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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公堂斷案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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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最終判罰結果並沒有改變,但卻讓李諾搞清了《法典》的規則。

法典上他的剩餘壽命,是可以改變的。

僅徒刑而言,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罪犯每判刑一年,他就能多活一天。

他問過長安縣令,大夏除了徒刑之外,輕的還有笞刑,杖刑,重的有流刑,死刑,這些刑罰能為他帶來多少壽命上的收益,李諾暫且還不知道,一來那女刺客的定罪有上限,二來,他也不好抓著長安縣令一個老實人使勁折騰。

不過有一點,李諾可以確定。

要想讓《法典》增加壽命,犯人應該是要和他自己有關的,比如說行刺他的女刺客,如果隨便什麼案子都可以,官府每天判那麼多案子,他不得長生不老?

這麼說,豈不是刺殺他的人越多越好?

想要活命,就拿命來換……

這也太慘了,哪有人吃飽了撐的,沒事天天刺殺一個傻子?

長安縣令擔心,再待下去,會忍不住對這紈絝動手,當然,他更怕氣死自己,對李諾拱了拱手之後,說道:“公子,下官公堂上還審著案子,要不……”

說起案子,李諾靈機一動。

不知道案情與他無關,但他親自審理的案子,能不能增加他的壽命?

時不我待,即便是剛剛增加了兩天壽命,他也只有五天可活,必須抓住一切機會,一念及此,他立刻對長安縣令道:“裴大人,我還有個不情之請,這件案子,可不可以讓我來審?”

長安縣令聞言一怔:“什麼,公子要審案?”

李諾問道:“可以嗎?”

沒有官身,上堂審案,原則上當然是不可以的。

但你爹是大理寺卿,你說的話就是原則,誰又敢多言?

長安縣令深吸口氣,說道:“當然可以,公子這邊請……”

吳管家好奇問李諾道:“公子,您審案做什麼?”

李諾只是笑了笑,說道:“閒著沒事,審著玩玩……”

吳管家也沒有說什麼,公子很有可能只是起了玩心,不過既然公子喜歡,就讓他玩玩吧。

審案途中,縣令大人匆匆離去,公堂兩邊的衙役雖然好奇,但也不敢多嘴,至於跪在堂下的兩名嫌疑人,哪怕雙膝跪麻了,也不敢亂動。

許久,縣令大人才走回來,而他的身邊,則是多了一位衣著華麗的公子哥。

正五品的長安縣令,竟然將主位讓給了這位公子哥,對他的態度,更是無比恭敬,看的在場眾人內心震顫,連呼吸都放緩了一些。

李諾剛才在外面已經瞭解過了,長安縣令審的是一樁盜竊案,目前鎖定了兩名嫌疑人,正在進行慣例性的問話。

李諾先是拿來卷宗看了看,大夏的文字,類似於後世的繁體字,李諾寫論文時,因為經常要研究古代文獻,掌握的繁體字不少,雖然還有些字不認識,但根據前後文,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不過,他的前身,畢竟是一個連十以內加減法都不會的傻子,大機率是不認識幾個字的。

李諾將卷宗遞給長安縣令,說道:“裴大人,這上面有很多字我不認識,麻煩你幫我念一念……”

長安縣令心中冷笑,大字都不識一個,還學別人審案,一時心血來潮,就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吐槽兩句之後,他才微笑說道:“不麻煩,不麻煩,此案其實很簡單,長安街的王氏,丟了幾十兩銀子,懷疑是兩位鄰居其中一位所偷……”

不多時,李諾目光望向下方。

這就是一樁尋常的盜竊案,王氏的兩位鄰居都有嫌疑,但又沒有充足的證據,無法定罪。

李諾思忖片刻,望向一個留著山羊鬍的瘦男人,問道:“昨日從起床算起,你都做了些什麼,一樁一件,如實說來,不許遺漏。”

那瘦男人咳了兩聲,說道:“大人,我那天早上約莫巳時起床,先是在路邊的包子店吃了三個包子,喝了一碗稀飯,然後就在街上溜達,午時的時候,去賭場賭了兩把,未時左右在香滿樓吃飯,然後回家睡了午覺,申時出門,和王氏打了招呼,之後去了鳳棲樓快活……,快活完,去勾欄聽了曲,看了猴戲,舞姬,然後和朋友喝了酒,亥時前回到家,回家便睡了,小人真的沒有時間偷東西。”

李諾又望向另一個胖乎乎的漢子。

不等他開口,那漢子便立刻說道:“大人冤枉啊,小人卯時就起床做餅了,不到辰時出門賣餅,巳時賣完收工回家,先是挑水,然後砍柴,做完這些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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