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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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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約在學校附近的咖啡館。我和凌志去過的那家。

我現在也算是公眾人物了,尤其在T大,更是上至80歲的老教授,下至8歲的教職工子女,都知道有我們這幾號人,畢竟,一個學校能出幾個明星也是很稀有的事。因此,路上我都戴著鴨舌帽,低著頭走路。這樣雖然有時候也會被認出來,但總比大咧咧地出門好多了。

到咖啡館時。李瑩和她的室友已經在那等了,我剛一進門摘下帽子,那個傳說中的室友就看到我了,嘩的站起身來,差點把椅子撞翻了,激動地看著我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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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答疑時間:

1可能有讀者對事件發生的時間有點模糊,下面整理了主線:

大二下學期末:認識凌志不久後成為他的女朋友;莊敏言跟李瑩見面併成為男女朋友;緊接著六月底樂隊組成。

大三上學期末:此時樂隊組成已經有半年,元旦匯演,樂隊演出錄影被傳至網上,小小出名。

之後樂隊在S市的各大高校到處趕場演出,在大三下學期末的時候,樂隊的知名度在S市已經很高,然後就有天馬娛樂公司的人找上門來。

大三下學期末:跟天馬簽約。

大三暑假的兩個月:就都在公司的安排中渡過,主要配合公司做宣傳,排廣告,並在電視臺播出,還有就是進行了舞蹈的學習。當然樂隊練習是不間斷的。

然後大四開學了。

整個過程從大二期末到大四開學,歷時一年多。

這樣整理一下,大家都清楚了吧,哈哈,其實認真看文,這些事情很容易就清楚地一件件連貫起來了。

2有的朋友要疑問,怎麼內地最大的娛樂公司這麼容易就找上女主的樂隊了?

其實大家仔細想想,大學的很多樂隊素質真的不高,粒粒就有幸見識過一些,那樣的樂隊當然不會有娛樂公司找了!

但是,本文中女主所在的樂隊,在粒粒的成功培養下,將樂隊樂器都精通了,還加強了唱功。

配合練習半年後,在學校的元旦匯演上橫空出世造成了轟動效應,甚至傳到了網上,然後在S市的各大高校都演出過了,在S市已經相當有名氣了,當年的水木年華也不過如此吧?

再加上樂隊成員比偶像明星都要出色的外表和氣質,這樣有潛力有前途的新人,不來挖掘的娛樂公司才是傻子!

第十五章 跟“弟妹”的談話

李瑩將她一把拉坐下,“怎麼樣,真人比廣告還要好看吧?我當年的話一點都沒有誇張吧!”

“何止沒有誇張啊!這,這,真人真是,太有衝擊力了!”

看我疑惑地看著她們,李瑩解釋道,“一年前我見過你之後,回到宿舍說起了你,說你是凌志的女朋友,我們宿舍的人因為我和李娜的緣故都認識凌志。然後我說你很優秀,連凌志也是勉強才配得上你,李娜楞是不信,說非要見識一下不可。後來你們樂隊上了電視廣告,她就更是要見見你了。”

我微笑地看向李娜,“怎麼樣?見識到了?還配得上凌志吧?”

“何止是配得上啊!那小子真是天大的豔福啊!”

“呵呵,過獎了!”我叫來服務員,“你們喝什麼?我請客。”

“我們都喝卡布奇諾。”

“來兩杯溼卡布奇諾,和一杯橙汁吧!橙汁要現榨的。”對女服務員說道。

我轉向兩人,“凌志也喝卡布奇諾。”

“哈哈,當年我們學校出來的都好這口。具體原因嘛,是有著悠久歷史滴!”李瑩誇張道。

“哦?什麼悠久歷史?”我托腮看著她道。

“我是說,當年我們學校附近有家專門賣卡布奇諾和拿鐵的咖啡店,大家都喜歡上那去坐坐。老闆只做拿鐵和溼卡布奇諾,兩種口味很接近。習慣了那裡的咖啡,所以我們學校出來的很多人都好這口啊!”

“哦,原來如此。”

“凌志沒跟你說過嗎?”

“我們很少談音樂以外的事。”連單獨約會都沒有幾次。好像我們的關係更偏向同事、夥伴。

“呃,這樣啊。”以前凌志好像跟我們胡天海地,什麼都吹的啊!

“你跟我弟弟呢?處得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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