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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掌握那留下來的,仍然可用的官能去面對問題。
於是我的手彷彿有了視覺,敏銳得不但能摸出槽溝,甚至連底片的正反面,也能以觸感出其間的不同。
這經驗使我想起,在美國電梯中,每次看見盲人點字的樓層標示,試著去觸控,只覺手指下一堆凸起的點子,每個數字感覺都差不多,真奇怪為什麼盲人一摸就能知道?
現在我瞭解,因為他們放棄“看”的想法,便加強了觸感;上帝使他們能用手去“看”,這個世界就在另一方面變充實了。
曾在電視上看見一位盲人接受訪問,盲人說:“我常做夢,夢境都是有色彩的。雖然我從生下來就盲,我卻知道什麼是彩色,我覺得好美、好耀眼!”
這更使我深一層思索,並懷疑盲人的黑暗世界,並非真正的黑暗。
以前常在賣外銷書的商店,看見那種畫在黑絨布上的美女。絨布好黑好黑,畫家就用那種黑絨為底,以亮麗的油彩,表現出光潔的肌膚與閃亮的秀髮。
會不會盲人也是在黑色的畫布上,用想象畫出他們多彩多姿的世界?正常人看東西,如同在白色的背景上加添,盲人“看東西”,是否就從黑色的背景中提起?
這也使我想到妻眼睛開刀時說的話:“雖然蒙著雙眼,一片漆黑,但你的腳步才上病房的樓梯,我就”看見“了你,看見你跨著大步走過來。”
她是用敏銳的聽覺,在她黑暗的畫布上,畫出了我的形象啊!
於是我想,當盲者聽到蟲鳴、鳥囀、竹韻、松濤時,或許也都用“聽”,來塑造他們“看”到的東西。
最近讀潘朝森的畫集,底頁上印著:由於童年時突然患了眼疾,醫生為我擦上藥膏,蒙上雙眼,躺在床上足足兩年。在黑暗的日子裡,不忘記起伏明滅的幻想,心靈早已習慣於孤獨與寂寞……。
據說這段經驗,對他後來作畫有很大的影響。那經驗或許也就是他在黑暗的畫布上,起伏明滅的想象吧!
問題是,不論我妻,或潘朝森,他們在黑暗中的想象,都是以“曾見過的東西”為經驗,對於真正自始就失明的人,那想象會不會失色呢?
有一天,我分別問兩位盲者,如果上帝能給你一秒鐘,讓你看到這世界,卻又讓你重回黑暗,你覺得如何?
其中一位興奮地說:“當然好,因為畢竟我有機會看到真正的世界!”
另一位則平淡地講:“如果看完之後,我還得回到黑暗,就算了吧!我寧願滿意地待在現有的世界,也不要接受那瞬間光明帶來的衝擊,以後反而更難平靜了!?
多麼讓人悸動的想法,若非得到永恆的光明,他竟寧可留在黑暗之中。
但,什麼是永恆的光明?
明眼的人可能會瞎,畢生光明的人也將走向死亡,哪個墳墓會是光明的呢?
某日遇到一位在盲人中心工作的朋友,我說:“你們可以使盲人重見光明嗎?為什麼盲人收容所反而稱作Light…home呢?
“你錯了,誰說盲人世界沒有光?盲人只怕比我們有更多的光!你看過”盲女驚魂記“那部電影嗎?在黑暗中我們沒有了光,盲人還是有光的!”朋友說,“所以Light…Home是要給盲人一個家,在這個家中充滿光明——內心的光明!裡面的光,上帝的光,要比外面的光更重要啊!”
因此,每次我坐在“絕對黑暗”的房裡裝底片,都會想:這裡真的很黑嗎?
抑或所有的黑暗,都可能迎向另一種光明?
你們愛自己的家,你們睡在家裡面!
我愛這個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個地方,你們都是我的家人,我愛你們!
愛,就註定了一生的漂泊!
飛機起飛了兩個多鐘頭,心裡始終不踏實,覺得好象遺忘了什麼,看見有乘客拿出一卷長長的東西。才想起為紐約朋友裱好的畫,竟然留在了臺北。
便再也無法安穩,躺在椅子上,思前想後地怨自己粗心,為什麼臨行連臥室也沒多看一眼,好大一卷畫放在床上啊!想著想著,競有一種叫飛機回頭的衝動,渾身冒出汗來,思緒是更亂了。
其實一卷畫算什麼呢?朋友並非急著要,隔不多久又會回國,再拿也不遲,就算真急,常有人來往臺美之間,託帶一下,或用快遞郵寄也成啊!但是,就莫名地有一種失落感,或不只因那畫,而是失落了一種感覺。
從臺北登車,這失落感便濃濃地罩著。行李多,一輛車不夠,還另外租了一部,且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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