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杳無音信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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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時辰之後,傅雷回到正院學習配藥。
見他與去時不一樣,興致不高,館主大人輕笑:“小娃娃畏難,不想學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當初,大徒弟啟蒙時,也是厭學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搖頭:“沒有。雲小弟很想學。只是……他太笨了。半個時辰裡,才勉強記住他自己的名字。”頓了頓,又道,“先前,我一直以為他是個聰慧的。”
館主大人隨手給了他一記“毛栗子”,笑罵道:“世上哪有那麼多的曠世奇才!”不過,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失望的:半個時辰才學會兩個字,也確實是笨了點。
這兩天,他沒少聽老劉頭說沈雲的事,也以為是個伶俐的,不免產生了些許期望——也許是工夫不負有心人,這個娃娃未必不會是祖父和父親都痴等了一輩子的學武天才。
所以,當大徒弟請示,想每天抽半個時辰去教小傢伙識字時,他應允了。除了讓大徒弟放鬆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傢伙。
結果……想到這裡,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聲問道:“雷兒,你以後還要去教他識字嗎?”
“要去的。”傅雷如實以對,“雲小弟雖然笨了點,但我看得出來,他是真的很想識字。我不忍拒絕他。”
館主大人聞言,微微頜首,不再多說。
沈雲卻不知館主大人已經放棄了他。傅雷離開後,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筆一劃的寫著自己的名字。
等老劉頭午睡醒了,過來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經溼了老大的一塊。
看著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雲”,老劉頭不禁被打動了——真是個憨娃。整個中午都蹲在地上寫字。
他身為劉家拳館唯一的下人,要管著所有的庶務,所以,雖然未正式拜師門,也是識字且略通拳腳的。小傢伙比他小的時候勤奮多了。
“雲娃,你初學寫字,不妨試著先用沙盤寫字。”他有心提點道。在泥地裡練字,太費毛筆了。再者,他的切身體會,在沙盤裡練字,有助於提升腕力,練出來的字,會很有力道。
“沙盤?”沈雲不解,“是什麼?”
“就是在地上鋪一層細沙。春天時,拳館補院牆,還剩了些河沙。”老劉頭笑道,“你練了這麼久,也該歇歇了。我給你找點紗布,去篩一點細沙。以後,你就能用樹枝在沙盤裡練字了。”
“嗯。”沈雲聽明白了。這樣練字連毛筆也省下了,完全不費錢!他笑眯了眼,“謝謝劉爺爺!”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贊成沙盤練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雲,令其在沙盤上先寫一遍名字。
後者遵令,認認真真的一邊念筆順,一邊寫下了“沈雲”二字。
“嗯,還行。”傅雷見字跡比昨天齊整了一些,滿意的拿過《識字歌》,指著封面上的三個字,一個字一個字的念道,“識——字——歌。今天,我們就學前面兩個……”看了沙盤上的“沈雲”二字,他又改變了主意,“今天學三個字吧。”心道,兩個字和三個字,區別也不是很大,雲小弟應該學得會吧?
事實上,沈雲今天的表現比昨天強得多。半個時辰之後,他已經能在沙地裡熟練的寫下“識字歌”這三個字。
“今天怎麼學得這麼快?”傅雷有些吃驚。
沈雲撓了撓頭,呵呵笑道:“我一直照著傅大哥的字在寫呢。”這就是沙盤的好處了:寫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話,會一直留在那裡。而用毛筆蘸水寫出來的字,很快便會幹掉,不再現出字跡。
“原來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師父彙報了沙盤寫字的好處,讚道,“劉爺爺的法子真好,很適合雲小弟。”
半個時辰才學會三個字……館主大人完全沒有放在心上。
五天後,沈雲左腿上的傷疤落了,現出一個粉紅色的肉坑。傅雷仔細檢查後,宣佈:“你的傷好了。以後不用再塗藥。”
沈雲高興極了,迫不及待的拉著老劉頭的手,請求道:“劉爺爺,帶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這些天,沈雲一直呆在後雜院裡。練字之餘,他燒火、打掃院子、給菜地澆水、捉蟲,幾乎攬下了後雜院裡的所有雜活。
老劉頭越發的喜歡這個乖巧勤快的小傢伙。他一生未娶,幾乎把小傢伙當成了親孫子一般的疼愛。
而沈雲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減,從心底裡親近之。故而,兩人相處明顯親呢了起來。
“好。”老劉頭二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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