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第一百二十一誰偷走了我的心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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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皆知,人是有心的,沒有了心,自然不稱其為人,就算是神仙也會有一顆心。
心千千萬萬,有很多種,有黑心,赤子之心,鮮紅的心……
我一直在尋找著一樣東西——我的心。我不知道我把它遺忘在了那裡,如果遺忘是犯罪的話,那麼遺棄就是罪上加罪,罪加一等了。我從來沒有遺忘,更加不會遺棄,我只是不見了自己的心。
剛開始我很不適應,因為我以為自己已經死了,當我搬起石頭砸向腳的時候,我才想到應該事先掐一掐自己,這樣的話受的傷就不會那麼嚴重了。
我痛得撕心裂肺的大叫,但是我的分貝再高也沒用,天比我更高。我居住在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我決定跟其他的人住在一起會有危險,因為人們的疾病太多了,不僅有癌症、艾滋、流感之類,而且還有夢遊、夢囈、神經之類。我非常的害怕,我害怕別人夢遊,害怕別人神經,所以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地方,當然我不會選擇那種荒無人煙,一望無垠的地方。
我的心其實很好的,它一點也不黑,是鮮紅的,我又一顆鮮紅的心,我常常為此而驕傲,但是我接受不了它不在的事實,因為我沒有了心跳,肯定它已經離我而去,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抑或它犯了什麼罪。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我開始發瘋似的去尋找,就算它再壞我也要找到它,畢竟它是我的心,只屬於我。我猜想肯定是被人偷走了,不然的話,它是不肯能自己主動掉落的。肯定是別人趁我睡著了的時候動的手。
我尋找著一切跟我一樣的人,結果忙活了老半天也沒有發現一個鬼影。想來是我自己在作踐自己,這裡人跡罕至怎麼會有人呢?
我於是猜想肯定是什麼毒蛇猛獸偷走了我的心,最後可能的就是老虎,我於是登門拜訪老虎,結果,我被老虎差點追出了人命,我不是武松,不可以打虎,我於是拼命的逃跑,最後我還是賽贏了老虎,在別人看來那是多麼的榮譽呀,因為我的心跳都沒有跳動一下,這證明我很沉著,一點也不緊張。
我試想了很多種可能,我果然是偉大的幻想家,我幻想我的心被老鷹叼走了,幻想我的心被毒蛇給擄走了,幻想我的心被大象給捲走了……
最後我還是覺得能夠幹這件事的,惟有人了,因為人又兩隻手,很方便,動物是不會這麼做的。
我於是重新鎖定了目標,那就是有手的凡人,只有凡人,才有可能做得到,也只有凡人才壞。
在我的眼裡,凡人都是唯利是圖,自私自利的。我並沒有對他們產生任何好感。
我這個半仙就快脫離塵世上天做真仙了,我不想跟任何一個人有任何的瓜葛牽絆。我也不想任何不幸的事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我還是栽跟頭了,而且栽跟頭栽得很重。
我一定要找到我的心,如果找不到的話,那我就是無心的了,我不想自己無心。所以我努力的去尋找。
我想人們:()出口成真的能力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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