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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被害者的共同性?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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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殺人是有選擇性的,只有符合特殊條件的某一類人才會成為他下手的物件。”方銘瀚站起來,笑著說道,“好歹也算是解決了我的一個疑問。”

“為什麼這麼說?”徐琛依舊不解。

“無論是十幾年前的那幾名死者,還是最近兩起案子被害的校長和過氣演員,腳踝上都有著紅色圓圈的標記,可是為什麼,這位被殺死的漁民腳踝上並沒有留下任何標記?”

“難道說……只有被選為目標的人才配擁有那個標記?”

“可以這麼說,這位漁民只是兇手行兇到拋屍過程中的小插曲,而並不符合他選擇被害者的條件,因此這名連環殺手雖然講他殺害了,可卻並沒有留下標記。”方銘瀚低下頭,看著躺在腳邊的屍體,“當然,我們也不排除這位漁民是死在第三者手上的可能性。”

徐琛也跟著低下頭看著屍體,似懂非懂的點點頭。

“徐琛。”

“啊?”

“這條線就交給你來跟了,調查一下這位漁民的關係人,把有嫌疑的人找出來,再一一進行調查。”

說著,方銘瀚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根放進嘴裡。

“老大,漁民的這條線你不跟啦?”

“直覺告訴我,這條線似乎不會有太多線索。”方銘瀚點燃香菸。

聽見方銘瀚這麼說,徐琛只是低下頭“哦”了一聲,一想到方銘瀚每次都將不重要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丟給自己,徐琛便覺得有些不舒服。

方銘瀚似乎看出了徐琛的心思,又從煙盒裡抽了一根菸,遞給徐琛:“我辦的第一起案子,死者是被捅死在一條小巷子裡,當時那附近並沒有監控,死者身上有一架手機,一個空了的錢包,一罐啤酒,一包香菸,和一張名片,你能想到什麼?”

“這……被捅死在路邊,錢包空了,很有可能是搶劫殺人……應該能夠透過手機和名片得知被害人的身份。”

“說的不錯。”方銘瀚點點頭,“不過,搶劫殺人,範圍很大,你打算怎麼查?”

“這個……先查監控,再詢問附近的人看看有沒有目擊證人……”徐琛撓了撓頭。

“案發地點是在一個村莊,除了街頭和街尾各有一個監控以外,其他地方根本就沒有,案發時間又是在夜裡,並沒有找到任何目擊證人。”方銘瀚將打火機遞給徐琛,“我們查了兩天,卻一點線索也沒有。那時候正好在那一帶連續發生了好幾起搶劫案,我的上司就把這起案子和那些案子合併在一起。後來搶劫犯抓到了,但他堅決否認殺人。”

“那……然後呢?”徐琛用打火機小心翼翼的點燃了香菸。

“事實是,的確不是那個搶劫犯乾的。”方銘瀚笑著聳了聳肩,“問題出在那一罐啤酒上。”

“啤酒?一個男人在街上走路,手裡拿著一罐啤酒,這不奇怪啊。”

“可事實是,被害人在便利店買啤酒的時候,被便利店的老闆不小心看到了他裝在錢包裡的一萬元大鈔,誰知道到了晚上,正好被老闆遇上被害人,便尾隨其後,原本只是想搶劫,卻沒想到失手殺了人。”

“竟然如此,警察當時應該查到這家便利店才對啊。”

“那條街上,能買到啤酒的便利店加上飯館,大大小小加在一起有二三十家,大家都認為被害者只是覺得渴了順手買了一罐啤酒,就沒有追查這個細節。”

“所以,最後是老大您發現了這個線索,抓到嫌犯的對吧?”徐琛笑著問道。

方銘瀚搖了搖頭:“不,是我一個前輩。當時我也認為兇手一定就是那個搶劫犯,只有他堅持要找到那罐啤酒的來源,於是一個人挨家挨戶的問過去,但凡能買到啤酒的地方他都不放過,這才查出了真相。”

“這……”徐琛被方銘瀚的話震住了。

“很多時候我們查案都容易被主觀意識所左右,可事實並不一定會按照常理來發生,哪怕是細小的線索也可能引導向完全不同的真相。”方銘瀚拍了拍徐琛的肩膀,“調查關係人,再一一排查的工作的確很繁瑣,但對於查案來說,這是很重要的一環。”

“老大,我知道了!”徐琛被方銘瀚教育了一番,已然大徹大悟,緊緊握著方銘瀚的手不放,“我一定會盡全力調查的!”

方銘瀚笑了笑,強硬的將手抽出。

“可是,老大,如果兇手殺人是有規則的,那麼他的規則是什麼呢?”徐琛又問道。

“關於這一點……”方銘瀚低頭沉思了一會,“除了十五年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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