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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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卡唸的是法律,布隆維斯特認為妹妹比自己能幹得多。她輕鬆地讀完大學,在地方法院待了幾年,接著擔任瑞典一位相當知名的律師的助理,後來便開始自己執業。安妮卡專攻家庭法,慢慢地則開始致力於兩性的平權。她成為受虐婦女的代言人,寫了一本相關書籍,因而博得美名。最後,她開始涉入社會民主黨的政治活動,布隆維斯特忍不住戲稱她為黨部特工。布隆維斯特老早便已決定,黨員身份與記者的可信度不可兼得。他從未心甘情願地去投票,即使偶爾覺得非投不可,也絕不肯談論自己的支援物件,就連愛莉卡也不例外。
“你還好嗎?”穿越斯庫盧橋時,安妮卡問道。
“很好呀。”
“那麼是什麼問題?”
“什麼問題?”
“我瞭解你,麥可。你整個晚上都有心事。”
布隆維斯特靜默了片刻。
“事情很複雜,眼下有兩個問題。其一是關於一個女孩,她兩年前曾經在溫納斯壯事件中幫過我,後來無緣無故消失了。我已經一年多沒有見到她的蹤影,直到上個星期為止。”
布隆維斯特說出發生在倫達路的攻擊事件。
“你報警了嗎?”
“沒有。”
“為什麼?”
“這個女孩隱秘到了極點,被攻擊的人是她,得由她出面報案。”
但布隆維斯特認為報警絕非莎蘭德的優先選項之一。
“還是那麼頑固。”安妮卡拍拍哥哥的臉頰說道:“那麼第二個問題呢?”
“雜誌社在進行一個故事,將來會造成轟動。我整個晚上都在考慮該不該詢問你的意見。我是說法律方面的意見。”安妮卡詫異地覷了哥哥一眼。
“詢問我的意見?”她驚呼道:“這還真是新鮮事。”
“是關於性交易與對婦女施暴的故事。你處理的都是相關案件,而且你又是律師,也許你不接有關新聞自由的案子,但出版前你如果能看看稿子,我會十分感激。因為除了雜誌要刊登的文章之外還有一本書,所以內容不少。”
安妮卡悶不吭聲地拐入哈馬比工業區,經過希克拉水閘,在與尼奈斯路平行的巷道間迂迴前進,直到駛上安斯基德路。
“你知道嗎,麥可?我這輩子只有一次真的很生你的氣。”
“是嗎?”他頗為吃驚。
“就是你因為溫納斯壯被帶上法庭,還因為誹謗被判刑的那次。我簡直就要氣炸了。”
“為什麼?我只不過出了糗。”
“你已經出過很多次糗了。但那次你需要律師,而你唯一沒找的人就是我。結果你就呆呆坐在那裡,受媒體和法院的鳥氣,甚至不為自己辯護。我真的快難過死了。”
“有一些特殊狀況,你幫不上什麼忙。”
“對,但我卻是一直到《千禧年》重新站穩腳步、徹底打垮溫納斯壯之後才明白,在那之前,我實在對你失望透頂。”
“我們根本打不贏那場官司。”
“你沒聽懂我的重點,老哥。我知道那個官司無望,我看過判決書了。重點是你沒有來找我幫忙。例如說一聲,喂小妹,我需要找個律師。就因為這樣我始終沒出現在法院。”
布隆維斯特想了一想。
“對不起,我承認當時應該找你。”
“是啊,本來就該找我。”
“那一年我一直不太對勁,無法與任何人面對面談話,一心只想馬上死了算了。”
“偏偏你沒有這麼做。”
“原諒我吧。”
安妮卡露出大大的微笑。
“好極了,遲到兩年的道歉。好吧,我很樂意看看那些內容,你很急嗎?”
“對,很快就要出版了。這裡左轉。”
安妮卡將車停在達格與米亞位於熊堡路的住處對街。
“只要一分鐘就好。”
布隆維斯特說著跑過馬路,按了大門密碼,一進到裡面立刻發現不對勁,因為從樓梯間就聽到激動的說話聲。他連忙跑上三層樓,到了他們的樓層後,才發現嘈雜的聲音就來自他們的住處旁。有五個鄰居站在樓梯轉角處,公寓門微開著。
“發生什麼事了?”布隆維斯特問道,此時的他好奇多於擔心。眾人全都安靜下來看著他。三名婦人、兩名男子,似乎都已七十多歲,其中一名婦人還穿著睡衣。
“好像有槍聲。”一個穿著棕色便袍的男人這麼說,似乎相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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