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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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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新年

鄭和船隊繼續向安南駛去,船上的紅髮夷人醒來兩次,又被敲暈了兩次。

第三次醒來,終於意識到了之前所犯的錯誤,捂著脖子,看著虎目圓睜,拳頭握得咔吧作響的軍漢,老實坐著,不再抒發過於激動的情感。

鄭和和王景弘正捂著布巾,躺在船艙裡和暈船做抵抗。有了趙院判的良藥,不會繼續吐得昏天黑地,卻也不代表能活蹦亂跳。

算算回航需要的時間,藥要省著點吃。

尤其是王公公,費了多少力氣才從鄭公公手裡又搶來幾丸藥,全都吃了,回去的路上就只能全程受罪了。

好在隨船大夫也有應急的辦法,沒有藥材,試著按壓穴位,多少能緩解上一段時間,否則,鄭公公和王公公第一次出海,就有可能因公殉職,七下西洋的壯舉,恐怕就要換人來完成了。

領隊和副領隊臥床扛暈,沒時間也沒心思搭理此人,船隊中的其他人也對這個夷人不感興趣,有時間,不如盤算一下,如何從丁千戶手裡淘換幾個會制倭刀的倭人工匠。

這些倭人工匠不同於大明的匠戶,是“以物易物”換來的,等同於布帛茶葉,不受大明律和太祖成法的保護,完全可以當做貨物買賣,不會被以“擅自買賣人口”的罪名加以追究。

換成大明的工匠看看?

以為封建社會就可以隨意買賣奴婢,純屬於天方夜譚。

現在是永樂初年,朱棣正大力倡導恢復太祖成憲,沒有政府的許可,不辦理相關手續,藩王一樣論罪,官員不用說,庶人被抓到了,不充軍發配也要坐上幾年大牢。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明朝的話本里為何會有丫頭小廝稱主家為爹爹?即是以收養的名義鑽法律空子。此等做法多在明中期以後,在朱棣統治時期,敢踩線,絕對收拾起來不耽誤。

日本尚且不是明朝的藩國,倭人在大明犯法要受到嚴懲,但倭人工匠卻不受大明律法保護。即使雙標了,也沒人抗議,或者說,不敢抗議。

不服?那就開打!

打死不管埋,打得缺胳膊斷腿了,醫藥費自理。

誰讓你挑釁了?不收拾還留著你?

永樂帝時期的大明,就是如此彪悍。日本還沒深切體會,韃靼和瓦剌完全可以現身說法。

倭刀是從唐刀發展而來,論鋒利程度,好的倭刀的確優於明軍的腰刀。

這批倭人工匠中,鄭公公手中的不必想,絕大部分要進獻朝廷。丁千戶手中的,除了進獻朝廷,另有部分要分給漢王和趙王,以興寧伯和定國公的關係,自然不會厚此薄彼,必定又要去掉幾人。

餘下的,一個巴掌都能數得過來。

不趁早下手,還等何時?

等到船隊回航,黃花菜都涼了!

眾人忙著瓜分倭人工匠,紅髮夷人自然被冷落在了一旁。

沒有任何可挖掘的價值,也不是做生意的物件,誰會費心思理他?語言不通,還要找個通譯,何其麻煩。

唯一會找他問話的,只有丁千戶。

無他,人是丁千戶撈上來的,例行公事也要問上幾句,說不定就有可利用的價值。

帶著兩名通譯,丁千戶走進來了船艙。

紅髮夷人眯了眯眼,似乎還不怎麼習慣瞬間明亮的光線。

丁千戶轉頭交代幾句,兩個通譯輪番上陣,換了幾種語言,才得以順利交談。

再三詢問,幾經確認之後,方才得知此人的真實身份。

“此人名為迪亞士,年不及而立,據稱是佛郎機人,數月前乘坐大食商船遠渡重洋,來到此處。”

通譯和迪亞士的交流持續了兩盞茶的時間,基本上將迪亞士的個人情況瞭解得七七八八。

丁千戶面帶疑惑,問道:“此人是搭乘大食商船?既如此,為何會落入海中?莫非遇上了海風?”

聽完通譯的轉述,迪亞士頓時一臉的憤然。

不是遇上了海難,而是他被騙了。

他搭乘的大食商船目的地是安南,船長答應將他送到明朝的土地上,船卻壓根沒有靠岸,在距離岸邊較遠的地方放下小船,讓他自己划船上岸。

沒有官方許可,又不是市舶司所在,大食商船自然不敢輕易靠近大明的海岸,萬一被當倭寇海賊收拾了怎麼辦?

自見識過鄭和的船隊,商船上的一干人等,遠遠見著大明的平頭漁船都要避開,以免惹上麻煩。為他一個人冒險靠近海岸,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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