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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往事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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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幾年前,京城街頭。

此時正值秋季,氣溫還算涼爽,人們安居樂業,呈現出一派祥和的景象。

可卻有一個人與他們不同:

林清染

她此時才7歲,每天都吃不飽飯的她,身體非常不健康。

看著比一般小孩都要瘦很多。

可這不是她父母的原因,反之,她的父母都很愛她,直到發生了那件事。

她的父親不幸因車禍離世,而他欠的30萬債務,卻全都交給沒有生存能力了母女三人。

是的,她有一個哥哥:林澤。

她的哥哥此時也才15歲,沒能力承擔如此重任。

當時的京城,是不允許任何店鋪讓未成年進行工作。

她的媽媽,每天只能靠著一個小賣部獲得收益,當她父親離世後,因無力償還債務,被人砸了店,現在也沒有工作。

她母親因為沒錢沒權,還欠著鉅額債務,沒有人願意要她。

所以她們只能透過乞討艱難度日,還時刻擔心那群“收債人”的“光顧”。

每次來都是滿口噴糞,砸了家裡能砸的東西,拿了家裡值錢的東西。

她們將房子變賣了,卻遇到黑心老闆,原本50萬的房子,但只賣了10萬。

而這筆資金也被那群人拿走了。

還說這是利息……

失去這筆資金後,就彷彿斷了三人所有的後路。

他們的眼裡失去活下去的光。

每次林清染的母親想要一走了之,可當她看到林清染天真無邪的臉時,她都沒有勇氣再繼續下去。

她要活著,她還有兒子和女兒,她不想看著他們餓死。

可她又有什麼辦法呢?現實就是如此殘酷,上天總是在你開心快樂的時候給你重重一擊,斷了你的後路。

有的人現在也不是嗎?

這有什麼辦法呢?

三人每天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每天靠乞討撿垃圾生活。

這種日子有什麼意義呢?

直到那一天晚上……

還是京城街頭。

蘇願被老爸強制要求出去走走,給了他100萬額度的信用卡,外加一位保鏢保護他的安全。

“老爸也真是的,這都7點多了,非要我出來轉轉,給我那麼多錢有什麼用?”蘇願對著保鏢抱怨道。

“蘇少,老爺他這麼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的。”保鏢為蘇願他爹蘇建軍解釋道。

換來了蘇願的無語:

“得了吧,真當我啥都不知道,他純粹是想跟我媽在一起獨處,享受美好時光。”

別看蘇願才7歲,思維能力已經媲美成年人了,這多虧了蘇家的家教老師。

他哪能看不出蘇建軍的想法?

只是他不想說而已。

他姐姐也是,明明知道很多,但從不敢有任何異議。

“不管了,等一到9點我就回去。”蘇願對著保鏢說著,並慢慢散步走著。

保鏢也是點點頭,畢竟自家老爺的要求是不到8:30不能帶蘇願回來。

然後蘇願走著走著,看到一個小女孩在路邊乞討,也是對著保鏢小聲說道:

“楊叔,這個小女孩看著好可憐,要不我去看看?”

(楊叔是管家兼保鏢)

說完蘇願便跑了過去。

保鏢也是心頭一緊,畢竟蘇願從小都對女生很反感。

他趕緊追上去。

不過還是蘇願更快一點,他跑到小女孩前10米的時候停下慢慢走,走到她的跟前蹲下。

“小妹妹,你怎麼一個人在這裡乞討呢?你爸爸媽媽呢?”

結果她竟然哭了起來。

蘇願心想他也沒說錯話啊。

但他還是安慰著她:

“小妹妹,別哭別哭,告訴哥哥發生了什麼?哥哥幫你解決。”

他不知道林清染比他大幾個月,因為林清染看起來比他瘦小很多。

林清染哭著說:“我沒有爸爸,我媽媽被人打了,我沒錢買藥,只能在這裡乞討了。”

蘇願眉頭一皺,他心想這裡離市區較遠,要不是有保鏢保護,他也不敢來這裡。

她在這裡乞討一天都不一定有人給他施捨。

蘇願有著蘇家刻在骨子裡的基因,蘇家的原則是:

資本是原則,善良是本性。

《小時候救的校花,長大後她倒追我》 第18章 往事一(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