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爆護狂拉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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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遠這邊將飯給做好了,喂到了侯樂家嘴裡,侯樂家也是不得不自己嚼著嚥下去了。
那些原本被派出去找人的隊伍,一支支的開始找“道上”的銷贓人。
隆利縣的刑偵能力,實在是乏善可陳。江遠最開始做指紋的時候,就是拿隆利縣的案件開葷的,如今看來,也不是沒道理的。
總體來說,隆利縣刑警隊裡,除了警犬黑子出挑優秀長的帥以外,其他人的業務能力,是妥妥的中等偏下的。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排名總會有先後,只是教育可以快樂,現實並不快樂罷了。
而且,一旦警隊組織起來了,開始動用組織力量了,什麼“道上人”都只是小流氓罷了。
就是隆利縣這種弱雞刑警隊都有上百名警員,可以申請調派上百名的武警戰士,還有基層單位的配合……以強權論,道上人是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
只幾個小時的功夫,就有一名常年做銷贓生意的店主,被拉回了刑警隊。
說是說,隆利縣的刑警隊,搞老一套的排查追蹤倒是有中等偏上的水準,大概也跟侯樂家的性格和做事方法有關。
他的中隊長都普遍是年長型的,就目前的環境來說,不會翻牆的警察,破案能力都要打折的。
不過,這種主要就體現在自我覓食的能力上,一旦食物送到嘴邊了,他們嚼起來是很狠的。
長相也兇惡。
不長時間,第一個捕獲的銷贓店主,就如數交代起來:
“我自己就喜歡騎行,然後就開的有腳踏車店。然後,現在的腳踏車店都要組織騎行活動的,就認識這個李強了。”
“他告訴我叫李強,我就這麼記著了,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麼,我們也不能查人家身份證。”
“騎行活動就是私人活動,不用身份證啊……就是大家聚到一起,約個時間,一起騎腳踏車。現在的腳踏車店都要搞這種活動的,你不搞活動,大家都沒有用車場景了,現在誰還騎腳踏車上班啊。”
“這個李強有時候就帶腳踏車過來賣給我,有時候帶的是配件。有時候說是他的,有時候說是他朋友的,我也沒多想……真的……”
“玩腳踏車的都喜歡換配件的,有的人每個月都換,換的比李強還頻繁呢,我真沒想……那換了牙盤的,換個鏈條多正常,速度快起來了,不得換卡鉗、碟片、花鼓啥的……換一圈下來,得,換前叉後叉了,又得重新換牙盤啥的……”
負責審訊的刑警全程繃著臉,聽到這裡忍不住了:“你們這是殺豬盤吧?非法的吧?”
店主連忙叫屈:“就是換裝備而已,露營的比我們還過分……”
“都這樣宰客戶了,你們還收贓?”
“我真的不知道他給我的是贓物,他騙我說,他有一個車隊啥的,幫人換裝備,賣車子……”店主越說越小聲,他當然知道有問題,但他有錢賺,哪裡管得了那麼多。
“李強,李偉斌有沒有賣腳踏車以外的東西?”
店主遲疑了幾秒,道:“我有跟他買過一個顯示卡,那時候顯示卡買不到,我就說我願意多花錢買個30系的顯示卡。李強說他能給我找到……後來拿過來了,我就買了……”
“把伱知道的收贓的店說出來……”
刑警像是一臺沒有感情的榨汁機,將店主榨的乾乾淨淨的,再丟去看守所放著。
牽扯到這種級別的案子,看守所沒有不給關押的道理了,所以,哪怕是平時不起眼的小案子,這會兒也是連帶著一起要進去。通常會另案起訴,但跑是跑不掉了。
一名店主審完,另一名店主就又送了進來。
很快,大家就弄明白了李偉斌的銷贓模式。
他其實就是將物品拆散了,送到各種專門店去。而他盜竊的時候,選的也都是各種二手貨流通比較頻繁的品類。
就好像腳踏車、顯示卡一樣,他還經常喜歡盜竊奢侈品包,奢侈品鞋,以及各種寵物用品,電腦和手機配件,各種釣魚佬的裝備,露營佬的裝備,養魚佬的裝備,照相機,樂器……他甚至還偷過一條龍魚,就因為聽說這東西值錢,可惜沒能賣掉,之後就不再偷了。
這些店主,有的是有銷贓的想法的,有的沒有,但李偉斌給的價格夠便宜,他們也無所謂。當然,也有純不知情的。
但不管哪種,接下來都得跟檢察官博弈一番了。
總之,在銷贓方面,李偉斌是有一定的自己的想法的。而他也確實在“道上”,闖出了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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