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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正在盯著地上兩個同伴發愣的時候,楚雲飛早帶著一身的塵土衝了進來,雪白的手套飛揚,兩把掏自牆上的沙石向四周甩出,力道十足。
緊接著,他連飛兩腳,踢飛兩人,情急之下,力氣過大,那兩人被他凌空踢出了十多米,同時兩人手裡的“五連發”獵槍也落到了他的手裡。
槍支到手,楚雲飛二話不說,雙手在腿上一蹭,獵槍上了膛,順勢就是一槍,正打在一個正揉眼睛的傢伙身上。
這傢伙也有支獵槍在手裡的,楚雲飛的本意,是要打到他的面前嚇唬一下,沒成想,這土造的獵槍,準頭差得不是一般地離譜,他又沒有校準過,一槍直接打對方小腿迎面骨上了,還好,子彈的威力不是特別大。
那傢伙當時就抱著腿倒在了地上,迎面骨是人體痛覺神經比較集中的地方,給這樣來上一下,他只能在地上打著滾哀號了。
這槍聲一響起,在場的人都愣了一下,並沒有人下意識地直接還擊,他們還沒從人型坦克帶來的震驚中反應過來呢,楚雲飛的出場動靜,實在是大了點。
而且,槍支這種東西,在內海混混的火拼中,威懾力量遠遠大於槍支本身所具備的殺傷力,一般情況下,要不是不得已的話,隨便開槍,是道上混的大忌。
當然,警匪之間或者混混們火拼發生槍戰,那並不是沒有的,可那種情況,大多數還是發生在地處邊遠、民風彪悍的地區,或者是粵明省那種外來人口眾多而治安又不太得力的地方。
可就算在那些地方,也很少有人二話不說,開槍就打的,在大多數混混和亡命徒看來,若不是情非得已的話,開槍基本上是件絕對需要認真考慮的事。
蟲子也愣住了,在那一瞬間,他甚至以為,安排在公安局的內線失效了,大批的警察過來了呢,這年頭,比混混還不講理的,那只有警察了。
看到在場的沒人還擊,楚雲飛再次獵槍上膛,“都給老子站出來,要不爺爺的槍子不認識人。”
寂靜半天,沒人做出什麼反應,好多混混都在忙著揉眼睛呢,而且,大約沒人相信,這種情況下,他敢再次開槍。
當然,在楚雲飛目力所及的範圍之類,也沒人囂張得去試探他的底線,總之,“呆若木雞”一詞,就是眼前情景的最好寫照。
楚雲飛發現人群中一個大漢異常地眼熟,不過現下的他,可沒工夫去分心,手一揚,左手獵槍向身體側後方開火,順勢再次向大腿一蹭,又上了膛。
隨著這聲槍響,一個半人多高的木頭箱子四分五裂,箱子後面的人也被這一槍嚇得連打了幾個滾,他真沒想到,這恐怖的傢伙,彷彿有後眼一般,怎麼就能知道,自己要偷偷拿槍瞄準他呢?
楚雲飛可沒想到那裡會有個木頭箱子擋著,他憑著敏銳的直覺,感到那裡有威脅,想都沒想,就一槍撂了過去,至於打死還是打傷,那就都要看天意了。
感覺到那人沒死,楚雲飛的左手又抬了起來,卻是頭也沒回,“再動,一槍打死你,把傢伙扔了!”
說實話,他知道對方會對他不利,至於人家手上拿著什麼東西,他都不知道,眼前還一堆人呢,他怎麼可能有機會扭頭去看身後?
此人的膽子,還是比較大的,倒也算得上亡命之徒,正要舉槍還擊呢,不過,楚雲飛的反應實在是太快了,槍口穩穩地指著他,這種情況下,他絕對不會懷疑楚雲飛再次開槍的決心的,只能乖乖地把槍丟在一邊。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挖坑埋人啦
那個楚雲飛似曾相識的人開口了,“大哥,許久不見了,史問天這裡有禮了。”
楚雲飛的神經繃得緊緊的,嚴密地觀察著周遭的動靜,不敢有絲毫的懈怠,這裡不比鬧市,真要有人鐵了心打黑槍,完事後隨便挖個坑,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這話入耳,他才反應過來,沒錯,就是那個卑鄙無恥的傢伙,史問天,奇怪,選拔賽不是已經結束了麼?他還留在這裡做什麼?
此人不是什麼好鳥,楚雲飛對他曾經三番五次地起了殺意,眼下聽他發話,心中的殺意不禁再次湧上心頭,不過,現在實在不是翻臉的好時機。
“哦,是你呀,好了,你幫我那倆朋友解開繩子,對,慢點,別動作太大,引起我的誤會,那就不好了。”
史問天心裡明白得很,這小夥子雖說白淨得很,但真要說起來,人家不用手上的槍,放倒眼前這一片人,也是很輕鬆的事,這當口,他自然還是要乖巧些的。
下一刻,恢復自由的廖滄海拎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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