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幻想法庭 4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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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多少年了?
博瓦迪亞不禁想著。人類每過一次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就會多一根。
可那是有限的人類。人類的壽命也不過百年,所以他們的蛋糕可以承載蠟燭數量。當他們的人生走過四分之一時,便會明白,年歲並非小小一塊蛋糕可以承載的東西。
而若是神明也效仿,那蠟燭便會將蛋糕壓垮。看看黃泉背後的火瀑吧,記載神明年歲的蠟燭只能以地獄為載體。
自那之後過了多少年了呢?光靠記憶是搞不清楚的。不過翻下書,就會知曉了吧。
那屬於神明自己的命運之書。
死神靜靜凝視著被控告的神明,終於開口,“受理。”
神是什麼?
神是奇蹟。
可所謂奇蹟啊,其實是非常非常脆弱的幻想。
“讓我剝下你虛偽的外衣。”瀆神者宣告著。
“我豈會讓你褻瀆神。”雙眼通紅的祭司狠狠敲著權杖。
“那麼,開始吧。”瀆神者回到控告席位上,甩出一張羊皮紙。羊皮紙劃出弧線後停留於法庭中央的上空。
祭司說道,“第13975837號事件,被欺壓的厄運之子向神明祈禱,令其獲得反抗壓迫者的神力。神明回應了其訴求,賜予其厄運之力。”
黑髮黑眼的孩童出現於羊皮卷前,向眾人敘述。
“是。我向神明祈求神力,然後……神明就真的會回答了我的祈求。我詛咒欺負我的老師被降職,他就真的降職了。我詛咒打罵我的商販,然後……第二天他就從樓梯上摔了下去。令我厭惡的城鎮流行起瘟疫,令我厭惡的王國最終滅亡。這一切,全部是神明的恩賜。”
瀆神者嘲笑道,“什麼神明的恩賜啊,不就是謊言嗎?”
水鏡表面水波盪漾。老師批評了頭戴桂冠的少女,少女跑回家向父母哭訴。她的父親便向老師的上層寫了封信。信的末尾是耀眼的金色勳章。
“你的老師被降職,是因為他得罪了溺愛女兒貴族之女。”
水鏡內畫面一轉,是捧著貨物往下搬運的商人。貨物很重,商人的注意力都在貨物之上,因此,他沒有注意到背後的腳步聲。忽然,貨物於階梯間碰撞,商販自半空中墜下。
鮮血四溢。
而階梯之上,赫然是孩童的面龐。
“摔死的商販並非厄運產生,而是被怨念所擾。”
不斷咳嗽的孩童用手捂住血腥,四處撞擊著行人。他將自己沾滿自己唾液的麵包扔至乞丐面前,乞丐慌不擇路地撿起,塞入口中。
時鐘敲響了三次,被他撞擊的行人在宴會之上捂住喉嚨,咳出了血沫。乞丐已死於街道旁,同行將其屍體拋擲湖內。
時鐘又敲響了十二次,宴會的參與者於床上痛哭,女傭不得已抓住主人伸出的手,安慰他。而教會則派遣了一堆學徒處理街上的乞丐屍體。
時鐘再度轉過一輪。
這次,城市裡無人收拾屍體了。
“無辜的行人觸碰了惡意之源,就此將怨念傳播於整個城市。教會為體現神明的榮光,派祭司前往瘟疫之城,將罪惡的源頭送往國都。城市的滅亡、王國的滅亡均非神恩,而是報復!”
瀆神者說道,“根本沒有神賜,全部是謊言!”
孩童抱頭痛哭,黑斑蔓延至各處,“胡說!胡說!神回應了我!神沒有拋棄我!”
他向被審判者伸出手,“信徒們都不會給予的神明給予了我回應,我根本不是厄運之子!我是神眷之子!沒錯!你說的才是謊言!”
神明並未給予他回應。
瀆神者冷哼一聲,甩出一張一張羊皮紙。其上書寫著瀆神者蒐集到的證據。
【485年6月2日14時36分,科斯塔斯城,卡莉瑪的證言:我與特蘇里科夫(被害者)剛好在階梯上錯過。不過我上樓之後,遇到了一個小孩。好像是附近福利院裡的孩子。】
【485年6月2日14時,福利院院長的證言:哎。他沒有去贖罪,而是不知道一個人跑去什麼地方。】
【485年6月2日14時28分,娥比亞街道38號住戶的證言:當時我正在曬自己的瑪麗林(愛花),結果這小子突然跑出來,把我花盆撞翻了。看他的方向,好像是往63號。】
……
一道道證據不斷浮現於空中,被稱為厄運之子發出被啃食般的慘叫,“啊啊啊啊啊——胡說!胡說!你們全部在騙我!我沒有殺人!我沒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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