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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日子過得提心吊膽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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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薇躺在床上,心砰砰砰地跳。她撫了撫心臟的位置,黃巢的樣子又浮現在她眼前,不可否認,黃巢充滿了陽剛之氣,長相俊朗,雖然線條過於剛硬,但卻更容易讓女人心醉神迷。自古以來,從動物界到人類,雄性的力量都是吸引雌性的不二法寶。

幼薇捂著臉,感覺到心已經淪陷,她到唐朝才多少天,三十年來沒有為誰跳動的心,就這樣淪陷了?關鍵是,人家根本還沒做什麼事。所以,所有的心動始於顏值這句話一定沒錯。

待心情平復下來,幼薇開始意識到不對。不對!如果幼薇能夠嫁給黃巢,那幾乎算是她最好的出路了。黃巢家經商,他們門當戶對,幼薇嫁他,可以為妻。而她若是嫁給貴人,則只能為妾,還是那種基本上不能被扶正的妾。

在人們的印象中,唐朝繁華、開放,就以為這裡的百姓都生活得極其自由了。事實上不是。唐朝是一個等級極其森嚴的社會,人們極為看重門第和地位等級,婚姻更是講究門當戶對。

他們把人按照身份分為貴人,良人,賤人,奴隸四等,這些不同階層的嫁娶除了貴、良可以互相通婚外,其他的必須按照“人各有偶,色類須同。良賤既殊,何宜配合”的律法規定來。

唐律還規定:“妻者,齊也,秦晉為匹。妾通賣買,等數相懸。”即妻子的地位和丈夫一樣,而小妾卻可以隨意買賣。

不僅如此,小妾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當的,唐朝的律法對小妾的身份作了明確規定:“妾者,娶良人為之。”

看到了吧,貴、良之間雖然可以互通婚姻,但是,良人嫁入貴人家,只能為妾。幼薇現在的身份就是良人。按唐朝的律法,她可以嫁貴人,但是隻能為妾。

如果是出身更加卑賤的奴婢之流(也就是賤人、奴隸出身的女子)呢,那是連做小妾的資格都沒有的,除非是得到男主人臨幸而生兒育女,成為“良人”後,才可以納之為妾。

但就算當了小妾,也依舊沒資格轉為正妻,因為律法規定得很明確:“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膽敢以妾為妻者,要接受為期一年半的刑罰,而且受刑結束後,還是要恢復原來的身份。

所以偶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者,即便本著“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則,他們的行為也是要遭到主流輿論的唾棄的。

所以一定是哪裡錯了,或許現在的一切早已經偏離了歷史的軌跡。如果是這樣,幼薇希望能夠按照這個方向良性發展下去。

想起黃巢小麥般的肌膚,周正的五官,豪爽的言行,幼薇的臉微紅起來,心又開始不規則地跳動起來。

她決定了,她是來改變歷史而不是來接受命運的擺佈的,如果黃巢是她最好的歸宿,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抓住,哪怕最後起義,最多逃亡的路上她陪他一起遠走天涯。

打定主意,生活便充滿了希望和欣喜,也許前路坎坷,但幼薇身上充滿了力量。

這個時候的幼薇還沒有意識到,某些情感就在這種細思量滿籌謀中刻進了血裡肉裡。再要把這個人從心裡拔除出去,必定是淌著淚帶著血的。

午飯吃得一片和樂。趁此機會,幼薇一再與魚秀才強調道:“阿耶,不管以後怎樣,我絕不為人妾,阿耶也要以此為原則,女兒可以不嫁,但絕對不能委屈求全。”

魚秀才一個勁地點頭,“知道知道,我們幼薇不做人妾嘛。妾是什麼,妾就是個玩意兒,可以隨意買賣送人,我這麼漂亮的女兒怎麼能做妾呢?最起碼也得是個正牌娘子。”

魚秀才喝著酒,咂巴著嘴,一口應承下來。他說話口齒清楚,邏輯清晰,哪怕幼薇心裡懷疑他只是口頭應允其實根本沒放心上,也無從說起了。

魚娘子臉上帶著笑意,溫和道:“放心吧,阿耶不會害你的。”

魚秀才應和道:“當然不會,我只要我女兒過得好。”說完看著魚娘子又加一句,“我也希望我妻子能跟我過上幸福的日子。”

魚娘子感激道:“我已經很好,不求大福大貴,只求平安喜樂,一家安康。”

魚娘子的願望很簡單,丈夫在身邊,孩子健康平安,足矣。

魚秀才摸著頜下稀疏的鬍子,抿著唇,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幼薇覺得,父親心中所想絕對跟母親不一樣。當她的目光慢慢地變得狐疑的時候,魚秀才笑了一下,像是要打消女兒的顧慮似的,他對幼薇說道:“你娘說得對,人這一輩子,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平安喜樂。”

幼薇倒了一碗水,向魚秀才舉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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