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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洛杉磯紅龍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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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海體育對快船的競購,林大浪並沒有直接出面,說白了林大浪要是出面了,長海體育就會被直接踢出去,原因就是NbA現役運動員不能兼任球隊老闆的潛規則。

所以,林大浪只能是躲在背後,略微有些延遲地掌控著這次的收購。

競購剛剛開始,大衛·格芬和奧普拉·溫弗瑞組成的財團就宣告出局了,說白了,就財力而言,這兩位都不夠資格坐上談判桌。

率先出價的是史蒂夫·鮑爾默,他想都不想,直接砸出20億美刀。

接著,奧普拉·溫弗瑞這位知名的脫口秀女主持就宣佈退出了,她搖頭:“史蒂夫·鮑爾默瘋了,以快船的營收,20億美刀?那太多了,太瘋狂了。”

也有體育經濟學家分析史蒂夫·鮑爾默的想法:“只能說,一位鉅富掏出了一點零花錢,想給自己買一個奢侈一點的玩具,他壓根沒想過要透過快船賺錢。”

的確,從這個時間段快船的營收分析,購入快船後如果還想賺錢,花個10億美刀基本就已經是極限了,如果是太過看好這支快船的未來下點血本,最多也就出到15億美刀左右。

格蘭特·希爾和拉里·埃裡森組成的財團,就出到了16億美刀,雖然明知道他們的出價低於史蒂夫·鮑爾默的出價,他們還是把報價發給了唐納德·斯特林和聯盟。

說白了,眼下這局面,快船到底賣給誰,已經不是唐納德·斯特林一個人說了算的了,聯盟在其中的話語權也很重。

萬一聯盟就是不願意史蒂夫·鮑爾默這個外行人參與到NbA聯盟的遊戲中呢?

不過顯而易見的是,聯盟是不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外行人的,他們只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肯砸錢、肯投入。

史蒂夫·鮑爾默無疑是願意投入的,否則他也不可能一開始就報價20億美刀。

並且,從財力來說,作為微軟股東之一,史蒂夫·鮑爾默的財力,自然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眼看著,史蒂夫·鮑爾默就要收購成功了,長海體育此刻就從斜刺裡殺了出來,在林大浪的授意下,他們直接開出了一個同樣的20億美刀的報價,只不過比史蒂夫·鮑爾默多給了兩個承諾——

一,長海體育將在完成收購之後,即刻在洛杉磯大市區內擇一地,建造新球館,作為快船的新場館。

二,是對史蒂夫·鮑爾默的絕殺,即,長海體育將會在完成收購之後,與中國大陸達成一攬子合作協議。

換句話說,如果長海體育完成了對快船的收購,那便意味著,聯盟對中國市場的開發,將來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位。

而在長海體育的報價與史蒂夫·鮑爾默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唐納德·斯特林便沒有了傾向,聯盟的傾向,將決定一切。

所以,史蒂夫·鮑爾默急了。

他迅速的加價,直接加到了22億美刀,試圖用高價說服唐納德·斯特林。

但他並不知道,這個所謂的長海體育,財力來說,並不會輸給身為微軟第二大股東的他,林大浪這回可是準備了足足35億美刀的現金。

當然,林大浪也沒打算花光這35億美刀,收購快船,他設定了一個30億美刀的上限,即,如果史蒂夫·鮑爾默的出價高於30億美刀,他就會放棄。

說白了,對於林大浪來說,他的需求不過是買一支他能夠完全說了算的NbA球隊,快船隻是其中的最優選罷了。

如果收購快船真的超出林大浪計劃的額度,他會毫不猶豫、果斷地放棄快船這個選項,轉頭去尋找其他的選項。

主要是,他不能當冤大頭。

要知道,近幾年,NbA球隊的出售與收購,絕大多數也就只有三五億美刀,如,2012年羅伯特·佩拉購入灰熊,花了3.5億美刀;國王老闆維維克·拉納戴夫2013年分兩次購入國王的全部股權,花了5.35億美刀。

快船因其背靠洛杉磯,加之這兩年NbA收入逐漸上揚,這才導致其售價高漲,即便沒有史蒂夫·鮑爾默這根攪屎棍,最終的售價也在10億美刀之上。

林大浪看好NbA的未來,因此他願意給到很多人難以想象的30億美刀的報價,再高他也不願意。

說白了,超出30億美刀,他也不能保證他購入快船會是一筆很好的投資。

轉頭花個三五億、五六億買個小球市的球隊,難道不香嗎?

至於現在,史蒂夫·鮑爾默加價到了22億,林大浪直接指示前方: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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