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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恆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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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前 言

在寫本書以前,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我失戀了,箇中原因和書中前面提的一樣,是真實的,才決定去的南京,

菲菲這個人物菲菲有著顯赫的家世,又有聰明的頭腦,堅強的性格和善解人意的心,可以說是她幫助主角成材的。最初我只把她當個過度的人物,當主角來到南京後讓這個十全十美的美女瘋狂的追求主角,不過我寫到後來很喜愛這個角色,於是我改變了初衷,也改變了菲菲。在緣中她一次也沒當著主角面前表白過自己的愛意,而是從一些小事上看出對主角的愛戀,並用小小的計謀使得我們的主角對她表白。我想這是身為美女應有的自尊。我想這樣我的菲菲會有點血肉吧。

麗麗和萍是真人真事,這也是願望樹大大書中帶給我的靈感,我想在書中懷念一下我心愛的人兒。老實說在寫這書的時候我很傷心,麗麗在我選擇她時放棄了我,所以我想寫主角和萬世對決中死去,不過後來一想這樣對菲菲太不公平了,於是又寫楊林飛仙回到現實的結尾,來個大團圓的結束。

太極與修真是我本來不想寫的,可如果不這樣寫,楊林會非常難做人,他二十四歲才上大一,只有修真後才可以像個學生一樣年青。修真中我把它分成了七個形態,每個形態都各不同,主要是功用上,比如脫胎吧,他可以讓主角變得帥氣和年青,換骨可以讓主角變成個美女形態,我覺得這個變形是最有趣的。

本書的主角是我的原形,書中的主角保守自卑和懦弱。對愛想愛又不敢愛,還常常錯失愛,所以他這種人是很難有人愛的。現在的女生要求太高,一要有金二要帥三要幽默四要有本事。所以我到現在也沒找到愛人。估計是要孤獨終老了。^…^

在書中還有個七年的現實問題,麗麗只愛了我七年就離開了我,菲菲也愛了主角七年,但卻一直沒變,我想這七年情節在現實中真的有這個規律,那就是女人愛男人不過七年吧,男人也許能有十年,這有待學者研究哦。

作品相關 答讀者恆永遠

本人對全書做了一點小調整,先看過的朋友可以不必理會,謝謝大家支援。

寫足球只不過是過度而已,而且我也不打算寫體育,只是那時是世界盃,本人也跟風寫寫。

至於男主角的性格,我在前言中說了,他是個懦弱,自卑和保守的人,這樣的人當然弱勢了。可是人無完人,這世上都是強者牛人,那還有什麼意思。

要是你性格堅強,做什麼都不會失敗又有能夠決定人生死的力量,你會選擇做個受道德倫理約束的英雄還會是做個天地不怕的鬼雄呢?誰也不知道。

所以主角是保守的,他有他堅持的東西,有這點就夠了。

正文 楔 子

2016年6月8日鳳凰山,天空下著瓢潑大雨。深山的山坳地裡,突然出現了一個泥人,泥人緩緩昂首,任大雨清洗他滿身的泥濘。

泥人悲情的轉首看了一下身後斷殘的靈羽,笑了笑搖頭走了。

上海依舊繁華,白天的地鐵站人山人海川流不息。每個人來去匆匆,生命不斷延伸。一個男人衣衫襤褸的站在地鐵出口處,這時走來一名金髮的外國女子,女子看了男人一眼,從手包中抽出一張10美元丟在男人身前。男人朝她一笑,伸手拾起美元。然後吃午飯去了。

在他走了之後,過來兩個乞丐,兩人對視一眼,其中一人道:“我說小六,這年頭站著也能夠得錢?今天真是開了眼了”。另一人道:“管他的,站著比坐著累多了,那人好像沒見過。可能是別處新來的菜鳥”。“嗯,要飯要到我們地頭上來了,一會老大可能會找他的”。“別說了,你在這我去那邊,晚上打雞去”。“嘿嘿好的”

楊林一睜眼又回到了這個世界,但已然是5年後,在那個深遂的空間裡,看到的,聽到的,在來到這個世界後又全忘記了。他的靈羽已然斷折,他的真元已然枯竭。曾經的功名利祿早已煙消雲散。他沒有後悔,他想起了菲菲,她現在好嗎?

沒有目的的流浪,還好會有人給他飯吃,給他錢花,當然他只用站在人流擁擠的地方。他沒有去找菲菲,他不想打亂她的生活。現在他已是個消失的人,國家可能以為他已死亡。

今天有個外國MM給了他10美元,這夠他半個月的生活了,不過剛才遇上了幾個乞丐,錢又被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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