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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可惡的人販子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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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曉翹給幾條評論點了贊,忍不住打了個哈欠,自言自語道,“困了,再刷一個,就睡覺覺去。” 她說著,手指一劃。 【人販子餘華英不服死刑將二審#人販子可恨#法律#天網恢恢】 【1995年五歲小女孩被餘華英拐賣,和自己的父母兩地分離,十年之後女孩才找到自己的家,但是卻得知父母在自己被拐賣的三年之內相繼去世。 女孩變成了失去雙親的孤兒,而且人販子餘華英在拐賣女孩時對女孩拳打腳踢,欺負虐待。 然而餘華英在被捕之後並沒有悔改道歉,振振有詞,被判死刑之後當即提起上訴,拒不悔改。】 (雲淡風輕:人販子一個人毀掉了一個家庭,支援死刑!) (西伯利亞鐵獸:餘華英必須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加書架的都是小可耐:閨女被拐,父母兩三年相繼去世,人販子必死!支援!!) (給好評的都是小寶貝:在古代人販子餘華英早就人頭落地了,就是官府不管也會被老百姓亂棍打死!這種惡劣的人上訴就應該被駁回,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怒火怒火怒火)) (給大大送一個小花花:這種人不配活著) (愛你們哦:她的良心呢?她難道沒有孩子嗎) (寫個評論會發財哦:她根本不配稱為人) 葉曉翹本來還有些睏意,這時看的義憤填膺,忍不住發表評論: (小葉子姐姐:人販子,漢奸,國賊,間諜,殺無赦,都應該立即執行!!!) 秦朝。 本來前面就因為那鬼哭狼嚎的什麼給煩著。 此刻看見天幕竟然出現了這樣的一個人。 嬴政火冒三丈。 真的“新仇舊恨”一起來。 按照《秦律》不管拐賣的是不是未成年全部處以死刑! “把那些人伢子立刻全部車裂!” “偌” 西漢。 孝文竇皇后看著天幕,氣得咬牙攥拳,“我那可憐的弟弟竇廣國就是被掠賣人給拐走了!” “這種掠賣人要在她腦門上刻字,讓她一輩子遭受世人唾棄!判她磔刑!” “先割皮肉,再一塊塊斷肢最後再割斷咽喉,暴屍野外!” 唐朝。 李世民看了天幕,想到了《唐律疏議》的規定。 拐賣人口的罪犯將處以流刑,就是將犯人流放邊疆。 此外,凡是參與拐賣人口的,如中間人和買家,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看來真的是太便宜了這些牙婆,以後這些牙婆全部處以死刑!” 明朝。 朱棣氣憤起身,驚道,“這掠賣人不給朕斬了,朕今晚都睡不著!” 一旁的太監立即附和,“皇上說得對,這時代的官府律法真的不如我朝。”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者,斬立決!(砍頭)”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且致孩童命喪者——腰斬!”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且採生折枝者,凌遲!” (採生折枝是說拐走兒童並人為製造殘疾或怪狀,以博得他人同情而獲取金錢) 朱棣連連點頭,“還是我朝英明!” “來人,宣刑部和督察院,朕要與之商討加強對掠賣人的刑法!” 宋代。 包拯神色凝重看著天幕,漆黑如墨的臉似乎更黑了幾分。 他看向身側的公孫策,“師爺,你怎麼看?” 公孫策神色肅穆,“我朝拐賣婦女的情況嚴重。” “很多地方惡霸欺男霸女,把良家女子拐賣到緬甸,越南,契丹還有西夏等地。” “不過我朝天子聖明,下令參與拐賣婦女的人一律絞刑處死,從犯也要打100大板再流放三千里。” “我朝的行刑木板都是溼木灌鉛,只怕被打100大板之後不死也殘。” 包拯忍不住捋了捋鬍子點頭,“看來你刑法律條背的不錯。” “走,我們現在就去公堂,把牢獄裡未能行刑的略買人就地正法!” 清朝。 康熙不解的看著天幕,怎麼對柺子還這樣處理? 看來後世的律法不是很完善! 這些柺子做著傷天害理的事情,拆散了多少家庭! 要是按照《大清律例》這些柺子就應該處以絞刑!喜歡一秒影片一秒樂,古人跪求不要停()一秒影片一秒樂,古人跪求不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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