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飛龍在天(五)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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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那位青年公子面露尷尬,顯然是沒有預料到會是如此光景;他一時目光散亂地愣在那裡,顯得不知如何是好。
坑侄子的小丫頭,此時卻開口安慰大侄子道:“小沆子,你莫要傷心!雖說你有點傻,不過還不算太傻!”
她用小手指了指王長順等人道:“那個老頭兒,還有這個黃臉的大個子、賊眉鼠眼的大個子,他們都不是壞人;只有大公子懷裡的小牛子是個壞的,他剛才還敲了我的頭,我只是讓你替我打回來。對了,另外有一個病倒了的娘娘,更是在路上救了我。你可不要怪他們喔,這些好心人一路來此,是為了送我來高陽師叔家的,你還不替姑姑去謝謝人家的救命之恩!”
小臉緊繃的黃毛丫頭,一臉認真地訓斥年輕的公子道:“可惜了我衷心的老僕和書童,算啦!人死不能復生,快送我去師叔家裡;還有,趕快,趕快!找最好的大夫,一定要救活那個好看的紅衫娘娘……”
被氣得差一點腦卒中李赤心,現在才知道自己原來不算是壞人,紅氏她們更被髮了好人卡;只不過人家小丫頭瞧自己父子不順眼,連帶著讓她的大侄兒敲打一下自己……
年輕書生臉上的表情更是要不得,憨笑、憤怒、哀傷、警醒、無奈、沮喪、驚訝……要是被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見到,不知道又會編出什麼驚世駭俗的作品。
被年輕人稱作璇璣姑姑的小丫頭,可不怎麼喜歡大侄子的表情包,她用沾滿汙漬的小靴子踩在年輕書生的腳面上,用力捻了捻,見他的神情依舊變化莫名,又跳起來更使力地跺上一腳。
直到此時,李赤心才有了空暇打量起對面,抱著一隻腳連蹦帶跳的這個書生。
書生的打扮很是普通,他頭戴大明朝儒生的展腳幞頭,身著窄袖紫緞衣衫,腰間是塗金的束帶。唯有腳下的皂紋靴,靴面為咖啡色綢緞所制,上用細線密針繡出萬字格襯之以方點紋,靴筒口處為金線修飾的捲雲紋;皂紋靴的靴底,用的純白色的上等棉布,用粗棉線橫向密針納成,如此方才看出這是一位出身不凡的世家公子。
要知道,在大明初創之時,民間的服飾、鞋履裝飾精美,豪富之家竟相展示自己的奢華和標新立異。放牛娃出身的朱重八,那可是過慣了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小和尚,當初就是為了能夠填飽肚皮,才從了郭子興的紅巾軍,現在登基當上了皇帝,自然要維護大明朝的社會等級。
明府在制定輿、服制式時,尤其對鞋靴制度做出了嚴苛的規定;除了在色彩、質地等方面有限制外,對鞋靴裝飾的限制特別嚴格。
洪武初年朱元璋親自規定,“庶民百姓穿靴不得裁製花樣、金線用以裝飾;平民百姓更是不論貧富,一律鞋式儉素”。然而,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服飾冠帶難有逾越,人們便轉圜套路從鞋飾上入手。
曾一時,民間湧動的巧制新樣趨向,書中所記“靴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就是那個時期的潮流;但是如此一來,肯定就超出了政府崇尚節儉的禁令,發現的違禁越規自然是屢見不鮮。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坐穩了帝位,能夠跟老朱一爭短長的人物,無不做了冢中枯骨。於是朝廷一紙令下:“嚴禁庶民、商賈、技藝、步軍、餘丁及雜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唯獨天寒地凍的北方地區,允許用牛皮縫直靴,違者處以極刑”。
皮札也稱革翁,穿時要先將皮統札縛於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也就是普通皮鞋加綁腿的樣子;相對於靴子來說,皮札的鞋和靿分開,不是縫在一起的。
可還是有人因為崇尚服飾自由,因此鋌而走險去以身試法。據史料中記載,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南京五城兵馬司查獲名叫顏鎖柱等三十八人,這些人犯都是擅自更改皮札革翁的制式,將其做成了半截靴、短幫靴,並且幫裡一樣長,還安上襪口,甚至還在在市面上出售。
秉承勤儉持家的老朱大怒,他認為,“要是讓這種靴樣如流傳開去,必致引起制度紊亂”。於是對於顏鎖柱等人的違禁行為,開始了有官府介入的追捕,最後將他們繩之以法,顏鎖柱等人均受到了大明法律的嚴懲。
嚴懲了顏鎖柱這些亂穿鞋子的人,老朱又命禮部出榜曉喻軍民,榜文曰:“為奸頑亂法事,節次五城兵馬司拿送犯人顏鎖柱等故將原定皮札革翁樣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靴、裹兒與靴一般長,安上抹口俱各穿著,或賣於人,仍前自便於飲酒、宿娼、行走搖擺,該司送問罪名,本部切詳。”
想知道穿了奇裝異服的顏鎖柱等人是什麼下場嗎?史料中又云:“這等亂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門首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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