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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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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兒還敢惹?更何況王老君的師兄弟、徒弟都關在看守所,真要有人跟他過不去,肯定挨群暴。

有王老君的關照,我當晚就睡水泥臺上的第四個鋪位,也就是押室的第四號人物。這對一個文人而言,頗有點受寵若驚。我在2o5押室混那麼久,還有吳偉偉照顧,都才睡第六個鋪位。每個押室的水泥臺上最多睡十個人,其餘的人睡地上,人再多都不管,硬擠,實在擠不下了就輪流睡。地上因為有個“金魚缸”(就是馬桶),所以比水泥臺的面積小,但睡的人往往是水泥臺上的兩倍。

睡第五個鋪位的是王龍福,是個戴了兩年腳鐐手銬的死刑犯。之所以戴這麼久的腳鐐手銬還沒槍斃,是因為王龍福一直在檢舉他人的違法犯罪,想爭取立功受獎,好保命。只可惜王龍福檢舉了一個又一個案子,但一次都沒能查證,弄得公安機關都有點不耐煩他了。而押室的犯人們則猜測——王龍福根本就是在打胡亂說,目的是為了多活幾天。

王龍福是整個看守所最沒威力的死刑犯,一方面是因為他想活命,另一方面是因為他關得骨瘦如柴、萎靡頹廢。精神就是力量,一具行屍走肉哪個怕?何況關押在這裡的,都不是什麼良善之輩。死刑犯之所以讓人害怕,就是因為他遲早要死,你要是惹毛了死刑犯,他弄死你也最多不過再判個死刑。

王龍福入監前不是社會上混的,而是個普普通通的生意人。王龍福跟外省的一個朋友做生意。生意沒談成,王龍福就邀請人家到家裡去喝酒。朋友身上帶了十萬塊錢,王龍福灌醉朋友後,把錢拿了,把人砍成一塊一塊的,裝進罈子裡,埋在床下。

由於死者的家人報案是失蹤,而這個人是常年在外漂泊的,曾經有過失蹤一年的先例,所以案子只是作為單純的失蹤案處理,不管當地的派出所還是家人都不是跟熱心。一年後,死者的妻子來王龍福家詢問。王龍福謊稱當初在省城分手,至今沒有訊息。死者的妻子也就信以為真了。又隔了半年,有刑警來找王龍福瞭解情況。王龍福雖然緊張,但還是按照騙死者妻子的話說了一遍。刑警走後,王龍福就開始疑神疑鬼,幾乎每晚上都要做噩夢。後來刑警又來找王龍福,王龍福還沒等刑警開口,就一股腦兒地招認了。其實刑警來找王龍福,只是因為上次來忘了留電話號碼,這次是專程來告知電話號碼,想讓王龍福萬一有死者的訊息好及時聯絡,根本沒想到如此輕鬆地就破了案。

睡第六個鋪位的是剛剛戴上腳鐐手銬的死刑犯,綽號王駝背,跟潘駝背是同案,背駝得比潘駝背還兇。這兩個駝背犯的是殺人案,犯案的原因和過程有點喜劇——

王駝背、潘駝背、和死者是在同一個勞改農場服過刑的,刑釋後,三人經常一起盜竊,應該算是同案加朋友。有一天,三人在王駝背家喝酒,夜裡擠一張床睡。睡了一會兒,王駝背和潘駝背嫌擠,就喊那人到外面去睡。那人不肯,王駝背和潘駝背就生氣了,兩個駝背一湊耳朵,就商商量量地把那人殺了,扔到田頭,然後回來繼續睡。兩個駝背睡一張床雖然不擠了,但還沒起床就被警察抓了。

王駝背倒還罷了,五十多歲的人了,再等個兩年也就偷不動了。江湖一把傘,只准吃不準攢;老境的淒涼可想而知,死了說不定還是好事,免得活受罪。

但潘駝背就傷心了,才三十多歲,老婆都還沒找過,不想死啊!所以死刑一判下來,潘駝背就懵了;腳鐐手銬一戴,就哭了。哭完了,潘駝背認真研究判決書,現一個問題——他是用尖刀殺的人,但判決書上寫的卻是用的片刀。所以潘駝背馬上找人幫忙寫上訴,理由嘛!一言以遮之——是尖刀不是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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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93)】………

2o3押室待著是好玩的,因為王老君覺得對不起吳偉偉,而他也不可能再有機會補償了,所以對吳偉偉說的關照我一事很是在意,常常在我挑豬毛的時候,故意喊我到生活間去聊天,其他人又不好說什麼,讓我度過了很悠閒的一段時光。

天天在生活間玩耍,不挑豬毛的,除了兩個死刑犯、王老君、唐召集、馮書記、就只有我了。我大部分時間是看唐詩宋詞。唐詩宋詞的確是經典好書,百讀不厭,是居家旅行的必備;但偶爾也會跟他們一起聊天,這時各人的文化背景也就表露出來了。

王龍福一般講的是很久以前的事,因為他在生與死的邊緣掙扎得太久了,心自然已經蒼老,老了的人愛回憶,沉浸在回憶中又分不清哪些是真實,哪些是幻想?倘若是會編故事的人,自然會講出些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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