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辦團練捐道員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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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林哲直接開口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黃培志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了!
要知道他這個貪官當的也不容易啊,雖然他是正途的進士出身,但只是個三甲,而且考上進士的時候已經是四十多歲了,在京候補了足足五年才分到了陝西的一個窮縣當知縣,上任三年竟然只撈了不足萬兩銀子,而且考語一般,眼看著就要被致仕回鄉養老的時候,這讓黃培志咬了咬牙,把貪汙所得加上籌借的數千兩銀子一共一萬多兩銀子送到京裡上下活動,終於保住了官位並且調任到浙江餘姚任知縣,他當初可是想著,任期內不撈足十萬兩就不罷休,不然對不住自己的半生苦讀。
可惜剛上任半年,那太平軍就打到了蘇南,把他嚇的不輕,更悲劇的是,上個月他妙筆生花,把城東的那場戰鬥極大的‘藝術化’了,啥叫藝術化?藝術化就是說自己麾下有縣勇五百,一戰大破千人賊軍,斬敵百人。
雖然得到了上頭的嘉獎,但是接著麻煩來了,時任浙江巡撫的黃宗漢正在為了堵截太平軍的東進而焦頭爛額呢,聽到餘姚這邊竟然有一支可以擊敗千人賊軍的精銳縣勇,他也是懶得查真假,直接給餘姚發了調令,要求餘姚縣令黃培志派出得力縣勇五百,前往湖州一帶聽候調遣。
接到這個調令,黃培志就傻眼了,你黃宗漢是傻子嗎?
難道不知道官場裡誇大戰報乃是常事嗎?難道你不會主動把數字縮小十倍嗎?
我說有精兵五百,殺敵百人難道你還真信?
當然這些話他也只能是在心裡罵罵了,斷然是沒敢反抗浙江巡撫黃宗漢的膽量,但是就算他想要派出縣勇也是不行啊,為啥,因為他手底下根本就沒有這五百縣勇啊!
苦思了好幾天後,讓他想起了林哲,然後發現林哲乃是這個時代最恰當的冤大頭,而且林家本來也養著不下百人的護院、莊丁,這拉出來就是一支現成的縣勇,然後自己再招募個兩三百人的泥腿子,這勉勉強強也能湊夠四五百人了。
而且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是,林哲有錢,如果林哲肯辦這個縣勇營,經費一下子就解決了!
這才有了他邀請林哲夜談的事!
聽到林哲有鬆口的意思,黃培志按耐住心中的驚喜,當即道:“章程一應事務都好說,至於費用嘛,縣裡可以先行拿出五千兩來!”
言外之意就是,他黃培志只給五千兩,剩下的就得看你林家解決了!
雖然餘姚也算是浙北里的上等縣了,但能夠一次性拿出來幾千甚至上萬兩銀子來還不帶眨眼的,估計也只有林家了。
要不然餘姚那麼多地主富商,他黃培志也不會直接找上林哲了。
林哲自己也是想搞團練的,但是之前苦於沒有機會而已,現在機會擺在自己的眼前,雖然只是一個地方府縣裡的團練,不可能和曾國藩那樣可以獲得團練大臣的名頭,但畢竟也是一個開始不是。
不過他並沒有直接喜笑顏開,而是故意麵露謹慎之色道:“小子只是一介草民,這辦團練恐怕不合時宜吧!”
這個時候,黃培志呵呵一笑:“國朝的情況你知道的不比我少,想要個官身又有何難!”
黃培志雖然沒有明說,但是林哲卻是知道他指的是捐官,隨便扔出去幾千兩銀子,就能夠捐一個候補知縣,如果捨得錢的話,大方一點上萬兩銀子扔出去,候補道員就到手了。
關鍵是平日裡這種候補官員沒啥實際用處,這年頭候補官員多了去,能夠撈上實職的可沒幾個,一般人捐官都是為了平日做生意,交往官員方便一些,可沒幾個真正為了當官去的。
黃培志繼續勸說道:“如果林賢弟要納捐,我黃某人在上頭還算是有些關係,這所費定然會比人少些,另外,我也可以向上頭給你要一個督辦餘姚團練的差遣。”
儘管林哲心裡頭已經是打定了主意辦這個團練,但是這種事自然是不能隨便決定!
所以他並沒有第一時間答應黃培志,而是道:“茲事體大,我還需要和家母商討一二,容我過兩日再給父老大人答覆!”
說完後,他又道:“當然了,不管後事如何,但是縣尊大人既然要辦團練保境安民,我身為餘姚人,自然是會出一份力的!”
後面的這一句話是為了安撫黃培志,說不管自己辦不辦,到時候肯定是會多多少少都拿出一份錢來的。
出了縣衙,已經是天色有些晚了,他坐著馬車裡苦思冥想很久,想著該怎麼辦這個團練,該怎麼跟黃培志甚至上頭的紹興府乃至浙江巡撫衙門裡討要條件,他們想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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