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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給瑪麗·歐文斯小姐的一封信中,林肯提到,在春田鎮的第一年,只有一個女人曾和他說過話,他還說:“如果不是出於必要,她是不會跟我講話的。”
不過到了1839年,林肯的處境有了起色。那一年,有個女人不但與他說話,而且還追求他; 最後嫁給了他。她的名字叫瑪麗·陶德。
後來當有人問起,陶德這個姓氏為什麼是這種拼法時,林肯回答得很幽默:“或許是因為上帝 (God) 只一個‘d’就夠了,而陶德 (Todd) 家卻需要兩個‘d’的緣故吧!”
瑪麗·陶德出生於貴族世家,她的曾祖父輩、祖父輩和叔伯舅公輩中,曾出過將軍和州長。陶德家族的人愛誇耀他們家族的歷史,說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紀。瑪麗曾在肯塔基州萊辛頓城一所法國學校念過書,這所學校是法國貴族維多麗·夏洛蒂·裡克瑞·曼特爾夫人與她丈夫辦的。在法國大革命期間,他們為躲避斷頭臺的鍘刀,由巴黎逃到美國。於是在學校裡,瑪麗學了一口巴黎腔調的貴族法語,還學會了跳八人舞和塞加西亞圓圈舞,那是法國貴族們在凡爾賽宮裡跳的舞。
瑪麗心高氣傲,她堅信自己日後會成為總統夫人。她不僅堅信這一點,還喜歡在人前這樣說。對於旁人的嘲笑,她毫不在意,這真是有點不可思議。瑪麗的一個親姐姐說她“愛炫耀、誇飾和權力”,是“我所見過的女人中野心最大的一個”。
瑪麗平時的脾氣很暴躁,情緒上來時很難剋制。1839年的一天,她和繼母發生口角,忽然把門“砰”地一關,就跑到了嫁在春田鎮的姐姐家住,一直沒有回去過。
一個立志要嫁給未來的美國總統的人,到春田鎮來住,她可算找對了地方。當時這個地處邊疆草原的小鎮,既沒有石板車道、人行道,也沒有電燈、下水道;豬在泥濘中打滾,牛群在鎮上亂闖,牛糞豬糞散發著陣陣臭氣。在當時,鎮上的人口只有1500人。可這裡卻是美國政治的重鎮:1839年,代表民主黨北派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代表共和黨的亞伯拉
罕·林肯都住在這裡,而他們都是1860年的總統候選人。
這兩人都結識了瑪麗·陶德,並同時追求她,且兩人都曾擁抱她。瑪麗還說他們都曾經向她求婚。有人問:“您打算嫁給哪一位?”瑪麗答道:“誰最有希望當總統,就嫁給誰。”
道格拉斯當時年僅26歲,且已經是國務卿,人稱他“小巨人”。看來,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遠比林肯光明。因此“最有可能當總統的那位”,實際上指的就是道格拉斯。而林肯,那時還是個窮律師,借住在史匹德店鋪的樓上,連伙食都要朋友幫助。
即使在林肯當上總統的前兩年,絕大多數美國人對林肯還沒有什麼印象,只記得他曾跟最有勢力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辯論過一番。而道格拉斯在林肯毫無聲望的時候,就已是美國政壇上的重要人物了。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瑪麗·陶德(3)
道格拉斯很善於跟女人打交道,他有一頭捲曲而漂亮的頭髮,一副好嗓子,擅長跳華爾茲,顯得英俊瀟灑。他社會地位高,前途一片光明。他還向瑪
麗·陶德獻過不少殷勤。因此親戚們都覺得,與林肯相比,瑪麗會更喜歡道格拉斯。而實際上也可能的確如此,道格拉斯——瑪麗理想的配偶。也許,在夜深人靜之時,她攬鏡自照,自言自語道:“瑪麗·陶德·道格拉斯……”,並看到自己正與道格拉斯在白宮裡翩翩起舞……她沉醉了。
但是,出乎人們意料,瑪麗與道格拉斯的交往卻沒有任何結果。
有一次,道格拉斯與一位新聞編輯發生齟齬,最後打了一架,那人是瑪麗密友的丈夫。
或許是因為此事引起的不滿,瑪麗曾當眾批評他;或許是瑪麗曾嘲笑道格拉斯在宴會上的失態,說他酒醉後在桌上跳華爾茲發酒瘋,將酒杯、烤火雞、威士忌和肉湯碟子踢得滿地都是。還有,在他們兩人交往期間,瑪麗如果得知他帶別的女孩去跳舞,就會醋勁大發,使人很不愉快。因此,他倆最後鬧得不歡而散。
參議員畢佛瑞吉曾說:“道格拉斯精明而見多識廣,他可能從未希望瑪麗·陶德嫁給他;據說,他曾向瑪麗求婚後被拒,其實,這只是女人為保留面子而說的話。”
失望已極的瑪麗,於是轉而向道格拉斯的對手——亞伯拉罕·林肯大獻殷勤,想以此激起道格拉斯的嫉妒。出乎意料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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