劃。
直到現在,他心裡才有了判斷:“我在的時候,案子一直拖著,我前腳剛走,後腳就移交、審理、判決一條龍了?幕後之人,分明是在玩兒調虎離山!”
猜出真相的蕭麥,平復了一下思緒:“什麼時候判的?”
“就在昨日。”
“怎麼判的。”
“流放三千里,刑期十年。”
“流放!”蕭麥再次忍不住抬升音調。
朝廷制定的官方刑罰,一共有五種:笞、杖、徒、流、死,號為“五刑”。理論上,排名越靠前,刑罰越輕;反之越重。
流刑,即流放,理論上是僅次於死刑的重刑。
但注意,這是理論上。
實際運作中,流刑的可操作空間最大,下限低得比死都難受,上限高得跟出門旅遊差不多。
“不對!現在不是計較執行的時候。”蕭麥猛地意識到。
當務之急,是搞清楚,案子為何會這樣判。蕭麥從根源問起:“此案是由何人審理的?”
“此等重案,朝野上下都十分關注,乃是由大理寺卿親自主持審理結案。”
“神斷,斷破天——”
蕭麥呢喃道,之前聽副指揮說,斷破天是個不留情面的鐵血判官,且傾向於“輕罪重罰”,他還感到欣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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