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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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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可思議的是,那人魚的臉像——林伊慕。

好溫暖!

這是誰的懷抱?是媽媽的嗎?

八歲那年發高燒,媽媽就是這樣抱著她跑過了九條街,她們叫不到計程車,而救護車由於修路,要四十分鐘以後才能到,媽媽等不及了,替她裹上毯子,急急地跑著,那時媽媽已有哮喘的毛病,那時父親已經好久沒匯生活費過來了。她們住的窄小公寓,斷了水、斷了電,僅剩的錢因她的一場病,完全耗盡。

沒人知道她們是怎麼熬過來的,包括她們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度過了那段魔鬼般的歲月。

清晰地記得,許多年未曾出門工作的媽媽只找到了一份車衣女工的活,雖然醫生說布料中的細小纖維會加重她的哮喘,但媽媽還是日夜加班,為了她的參考書、為了她的新衣服、為了她在校的營養午餐,或者一次學校舉辦的春遊。

十五歲,她揹著媽媽到街上找零工,但各式小店聽說她不能上白天班,而且只有十五歲,都不敢僱她,直到那天她走進了巴比倫。

她並不覺得做酒廊公關是什麼丟臉的事,這個世界上,任何人都在出賣著自己身體的一部份,有的賣的是體力,有的賣的是腦力,政府官員在出賣腦子裡的治國之方;商業富豪在出賣手下員工的勞動成果;哲學家、文學家在出賣自己的胡言亂語,任何偉大的職業都是一種變相的出賣行徑,她只是賣一兩個笑容,應該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罪行。

那裡的媽媽桑倒很好說話,跟電視裡逼良為娼的老鴇還有一段距離,媽媽桑借給她彩妝、租給她衣服,讓她看起來不止十五歲。

由於聰明好學的緣故,戴菲兒這個名字很快竄紅,她會在繁華熱鬧的夜晚唱兩首歌、喝兩杯酒,跳一段還算含蓄的舞蹈。

有時她會做一兩件“壞事”,或為了打抱不平,或為了重病的母親,如——

偷了兩個錢包,因為醫院催繳母親的住院費。

撬了三部車,因為車子的主人欺負她的姊妹。

拿酒瓶砸了十九個男客人的頭,因為他們對她動手動腳。

偷來的錢,在她寬裕的時候又悄悄地還回失主的口袋,至於撬過車和打傷男客人的頭,她很快就忘了。

最後母親還是去世了,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給過她如此溫暖的懷抱。

這個抱著她的人到底是誰?那胸膛寬廣厚實,那氣息沉鬱動人,那環著她的臂膀像避風港般安全。

“媽媽……”她在睡夢中低呼。

環抱著她的人一怔,微微動了一下。

她立刻依依不捨地貼上去,貼得更緊。

“媽媽,不要走……”眼淚也許是受了懷抱的熱度,冰溶似的,一時間傾洩而下,想止也止不住,她只能抽抽泣泣,沉醉在夢與現實的邊緣,品嚐愛與痛,不願清醒。

狄昊天看著哭泣的她,像個小女孩般無助,手指不由得伸到她的腮邊,輕輕抹掉淚珠。

十多個小時前,當他從水中醒來,難以置信地望著為他做人工呼吸的林伊慕。

她不是跑了嗎?怎麼會忽然間又迴轉,而且……再一次救了自己!

甚至為了救她,由小感冒轉為發高燒,吊了一夜點滴。

除了罵她笨,他再也想不出別的詞。

狄昊天對女人一向沒有太多的興趣,也許是因為身邊的脂粉從未缺少過,並不渴求,也不會十分珍惜,他既不會像王永榮那樣,玩過女人們之後就傷盡她們的心,也不會像貼身護衛阿平那樣,為了一個女人而身陷牢獄,他的女人都被照顧得很好,在床上很愉悅,在服裝和首飾店裡更愉悅,女人對他而言,就像他的手槍,每把都用過,每把都儲存完好,但也只是一把手槍,有它縱然好,可少了它,用刀子也照樣能砍出一條活路。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非要留下林伊慕,也許她如同一把自己從未用過的新型手槍,無論如何都要得到——因為新鮮。

這把新型手槍他並不打算馬上啟用,在不熟悉它的效能之前,他寧可好好觀察,慢慢玩味。

聽說讓女人愛上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直接佔有她們,一般來說,女人很難忘記在床上表現突出的男人,但這次,他卻不願走這樣的捷徑,他發現這個女人深邃多變的心更讓他著迷,得到她的身子之前,他要先得到她的心,就像吃雞蛋時,他喜歡先吃蛋黃一樣。

愛?

是的,他要讓她愛上他,他可以不愛她,但她必須愛上他——人對槍可以無情,但槍必須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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