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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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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訊息來源,警方想訊問的是個女人。她是誰?”

“現在還不能說。”

“你能證實你們在找一個女人嗎?”

“我不會證實也不會否認任何事。再見。”

※※※

霍姆柏站在臥室門口,凝視著死者米亞陳屍的地板上那一大灘血。轉過身,可以看見達格陳屍處也有類似的一灘血。他思索著如此大量失血的情形。這比他平常在槍擊現場所看到的血還要多得多,警司莫丹松的評斷沒有錯,兇手用的是狩獵子彈。血液已經凝結成黑色與紅褐色的一大片,覆蓋了絕大部分的地板,救護人員與技術團隊不得不踩過去,在公寓四處留下腳印。霍姆柏穿著運動鞋,外面還套著藍色塑膠鞋套。

依他看來,真正的犯罪現場調查工作現在才開始展開。死者屍體被移走了,當最後兩名技術人員道過晚安離去後,便只剩霍姆柏一人。他們已經為死者拍照、測量過牆上飛濺的血跡,也商討過關於“飛濺分佈面積”與“血滴速度”。霍姆柏對於技術監定並未多加留意。現場技術人員的發現將彙編成一本厚厚的報告,詳細披露兇手與被害人的相對站立位置、距離多遠、開槍的順序,以及哪些指紋可能事關重大。但霍姆柏對這些毫無興趣。從技術監定結果根本看不出兇手可能是誰,也看不出他或她--目前的首要嫌犯是女性--有何殺人動機。這些才是他此刻必須回答的問題。

霍姆柏走進臥室,將一隻破舊的公文包放在椅子上,拿出一個口述錄音機、一臺數碼相機和一本筆記本。

他先從房門後面的衣櫃開始。最上面兩層抽屜放了女性內衣、毛衣和一個珠寶盒。他將每樣物品放到床上,並仔細檢視珠寶盒,裡頭似乎並無重要物件。接著他在最底層抽屜找到兩本相簿和兩個記錄家庭收支的資料夾,於是啟動了錄音機。

“熊堡路8B扣押記錄。臥室,衣櫃,最下層抽屜。兩本裝訂相簿,A4大小。一本資料夾,黑色卷脊註明“家用”,另一本資料夾,藍色卷脊註明“財務檔案”,內有關於房貸與抵押的資料。一個小盒子裝有手寫書信、明信片與個人物品。”

他將所有物品拿到門廳,放進一隻行李箱,然後繼續搜查雙人床兩側床頭櫃的抽屜,但無重大發現。他開啟衣櫥,翻遍所有衣物,伸手到每個口袋摸了摸,也檢查了每雙鞋子,看看有無被遺忘或藏匿的東西,隨後才將注意力轉向衣櫥上方的架子。他將大大小小的儲物箱都開啟,偶爾發現一些檔案或物品,他會以各種不同的理由加以扣押。臥室的一角有張書桌,是個非常小型的家庭辦公室,包含一臺康柏牌臺式電腦和一箇舊顯示器。桌子底下有一個兩層的檔案櫃,而桌旁的地上則立著一個矮架組。霍姆柏知道從這個家庭辦公室很可能找到最重要的線索--如果其中真有線索的話--因此便將書桌留到最後。接著轉身走到客廳,繼續勘查現場。他開啟玻璃門櫥櫃,檢視過每隻碗、每個抽屜、每層架子之後,焦點轉移到外牆與浴室牆邊的大書架。他搬來一張椅子,先看書架最上層有沒有藏些什麼,然後一層一層往下,很快地挑出了一堆書逐本翻閱,並同時檢視書背後是否隱匿了什麼。四十五分鐘後,他將最後一本書放回架上。另有一堆書整整齊齊地疊放在客廳桌上。他開啟錄音機。

“客廳書架。有一本麥可·布隆維斯特寫的《黑手黨銀行家》。有一本德文書,書名《國家與自治》,一本瑞典文書,書名《革命性的恐怖主義》,和一本英文書《回教聖戰》。”

他挑了布隆維斯特的書是因為作者出現在初步調查中,後面三本作品的關聯也許不那麼明顯。霍姆柏不知道命案是否牽涉到任何形式的政治活動,或者達格或米亞是否曾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又或者這些書只是顯示他們因為從事學術與記者工作,而對政治普遍感興趣。但話說回來,假如發現兩具屍體的公寓內有關於恐怖主義的書,就要將事實記錄下來。他把書和其他物品一起放進行李箱。接下來檢視的是一張古董桌的抽屜。桌子上有一臺CD播放器,因此抽屜裡放了許多CD。霍姆柏花了半小時開啟每張CD片,確認內容與包裝相符。其中約有十張CD沒有標籤,很可能是在家燒錄也可能是盜版。他將這些沒有標籤的CD放入播放器,檢檢視看有沒有儲存音樂以外的內容。他還檢視了最靠近臥室門的電視架,上頭擺了許多錄影帶,試播了其中幾捲髮現似乎不是動作片,就是拉拉雜雜從“真相告白”、“透視內幕”和“深入調查”等節目錄下來的新聞或報導。他在扣押清單中又加了三十六卷錄影帶,然後走進廚房,開啟咖啡保溫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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