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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仙兒垂淚道:“你走了我怎麼辦?”
阿飛忽然深吸了一口氣,仰天道:“我知道我走了你也能活得很好,我保護你……是因為我一直欺騙我自己說你需要保護。”
林仙兒忽然覺得阿飛並不那麼單純,她擦乾眼角的淚水,凝聲問道:“李重被金錢幫抓走了,你怎麼救他,你知道李重被關在哪裡嗎?”
阿飛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點,只要我和李探花一天不死,上官飛就絕對不敢殺李重,除非他活的不耐煩了。”
林仙兒終於看到了最可怕的阿飛,說這句話時,阿飛彷彿忽然變成一頭荒野的孤狼,渾身都散出兇厲的氣息。
阿飛這話絕不是空漲自己士氣,上官飛真不敢殺李重,除非他自信能躲過李探花出手一刀,哪怕有上官金虹護著他也不行,保護別人要遠比保護自己難。
嚥了口唾沫,林仙兒問道:“可……”
阿飛轉過身:“沒什麼可是的,我至少要為李重出口氣。”
利用一個人的邪惡面達到某種目的很可恨,利用一個人的善心更可恨,說的就是瘋子劍客胡不歸。
阿飛走了,林仙兒的小木屋卻迎來一位客人,一位身穿黃衣的客人。
通常狀況下主人和客人應該在飯桌上交談,但小木屋的主人卻喜歡在床上和客人交談。
“啊……別動,讓我歇一歇……”
“你這就受不了了?”
“求你了,就停一會兒,一小會兒……我真受不了了。”
“呼……哪有那麼容易?”
“你好強,簡直要殺人……”
“那你喜歡麼?”
“……喜歡,可我害怕,你們抓走了李重,要是李探花找你們報仇怎麼辦?”
“當然不會,難道你沒聽過投鼠忌器這個詞嗎?”
“老鼠要是跑了呢?”
“我親自出手點了他三十六個穴道,他怎麼逃?哈哈……”
“真的,你都點了他什麼穴道?”
“會****就是這裡……”
“別別……你又來了,你輕點啊……讓我死了吧……”
…………
瘋子劍客胡不歸最近很狼狽,自從暗算了李重之後他就被人盯上了,這個人就是阿飛,阿飛總是遠遠的吊在他身後,無論胡不歸用什麼辦法都甩不掉阿飛。
這一次胡不歸甚至偷偷藏到出殯的棺材裡,半夜從墳墓裡爬出來,可他剛一現身,就看見阿飛遠遠的看著自己,一雙眼睛比黑夜中的鬼火還可怕。
胡不歸逃跑不是因為他害怕和阿飛交手,而是阿飛根本不給他出手的機會,每次只要胡不歸一動手,阿飛就迅逃的無影無蹤。如果胡不歸反過來追殺阿飛,阿飛也會很有耐心的逃亡,胡不歸從沒見過這樣的人,和人類相比,阿飛簡直就是一頭永不放棄的狼。胡不歸又逃了一段時間就決定不逃了,他盤膝坐下,靜靜的閉上眼睛。
阿飛也遠處坐下,濃霧在樹林間飄蕩起來。
古龍說過一句話,大概是這個意思,一個江湖人可能會起錯名字,但絕不會起錯外號。胡不歸之所以叫瘋子劍客就是因為他真有點瘋癲,瘋子和傻子的忍耐力都和正常人不一樣,比如忍受飢餓的能力。
三天,足足三天沒吃一顆糧食,只能拿青草樹皮果腹,雖然胃裡不停的反著酸水,但胡不歸卻一點衰弱的感覺都沒有,他感覺自己依舊能一躍三丈,還能一拳打死一頭牛。可阿飛也是如此,阿飛的臉上也看不出疲憊之色,甚至胡不歸還感覺阿飛在享受這種折磨。
第四百二十三章 心中有劍、手中也有劍
又過了三天,胡不歸無奈的發現阿飛還是那麼警覺,一雙眼睛雖然佈滿血絲,但還是神采奕奕。
胡不歸終於忍耐不住了,挺劍衝向阿飛。
人和野獸比耐力,幾乎沒有任何贏的可能,瘋子也是人,阿飛卻稱得上半個野獸。
胡不歸的劍是一截青綠色的竹子,劍身晃動,化作青濛濛一團光影,幾乎隱藏在草木之間。
阿飛在地上盤膝而坐,見胡不歸急掠而來,一個翻身就滾入草叢中。
胡不歸竹劍從阿飛身前攪過,草葉翻飛,草木竹石皆可為劍,以胡不歸的內功修為很輕鬆就能達到這一點。
阿飛就地一滾,飛腳踢出一篷泥土,劈頭蓋臉向胡不歸打去。
胡不歸俯身躲過襲來的泥土,一手撐地揮劍刺向阿飛,阿飛再退,胡不歸也不起身,用類似於地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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