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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殺人不償命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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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洞的某個角落裡,林牧之摳出了一塊碎銀後,便拿著它心情愉悅的前往了集市。

雖然五哥剛死,按道理說他應該得很傷心才對,但奈何他只要一想到自己身懷如此鉅款,就會忍不住的笑出聲來。

“老闆,驢肉火燒多錢一個?”

小攤前,林牧之望著飄香四溢的驢肉火燒,口中瞬間分泌出大量的唾液。

“去去去,你個小叫花子,你買得起嗎?”老闆看了看林牧之的行頭,隨即開口驅趕道。

“嘿,你個狗眼看人低的東西,小爺怎麼買不起了?我要買五個!”林牧之如今有錢了,說話自然十分硬氣。

看著林牧之手中白花花的銀子,老闆立刻嬉笑起來,“呦,小爺您稍等!”

說罷,便熱情的為林牧之裝好火燒,態度變得十分積極。

“小爺,十五文一個,五個共75文錢!”

“啊?這麼貴啊?”林牧之瞪大了雙眼。

要知道如今即使是南方運過來的上好的稻米才只要五文錢一斤,而北方的小米只需三文。

現在一個驢肉火燒就需要十五文,這屬實是嚇了林牧之一跳。

“額,我感覺我吃不了這麼多,買兩個吧!”林牧之乾笑道。

見林牧之反悔,老闆也沒生氣,能賣兩個是兩個。

老闆用小刀切下來一錢銀子後,將剩餘的碎銀還給了林牧之,一同還回的還有170枚銅錢。

這個世界銀價還是很高的,一兩銀子相當於兩貫銅錢,也就是足足兩千枚!

所以,能用得起銀子的,往往都是大戶人家。像林二狗等靠種地為生的平頭百姓,可能一輩子都用不到銀子。

接過驢肉火燒之後,林牧之立刻狼吞虎嚥的吃了起來,吃著吃著,他的眼角居然流出了莫名的淚水。

記不清了,他記不清上次如此肆無忌憚的吃肉是在什麼時候了,好像還是在地球。

而周圍趕集的人們見林牧之大快朵頤的吃著火燒,皆忍不住的吞了口唾沫。

“阿爹,我也想吃。”嘴饞的小女孩可憐巴巴的望向身旁的父親。

“吃吃吃,吃什麼吃,我們家裡可沒有閒錢!”漢子嚴厲的訓斥道。

“哇哇哇。”見阿爹不但沒給自己買火燒,還訓斥了自己,小女孩立刻大哭起來。

不光是小女孩,周圍至少還有三個小朋友被饞哭了。

林牧之四處看了看,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於是便轉身離開了這裡。

在大街上明目張膽的饞別人,確實有些不太道德,而且也太過張揚了,他手持如此鉅款,難免會引來歹人的覬覦!

吃驢肉吃得有些噎了,路過了一家豆汁店後,林牧之便順勢走了進去,然後花一文錢買了一大碗豆汁。

豆汁甘甜可口,大口喝下之後,林牧之只覺得肚子暖暖的,就連身體彷彿也跟著變得有勁起來。

接下來林牧之又在集市上閒逛了半天,吃了糖葫蘆,米粉,桂花糕,臭豆腐,豆皮等各種美食。

終於狠狠的滿足了一番他的味蕾,將這七年多的苦悶一掃而光!

最關鍵的是,他逛了一上午,吃了一上午,居然才僅僅花了60文錢不到。

古代物價低廉,對於有錢人來說當真是個好地方!

但就在這時,人群中的幾人相視一眼,然後有意無意的慢慢向林牧之靠近。

而此時的林牧之根本毫無察覺,正在滿心歡喜的試著新衣。

但再三考慮之下,他還是忍痛離開了裁縫鋪。錦衣華服雖然漂亮,但是太貴了。

他現在最重要的是吃,吃飽了才能修煉好,而不是將錢花在沒用的地方。

而且他現在也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恐怕買了新衣服也就只能穿一兩年,甚至明年就穿不下了。

所以他決定還是不浪費錢財了!

最終,酒足飯飽的林牧之心滿意足的離開了集市,準備返回山洞繼續練功。

這個集市是周圍十多個村子聯合舉辦的,所以才如此繁華,故其的位置也定在了最為繁華的縣城之中。

而縣城與王家村之間隔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山裡僅有一條曲折的小路,平日裡王家村的村民們都是組團進城趕集,早出晚歸,以免在深山中遇到危險。

林牧之也自知自己現在小兒持重金過市,恐怕早已引起了歹人的注意,於是一路上都保持著十分的警惕。

“上!”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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