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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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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已經跳到一邊以免披獅爪抓傷。他不敢再開槍,害怕傷著弟弟。當獅子再次轉過身來的時候,哈爾終於把槍口對準了獅子的頭。但是,一隻爪子又掃了過來,比棒球棍要厲害得多,能輕而易舉地打死一頭斑馬。這一掃把哈爾手中的槍管打成了V字型。

如果這時候哈爾開火,槍就會爆炸,人和獅子都會喪命,那樣這個故事就到此為止了。

哈爾的手指離開了槍的扳機。當獅子張著大嘴向他衝來時,他把V字型的槍猛地塞進了它的喉嚨。

獅子仰臥在地上用後爪把槍往外扯,身體在地上翻滾,終於把槍弄出來了,但又被什麼東西咬了。

螞蟻。

它站了起來,想抖落附在身上的螞蟻。用嘴咬自己的兩肋,用爪子拍打耳朵、喉嚨,在荊棘圈內撞來撞去。它早把兩個孩子忘得一乾二淨。

蟻蟻拚命地攻擊這個新的目標。它們比普通的螞蟻大,差不多有3厘米長,它們的兩顎就像把鐵鉗。

成千上萬的螞蟻參加攻擊,它們能把一頭動物吃得只剩骨頭。它們鑽進獅子的喉嚨、眼睛、耳朵。地球上最小的動物之一正在征服這頭百獸之王。

這頭獅子跳出荊棘圈,衝進茫茫的黑夜。兄弟倆聽到它跳進了附近的一個水坑。

羅傑抬起手電筒,他們相互打量著。他們臉上、手臂上、衣服上都浸有血跡,但他們不清楚這血是從哪來的。他們身上有許多傷痕,但沒有一個傷口深得流出這麼多血。

哈爾噓了口氣,“是獅子的血,不是我們的。我想我打偏了,但肯定打中了它的頭。”

“好了,我們出去吧。”羅傑說,“今晚我真累壞了。”

“你知道現在該幹什麼?”

羅傑當然知道,一個獵手打傷一頭野獸後就必須跟蹤它並結果它的性命。他不能將一頭受傷的野獸放跑,要結束它的痛苦。還有一個原因:一頭兇猛的野獸受傷後會變得更加兇猛,它會在它見到的第一個人身上報復。

“我們天亮後再追吧。”羅傑說。

“我們現在就去追,到明天早上它就會跑出七八十里遠了。”

“但你的槍已經壞了。”

“我們還有長矛。跟我來,但先得把身上的傷口處理一下。”他從夾克衫的口袋中掏出一支盤尼西林軟膏。

“為什麼現在要弄這些傷口?它們並不嚴重。”

“獅子爪子抓傷的傷口哪怕只一點就能要你的命:血液中毒。獅子可從來不剪指甲。它確實是講衛生的動物——像貓那樣總是舔潔自己的身子。但它們不能清潔爪子,嵌在爪子裡的肉腐爛之後有毒。我認識一個小夥子,他被獅爪抓了點輕傷就在醫院裡躺了六個星期,他算是幸運的,活了下來。”

哈爾給羅傑擦了點藥膏,然後自己也擦了一點。

“該走了。”

“其它的獅子怎麼辦?”羅傑說。他抬起手電筒,朝山羊照去,確切地說是朝放山羊的地方照去。山羊不見了,其它的獅子也不在。

“太好了,”羅傑說,“我們不必擔心它們了。”

“還不能鬆懈,它們可能就躺在附近消化著剛吃進去的食物。也許它們就在四周。如果我們無意中碰到其中一頭,那就麻煩了。如果不去惹它們,倒不會有什麼危險。但它們可不喜歡被人踩著。”

哈爾拾起長矛,在一個地方把荊棘叢扒開個缺口,那頭受傷的獅子剛才就是從這兒跳進來的。他隊缺口處跨出來,羅傑拿著手電筒跟在後面。

地上有一個深深的凹坑,是那頭獅子跳出來時落地的腳印。他們沿著血跡徑直朝水坑走去,一路上緊張地盯著岩石,怕踩著獅子而不是石頭。兄弟倆疲憊地順著血跡向前走。從灌木叢中不時傳來昏昏欲睡的嗥叫聲,在水坑邊有三頭正在喝水的獅子盯著羅傑的手電光。

“穩住,”哈爾小聲說,“不要一驚一炸的。”

最重要的是不能露出一點害怕的樣子,就是一頭老老實實的獅子也會忍不住追食逃跑的人。

“向後退。”哈爾小聲說。

還是面對著這幾頭獅子,他們沿著水坑向後慢慢地移動,一步接著一步。如果絆著樹根或小土丘摔倒,那麼就沒有機會再站起來了。

哈爾感到自己幾乎成了對眼了,既要盯著獅子,又要尋找那頭食人獅跳進水坑後逃跑的路徑。追蹤腳印已毫無用處,因為到處都是獅子的腳印。

他們沿著水坑退了一半便發現了要找的蹤跡——卵石上有紅色的印跡。血跡延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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