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李銘的理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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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原在他的診所裡看報紙,正是佔據著頭條的。.他辦公桌旁寬大的落地窗被窗簾完美地遮擋起來。即使是白日,馮原也不得不開啟診所的電燈。
這時,敲門聲傳來。馮原並不意外地說道。
“請進。”
兩天前,馮原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的人自稱為楊懷朔,他想了解事件背後的真相,聽說自己是李銘的主治醫生,故而想登門拜訪。
真相啊……或許永遠也得不到了。
作為一名心理醫生,見到楊懷朔的那瞬間他就分析出對方的情緒。焦躁、憤怒。當然,從兩天前的通話裡就能聽出楊懷朔的性格。通話過程中,楊懷朔只簡單地說了一句“您好”便開始詢問李銘的相關事宜。他以前發生過什麼,所以會對“無罪判決”產生應激反應。
就像現在。
年輕的小夥子簡單地問了一聲好便迫不及待地走進辦公室。即使表現得再怎麼冷靜,不停打轉的眼睛已經說明這個人時刻在假想著兇案與兇手。他在觀察周圍環境,確認存在可能性的證據。
李銘也擁有這個習慣,每當他進入自己的辦公室,總會先行觀察一圈,看看有沒有什麼不同的人痕跡。馮原猜測楊懷朔可能跟李銘一樣是推理迷。
“是楊懷朔先生嗎?請坐。”
“打擾了,馮醫生。”楊懷朔對馮原鞠了一躬。在這個年代還鞠躬的人可不多。
“不用客氣。要喝茶嗎?”
“謝謝。”楊懷朔坐在辦公桌前的椅上,目光還好奇地掃著窗簾。
馮原泡著茶,笑道,“這幾天剛加上的。”
“剛加上?”
“與其像動物園裡的猴子被盯著,還不如開燈。現在我連摳腳都不好意思。”
楊懷朔覺得馮原最後那句是調侃居多,因為這位醫生穿著皮鞋。“是志願者嗎?”
“嗯。每天把我的診所圍得水洩不通。”
報告書裡是有寫著診所以及院方的困擾,可楊懷朔沒想到這麼嚴重。“警察呢?不報警嗎?”
“他們只是坐在路邊,警察來了也只說社會實踐。沒有辦法啊。”馮原的茶泡好了,“可能要過那麼幾個月才會平息吧。”
這是否稱得上犯罪呢?名為正義的犯罪。楊懷朔甚至無法將他們送上法庭。他只能“切”一聲,對自己爺爺的不滿更上一層。
“李銘以前一直在你手上治療?”楊懷朔問。
“嗯,大概是三年前吧?經紀人跑過來要我給他治療。”
“三年前?李銘開始演戲的時候?”
“不不不。.他那時剛簽約,還在集體培訓中。”
“他的經紀人是怎麼發現李銘有精神病的?”
“是李銘自己提出來的。說起來還真是驚訝,初次見面時我沒有從他身上發現半點奇怪的地方。”馮原說,“也許他從很久以前就開始演戲了也說不定。”
“李銘的症狀是什麼?”
“最嚴重的是幻覺。他能看到別人看不見的東西。偶爾和他同行時,李銘會突然繞個圈子走,他說走道的中間被箱子擋住了。後來他的症狀加深,五感都受到影響,已經跟我們生活在不同世界了。”
“治療沒有用麼?”
“幾乎沒有任何作用。”
“如果他某一天發病,會不會出現攻擊性行為?”
“我認為不會。你似乎對精神病有很深的誤解。精神病可不是隻有電視劇裡突然跑出來對你亂抓一通的瘋子。”馮原鄭重道,“他們其實也是受害者,看見不同的風景、聽見不同的聲音,繼而對自己生活的世界產生懷疑。人是社會性的動物,一群人生活在一起,會對周圍的一切開始感知。他們將感知到的透過言語行為表達出來,即是生活。所以人判定同類的標準並非是染色體nda,而是認同。一個人與你聊天,你就被認同了。一群人與你聊天玩樂,你才生活在共有社會。以上的理論是李銘在某次治療中與我提到的。他認為成為一個正常人,首先就要符合社會上對正常人的定義,也就是遵守規則。所以我認為李銘不會去殺人,成為普通人是他一直以來的執念,而普通人的規矩便是不可違法。他是一絲不苟的演員,不可違法的規矩寫在他的劇本上,要想成功扮演普通人的角色,他就一定要遵循人設。”
“但這些只是自我約束不是麼?再自律的人也會有失控的時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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