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曾經的嘲諷,變了個風向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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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飯後,動身啟程。 明月郡主猜的一點沒錯,楊一笑確實要去縣裡博取名望。 獵殺一頭熊,在這個時代足以揚名,況且板車上還有11張狼皮,代表著曾經消滅過一個狼群。 這屬於英雄行徑。 朝廷按規定要予以獎賞。 並且還要敲鑼打鼓,專門派人宣揚功績,要讓四里八鄉都知道,本縣出了一個獵殺猛獸的人物。 朝廷為什麼要如此? 無非是想安撫民心…… 在古代,野獸傷人事件層出不窮。 老百姓由於生活太過艱難,有時候不得不到山裡討生活,比如採集蘑菇,比如撿拾堅果,又或者挖一些草藥,或者掏個鳥窩之類。 在蒐集食物的過程中,肯定會遭遇野獸的襲擊。一旦遭遇襲擊,下場可想而知。 這時代的百姓手無寸鐵,根本不具備抵抗野獸的能力。 遇到小型野獸,也許還能逃脫。 但如果遇到大型獸類,結局基本上只有一個死。 民間有句老話,叫做‘一豬二熊三虎’,這是野獸傷人數字的排名,許多年的經驗才總結出來。 首先,一豬,指的是野豬。 很多人感覺懷疑,野豬怎麼會排名第一呢?這是因為沒見過野豬發狂,不知道這畜生的危害有多大。 凡是見過野豬的人,都知道這玩意太猛了。 危害性極大,遠超其它猛獸。 第一個原因,這玩意脾氣暴躁,屬於那種沒腦子的貨,動不動就會發狂發飆。 第二個原因,野豬是群體性動物,經常是七八頭一起出動,有時候甚至十幾頭二十幾頭。 第三個原因,這玩意堪稱皮糙肉厚的典範。 由於生活習性問題,野豬喜歡在樹上蹭癢,山林之中松柏較多,蹭的時候會分泌油脂。 油脂沾在野豬身上,打滾之時黏上沙石,長年累月下來,形成厚厚的保護層。 這層保護如同鎧甲一般,弓箭之類根本射不透,普通百姓倘若碰到野豬,根本沒有任何辦法逃脫。 即使爬樹躲避,活下來的機率也不大! 野豬這畜生認死理,它發狂的時候能把大樹給刨了,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它那兩根粗壯的獠牙宛如利刃,半個時辰就能幹倒一棵三尺粗的大樹。 無數的經驗教訓,無數條的人命,總結起來一句話,野豬是對人危害最大的猛獸。 其次是熊,這玩意排名第二。 之所以排名第二,原因十分的簡單,這玩意純粹是大力出奇跡,一巴掌能把人拍的見閻王。 幸好這玩意性格懶散,一般不會動怒發狂,雖然它也會傷人,但不如野豬那麼多。 最後是老虎,眾所周知的猛獸。 只不過老虎很少吃人,因為這玩意在山中有大把獵物可以吃。 猛獸之王不是說笑的,整個山林都是它的地盤,除非是直接遭遇,並且恰好老虎很餓,否則的話,老虎沒興趣主動追人。 基於這些因素,老虎的排名最低。 但它畢竟是猛獸,而且是猛獸之王,經常也有傷人事件發生,所以也屬於危害性的存在。 封建時代,農耕文明,獸類是百姓一大威脅,祖祖輩輩都心存恐慌。 這對於朝廷的統治屬於不利因素,故而歷朝歷代都會制定鼓勵之策。 凡是獵殺猛獸之人,按律予以高額獎賞,並且當地衙門要大肆宣揚,專門派人向四里八鄉散播…… 要讓當地百姓都知道,本地域出了個厲害人物。 這就是古代常年的,所謂的‘打虎英雄、除狼義士’。 …… 從楊家村到縣城,路程約有三十里,古人吃苦耐勞,腳力比較矯健,這點路途不算什麼,個把時辰已經到達。 由於在村裡分肉吃飯,全村感激楊一笑的贈與,所以漢子們爭先恐後的幫忙,直接搶下了顧老大等人的活。 進城這個事,不再讓顧氏兄弟跟著,而是楊家村的漢子們,推著板車跟隨楊一笑。 剛到城門口處,立馬引起轟動。 此時還不到晌午,進進出出的行人很多,所有人看到板車之時,瞳孔全都下意識的一縮。 “我的老天爺,那是,那是,熊?” 碩大一頭黑熊,三四百斤重量,宛如小山一般,幾乎佔據半個板車。 很扎眼! “還有,還有,大家快看,厚厚一摞狼皮……” “血淋淋的,明顯是剛剛剝下來。” “這是什麼情況,滅掉了一個狼群嗎?不但滅掉了狼群,而且還捕殺了一頭熊?” “何妨英雄啊?哪個村的好漢?” “這一下,發大財了啊。” 無數的竊竊私語,相互間暗暗打聽。 漸漸的有人認出來,走在板車最前方的楊一笑。 “咦,那不是楊家村的大笑話嗎?” “遠近聞名的愣種,出了名的倒黴貨。幹啥啥不成,做啥啥失敗。” “讀書科舉多年,年年不能考中,又去參加武考,一箭射中鼓吏,後來學人去做小買賣,每次出門都能遇到攔路打劫的……”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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