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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豎起食指放在林遙的唇上,“噓,別告訴他,戒驕戒傲。”
林遙失笑,輕輕地咬一口指尖,催促他快點說下去。
司徒說:“我想讓亮子注意的是:姚志案和王錚案的兇手雖然變態,沒人性,但是他們在同一個軌道上,遵循同一種規律。這個規律就是被害人都跟十六年前的事有關。然而,張馨卻不是。殺了張馨的兇手完全打破了前兩個兇手的規律。”
聽到這裡,林遙的臉色也凝重了起來。司徒轉轉身子,面對著林遙,“小遙。如果這是一個有組織性質的犯罪團伙,恐怕,他們已經開始失控了。”
一群有組織有制約性的瘋子,當他們沒有了束縛手腳的枷鎖,走出門,走在人群裡,他們的眼睛看到的會是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終於回來更新了。感冒還是沒好利索,爭取日更吧。實在擼不出來我會在微博那邊宣告一下。
☆、第34章
因為“某種”原因;林遙不能接觸馮果,所以;司徒在半路上讓他下了車。對於這一點,林遙相當不滿。
司徒對馮果是懷著滿腹的“惡意”,他知道這人雖聰明,卻還不及他。然而;想要徹底打垮馮果,還需要再忍耐一些時間。再見馮果,誰都沒提玫瑰花以及那張照片的事,就像這點糟心的事從來有發生過。
兩個人在皮笑肉不笑的假招子裡來回蹚了幾趟;估摸著快到午飯的時間,司徒這才問道:“馮先生;你那失竊的案子有眉目了麼?”
“不會這麼快吧。”馮果端著茶,淡然地說。
司徒跟著點頭,似乎也跟馮果一個觀點。他說:“偷了東西不會在近期出手,這是竊賊的常識。除非,偷了你的賊是個新手。”
“這我就不得而知了。”馮果又開始跟司徒打太極,把自己摘的乾乾淨淨。
幾句話下來,司徒的態度似乎只是隨口問問。馮果也說的不疼不癢,只表達對本地警方很有信心的態度。隨口這麼聊著,司徒就問到關於失竊品的事,馮果拿出一張清單來給他看。
仔仔細細看過清單,發現上面除了被溫雨辰帶走的計時器外,還有一對兒銀質酒杯和一個玉扳指。他掂量著失物清單,咂咂舌。轉而,笑意盈盈地問馮果,“這三件東西在你這多少年了?”
“少說也有二十年了。”馮果說,“都是我父親收藏的。”
“這樣啊。這倒是有意思了。”司徒放下清單,翹起二郎腿,悠哉地說:“我也認識很多藏家,多少了解點這方面的事兒。但凡走條路的賊都有點鑑別眼光,知道偷什麼好賣,能賺錢。你的藏品中,有金製品、有名家字畫、有寶石,怎麼這個賊不偷這些好賣的,賺錢的,反而偷走了這三樣東西呢?”
“司徒先生,您這話怎麼說呢?”馮果不緊不慢地反問。
司徒耐心給他解釋一番。首先說那個銀製酒杯。歐洲的玩意兒,在國內市場並不走俏。看清單上列出的詳情,是18XX年某國貴族成員用過的東西。這玩意兒就是個雞肋,年頭兒不夠久遠,意義不夠深刻,偷了也賣不了多少銀子。
再看玉扳指。清朝晚期,白玉質地。那時候戴白玉扳指的都是普通旗人,皇親貴族戴的都是上好的翡翠扳指。而且,看照片這白玉也是一般,並沒什麼難得之處。就算帶出去賣了,也就幾千塊錢的事兒。
最後是計時器。這玩意,有人要麼?
司徒偷偷在心裡吐槽:虧馮果還在下面標註收購時的價格是五萬美金。胡謅呢?三根木頭棍兒,一根小破繩,一塊兒小破鐵你忒麼的說花了五萬美金。真當誰都是*?
可說了,別看這玩意不起眼兒,可人家這東西有來歷。說是某位世界著名作曲家曾經用過的玩意兒。司徒對這種拉名人搞噱頭的做法相當鄙視。
馮果聽過司徒的分析,還是很鎮定,他笑道:“司徒先生對收藏也很在行。”
“我有個朋友是這方面的專家,聽他說的多了,也就記住一些。”這種時候,司徒特別感謝葉慈。話趕話說到這裡,馮果客套性地說有機會一定要見見你的那位朋友,司徒嘻嘻哈哈地敷衍著。
“對了!”司徒忽然轉了話鋒,“你說,偷了你的賊為什麼放著值錢的東西不拿,偏偏拿走這三樣東西?你說他是新手吧,卻能避開別墅的監視器和你的三個保鏢;你說他是老手吧,卻偷了三樣不賣錢的東西。奇怪不奇怪?”
“我怎麼會知道?”馮果哭笑不得地回答。
司徒隨手打了個響指,挑了眉,頑劣地笑著,“馮先生,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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