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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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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噢,她馬上想起來了,她為什麼覺得張博衍很眼熟。她的小言書,她在新華書店排隊等著要簽名時撞落一本書來著,叫什麼《聽大師說風水》,那本書封面上的人就是張博衍。那傢伙竟然還出過書,看不出來,那麼有名。

“張先生?”陳可想確認一下,回頭才發現那兩個人都不見了。糟了,人呢?她確定自己沒有亂走,一直好好呆在原地呢。糟了,不久之前才被江凌宵訓過不要跟丟了,現在又跟丟了,不對啊!陳可搖頭,她沒有跟丟,是那兩個傢伙自己走太快了。“江總,江總?”

來來往往的人誰也不會多看她一眼。她傻愣愣地拿著沒有吃完的熱狗,嘴角還沾著紅紅的番茄醬,不知該如何是好。“江凌宵,張博衍?”

猶豫了一下之後她剛想邁步子,可是又想起江凌宵說過的話:就算走丟了,也得呆在原地。她只好呆在原地,幾個白人小夥子經過時衝她吹口哨,幾個黑人姑娘經過時看看她。陳可孤立無助,怎麼辦,要不要走開。如果一走開,他們又回來了,這下子,不是更找不到自己了嗎?

這時天下起雨來,陳可抬頭,雨點打在她的臉上。她看看四周,只有一個電話亭。可是如果在電話亭裡,他們會不會找不到自己,想到此,她只好呆在書報亭的小雨棚下躲雨。雨棚很小,水滴沿著棚布落在她身上。

真倒黴,剛才天氣還好好的,怎麼會一下了下起雨來,不會是黴運已經越過太平洋了到達美國了吧!陳可長嘆一聲:“倒黴。”她慢慢蹲下來,靠在書報亭邊上。

“倒黴什麼?”

一雙鞋子出現在她的視線中,她慢慢往上看,看到沾著泥點的褲腿,上衣,肩。他撐著一把傘,遮到她的頭擋住雨。

“江總。”陳可無可奈何地笑了笑,“對不起,我又跟住。”

“別讓我聽到你再道歉!”江凌宵拿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是我,我找到她了,我看我還是先回旅館去,你準備好,我們明天就回去。”說完之後他掛了電話,伸出手,“你走不走。”

陳可拉住江凌宵手:“走的。”

江凌宵撐著傘,示意陳可可以靠得進一點近。陳可就往他身邊靠了靠,江凌宵很自然地伸手摟住她的肩:“別讓雨淋到。”

“嗯。”陳可點點頭,“江總,你們去哪了。”

江凌宵沒說,只是從口袋裡拿出一個豎形小盒子:“送你的。”

“什麼?”陳可拿到手裡,看樣子,應該是,“口紅。”她不明白為什麼江凌宵要送她口紅,她開啟盒子,擰出來。口紅的顏色很漂亮,是玫瑰紅色,不是很鮮豔。聞著有花香味。“謝謝。”

“向你道歉。”

“哪次?”陳可想也不想,要知道她認為江凌宵該向她道歉的事多勒去了。

江凌宵差點要吼了,他深吸一口氣才說:“你撕我記錄本那次,我罵你罵得很兇。”

什麼呀,原來是那次。她早就忘了,沒想到他還記在心上。這個人,有時還蠻可愛的。“江總,我收下了。”可,陳可仍有一個疑慮,要道歉送什麼不好,為什麼要送口紅,是嫌她的嘴唇沒有血色,很難看嗎?陳可這個小妮子,誤會了江凌宵的用意。陳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乾很難看嗎?

就是她這個不經意的動作,讓江凌宵看得氣血上衝。她的舌頭尖粉粉的,很溫潤的樣子。不行,可是很想——“陳可。”江凌宵突然停住腳步,陳可跟著也停下來,她還沒有想到他會說什麼。他的臉就湊到她的眼前,那麼的真切,隨即她的嘴唇感到一股柔軟的東西貼了上來。

什麼,這是什麼?陳可瞪大了眼睛,江凌宵吻了她。貨真價實得吻了她。

唔,怎麼辦,要不要閉上眼睛。手呢,手要往哪裡放。還是這樣,算了吧……陳可閉上眼睛,隨江凌宵想怎麼吻就怎麼吻。嘴裡軟的甜的膩味在一起,連心都快被融化。“江總……”好不容易陳可才能說上一句話,“為什麼……”她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暈眩,腳軟得站不住,只好雙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一手摟著她的腰,另一隻撐著傘。

雨中只聽到他說了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仍閉著眼睛,久久不願離開她的嘴唇,他喜歡,他留戀,想擁有。

這個讓她窒息的吻,才是她此次美國之行最大收穫。

回來時,陳可沒有坐在頭等艙,而是坐在經濟艙中間的位子。伴著波音747起飛時發出的巨大哄鳴聲,再低頭看一眼這座神奇的座市,燈光漸漸遠去,該和這裡的一切說再見了吧。她能帶著最美好的回憶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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