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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週前的我,大概會很高興吧。但此時我只覺得性意闌珊,甚至連房間都不想整理。
直到下午,林森才姍姍來遲。我站在陽臺上看到穿著夾克的林森拎著兩袋衣物,滿頭大汗地走進小區,暗自覺得有些好笑。他有點怕冷,並且有些時日沒有出家門,完全低估了室外的溫度。在四月底穿著夾克真的不是明智的選擇,哪怕小區相隔不遠,步行過來還是會很熱的。我並沒有立刻提醒他,只是看著他笨拙地四處確認樓號,幾縷太久沒修剪的頭髮溼漉漉貼在額頭上。
狼狽不堪,就像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一樣。不知為什麼,雖然是笑著,我卻覺得心口微微發酸起來。
等了半天,不想再看到他團團轉的樣子,我忍不住喊他:“笨蛋,是這棟樓!” 真是笨蛋,明明抬頭就可以看到我。
為什麼一直看不到我?
林森抬頭張望了一下才發現我,似乎想抱怨,但又不想與我在小區裡喊話,只好快步走進了樓道。我連忙去開門。果然才幾分鍾,他就怒氣衝衝地進門,把袋子一放:“你居然不去小區門口接我!”
“我去你家的時候,也不見得你接過我。”我關上門,落落大方道。
“哼,”林森不滿地哼了一聲,把夾克脫了,“真是熱死。好渴,有沒有水?”
我給他倒了一杯溫水,他就坐在起居室裡不動了。我只好認命提起兩袋衣物去烘乾,經過春假那段同居生活,他似乎依舊習慣了我多做一些家務。
雖然因為繼兄婚禮的事情我自覺冷卻了心情,但是直接面對林森的感覺還是不一樣的。我們都沒再提那件事,彷彿從沒有發生過。
我們隨意拿幾本漫畫雜誌各自看了起來,偶爾交換一些意見。沈默的午後,翻書的聲音和烘乾機的噪音意外令人感到安心。我看了一眼正在認真看書的林森,突然覺得再次妥協的自己有點沒出息。
因為是單人用的小型烘乾機,林森的兩袋衣服一直到傍晚才完全烘好。我把它們鋪在床上摺疊,而林森則站在陽臺上看風景。
“這裡看得到門口,我今天一定一進小區就被你發現了!”他顯然還很在意這件事。
“那又怎樣。”我敷衍。
他瞪了我一眼,又張望道:“這裡可以看到我租的公寓!”
我倒是從沒發現這件事:“你沒看錯?”
“真的,”林森把我拉到陽臺,“看那邊,被那棟樓擋住了一點,但是後面就是我那棟公寓樓。”
我的住處在四樓,他在六樓,有個微妙的仰角,周圍還有半個小區樓房的遮擋。所以哪怕相距比較近,我也從沒想過能從這裡看到他的公寓。
他踩到陽臺的護欄上,傾身出去:“我晚上亮燈的話你就會看得更明顯啦……”
我並不關心遠處的公寓樓,只是側頭看他。夕陽將他的側臉染上淡淡的緋紅,細軟的頭髮也因為沾染著夕陽的光線變成了金栗色一般。我想伸出手去觸碰他,卻不知是該將他拉回來,還是揉一揉那金栗色的髮絲。
似乎注意到我的視線,林森轉頭看我:“怎麼了?”
我握緊了欄杆,只是笑:“你怎麼像個小孩一樣。”
他從欄杆上下來,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只是……啊,算了,我來疊衣服吧。”他懊惱地轉身走進了室內。
我看著被暮光染成玫瑰灰的天際,突然明白了冷卻心情之後,浮上來的是什麼。
不知該如何說出口的心意,似乎也要隨著暮色黯淡下去……
作家的話:
這一發有點文藝,大家湊合看吧,捂臉》 《
09。心意(下)
林森的春季懶症發作,乾脆讓我下班以後上門去取分鏡指令碼。他還聲稱吃膩了外賣便當,要我給他帶街口的餃子,因為那家餃子店不送外賣。我只好放棄避開下班高峰期回家的習慣,準點下班趕著去給他買晚餐。無可救藥,我知道,但是起碼今天我能和他一起吃晚餐。
林森喜歡胡蘿蔔玉米餡的水晶餃蘸甜辣醬,讓我無力吐槽,雖然味道確實不壞。其實對於單方面淪陷的我,只要和他在一起,不論怎樣都感到高興。
林森給第二季度《Ganymede》的稿子是《Anemone》,看到標題我就開始擔心,他這次又想幹什麼呢。
“標題就不能寫中文嗎?”我皺眉。
他撓頭:“寫成中文有點怪,我擔心被誤會為蓮花的一種什麼的。”
Anemone我知道,是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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