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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鮮肉亮,全是大盤裝的,器皿雪白。吃飯的碗碟一套,顏色也雪白。吃飯有個碗就行了,幹啥還弄個小盤子呀?
她悄悄看別人,原來小盤子是用來盛放食物殘渣的,小碗是吃飯的。
菜上了七八道。
她越看,心裡越不安,心想:不會要我付錢吧?爺爺不在,萬一他們找我要錢,我身上一毛錢都沒有呀。
她有點不敢動筷子,怕吃了,人家會找她要錢。我不吃,反正是你們吃的不關我的事。
姨父喚她:“吃啊,咋不吃啊?快吃吧。”
她經不住催促,勉強動了筷子,心裡安慰自己:不怕,反正也不是我提出來要在這吃飯的,是姨父在做主,應該是他付錢。讓他回頭去找我爸媽要就是了。
飯菜真的很好吃。
她頭一次吃到這麼好吃的東西。她喜歡吃那個香芋粉,小心翼翼地瞄著盤子,偷偷夾了一筷又一筷。她剛失去了摯愛的爺爺,她應該傷心,應該哭,應該食不下咽,然而此時事實是她食慾旺盛,恨不得把那一盤子菜通通喂進嘴裡。
若干年後,當她長大成人,離開小鎮,去往城市。當她出入飯店街頭,品嚐到許多美味的食物,一切一切的幼年記憶都成過眼煙雲了,包括曾經陪伴她的楊文修。她卻永世不能忘記那天的午餐。
她是在那一天知道,人是有多可怕的。
人在食物面前如何低頭。對食物和幸福體驗的嚮往可以讓你忘記感情,忘記尊嚴,忘記摯愛和死亡。因為貧窮而卑微,因為卑微而愈發渴望幸福。
走出飯店,她忐忑地想:還好沒讓我付錢。
他們冒著雪趕路。
火化花了三個小時,她站在殯儀館中,聽著焚屍爐發出巨大的響聲。她挺好奇焚屍爐是怎麼焚燒的,為什麼有這麼大響聲,恍恍惚惚聽人家講,人體不好燒,好像是先用什麼機器將人剁成一塊一塊的,剁成碎肉,然後推進焚屍爐裡焚燒。她腦子裡想象那畫面,就感覺背後涼嗖嗖的。她心想:爺爺可能也被剁成一段一段的了,好在死人無知無覺。
三個小時候後,楊文修化作了用紅色布袋子裝著的一小包骨灰。
姨父把骨灰給她:“你抱著吧。”
殯儀館用車送她們回村裡,出門的時候,殯儀館裡放曲子送行,竟然是一首二胡曲《梁祝》。她坐在車子上,看著汽車駛出門外,心裡納悶地想:這跟梁祝有什麼關係嗎?
回程的路上,雪下大了。
汽車輪子一度陷進了泥坑,幾個男人下車推車,折騰了好久才推出來。這一路顛簸了有四個小時。楊鑫抱著那包小小的骨灰,聽司機聊天,說:“你們知道骨灰是啥樣的嗎?骨灰其實不是粉末狀的,人身上骨頭硬,根本燒不了那麼細。叫的是灰,其實就是一包骨頭渣。”
楊鑫聽了,將信將疑,她悄悄開啟懷裡的骨灰瞧,的確是骨頭渣,一厘米大小的,顏色灰白,上面彷彿還有乾涸的血。
第71章 去路
不知道農村為什麼這麼熱愛吃。結婚請客吃,死了人請客吃。喪事本是哀傷的; 然而實際場面; 熱鬧的跟過年也差不多。女人們忙著辦席; 孩子們歡快地跑來跑去; 嘻嘻哈哈追逐。楊鑫心裡想,也許是因為人太怕死了; 所以故意把死亡渲染的熱熱鬧鬧; 來掩蓋死的淒涼。
親戚鄰居坐了滿院子; 楊鑫不愛見人,鑽在屋裡,鎖著門看電視。羅紅英開門進來; 埋怨她:“你怎麼淨在這裡待著。你大姨、小姨,姑姑舅舅,他們全都來了; 你不出去打個招呼; 人家說你沒禮貌。”
楊鑫不情不願站起來:“我跟他們又不熟,去說啥呀。”
羅紅英說:“不熟也要去。親戚都來了; 你關在屋裡成什麼話。”
院子裡都是人; 都在聊天; 楊鑫出去叫舅舅、叫大姨; 被挨個挨個的問學習; 問考試。席上還有個男孩子,看著很高,十八九歲的樣子; 跟大姨坐在一起,模樣很陌生。楊鑫心裡納悶,這人是誰啊,她不記得大姨有這麼大的兒子啊?親戚們都在外打工或求學,她好些表兄弟表姐妹們都認不得了。正感覺怪怪的,羅紅英卻給她介紹了:“這你大姨再婚,男方那邊的孩子,以後見面你也要叫表哥了。別不懂禮貌!”
楊鑫心說:“認都不認識,見都沒見過,誰那麼上趕著就叫表哥啊。”
羅紅英看她神色,跟她肚子裡的蛔蟲似的:“你們應該認識的呀?都一個學校裡念過書的,小學同學。他叫陳進南。”
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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