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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子已是老翁,從遠處蹣跚而來,直到擦肩而過,都沒認出那鎧甲將軍是何人。
他本想開口,然而眼看著老翁走遠,他都沒出一聲。
…………………
自此,他開始漫長的守候。他修煉精進,早就能現出真身,不再是一抹魂魄,而是真正的半仙之體。
小公子的每世輪迴,他都靜靜觀望。時不時出手相救,卻始終不露面。他能想到的報恩,無非就是護他百歲無憂罷了。
大概是命運可笑,救過他的這倆人,每世都能遇到。
抑或世交玩伴,抑或冤家對頭,還出現過主僕情深這類戲碼。在一旁的清臨大仙,每每看這兩人鬥嘴說笑,都倍感有趣。這倆人是死對頭那世,簡直視對方為眼中釘,每每擼起袖子幹架時,大仙都很不厚道得幫小公子一把,總是給小乞丐使絆頭,下作到不行——沒辦法,在他眼中,小公子就是好,哪怕是小公子嘴欠手欠先招惹是非,大仙都得默默把小乞丐虐到哭。不過再怎麼偏袒,大仙還是會把這倆小崽子照看的好好的,一點虧都吃不得。
他並非不懂情愛。他後來想想,那小公子,應當是對他有情的。倘若他還活著,或許,會以一顆真心回報。但他死了。所以他不確信,自己能否用真心回報小公子。
他在這麼多年,見過這麼多世的小公子。每一世,都全然不一樣,也沒有一世,記得一位將軍。
他說不出自己對這些轉世的小公子有何情義。每世都各不相同,也並非都是閒雲野鶴的性子,甚至還有一世,非要當大官,是個十足十的官迷。每世的人,對他來說,都印象深刻。每一世的一顰一笑一言一語,都刻在他心裡。有時甚至能忘記,這其實是小公子的轉世。
不愛麼?應當是愛的。不然,也不會這麼死心踏地一直守著。
愛麼?又太勉強。沒有想要擁有,也沒想要靠近。連貪心都沒有,能算得愛麼。況且,即便知道那是小公子轉世,每世的人,也各不相同了。他沒辦法愛那麼多人。
但不論愛或不愛,守著這人,生生世世,是不會變的。
直到這一世。
作者有話要說: 存稿箱見底了…一更……
☆、清臨(中)
清臨大仙這一世很不仗義,缺席了好些年。因為他迷上了網路遊戲。
電腦和網際網路這倆玩意的發明真是深得仙心,屁股不挪凳都能消磨一天時光,真是打發時間
的最好工具。
清臨在地府和仙宮,也和各路鬼差仙官們推過牌九鬥過地主,但那些都是一個個老滑頭,玩起來太費心。小妖怪又怕他怕的死,見面就要跪下呼大仙,絕對沒膽和他坐一個牌桌。他這麼多年,除了修行,唯一的愛好就是打牌,偏偏就沒個稱心如意的對手。終於在幾百年後,電腦這神奇的玩意騰空出世。
他錢多,每次幫著抓妖都能拿不少報酬——彙算成人民幣,更是不少一筆。居無定所實在可憐,他就提交了個崗位申請。仙官效率不比人間快,足足過了兩年,大仙才收到調職令。他被分配到一個叫河蕭的地方,做這個地方的土地老。
大仙又有點不願意,這地界也太大了。於是大仙又提了個申請。
這次審批更慢,足足拖了十來年。當小仙童把郵件發來時,大仙已經光榮成為青年路扛把子了——他成為了一個房仙,坐擁五百米街道一條,街上的大小妖精都得聽他的話,安穩的很。
大仙不動聲色霸佔了一間公寓房,搬出自己新買的電腦,開始暢遊網路世界,終於成為鬥地主界一方霸主。
網癮害死人,這不是瞎掰。大仙在沉迷網路的時候,沒有再去看這任轉世。
他是故意的。
這一世的孩子,他第一眼看見,就很是喜歡。乖乖巧巧,不哭不鬧。偏偏不知道月老抽了什麼瘋,非給這孩子來了場虐戀。
這天定情緣無法改變。
清臨很生氣。他又不捨,又生氣。不捨得那孩子受苦,氣自己改變不了什麼。
於是他生氣的後果,是硬把自己憋了二十多年,硬是一次都沒去看過自家孩子。
…………
清臨再一次見到這一世的小公子時,小公子已經是房東了。
清臨匿了身體,看這男人進進出出,又是刷牆又是搬行李。人的模樣,每世都在變,可骨子裡的靈氣,是變不了的。清臨一眼就認出了這男人。
但他最驚訝的是,這是唯一一次,他們的相遇,他是被動方。在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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