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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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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彼得遜律師的介紹下,林子軒把自己的詩集《一代人》和《亂世佳人》一半的稿子交給了佐治亞州的一家出版社出版。

之所以不在波士頓或者紐約出版,是因為《亂世佳人》是以一個美國南方人的視角在講述故事,它描寫的是美國南方社會的生活景象。

其中不免有作者自己的傾向,把奴隸主義下的南方社會描寫的如田園牧歌般美好,美化了奴隸主和奴隸的關係。

雖然書中塑造了很多形象飽滿的黑人形象,但對黑人遭受的殘酷對待所提甚少。

而且《亂世佳人》的情節正是發生在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在那裡更容易被讀者所接受,引起讀者的共鳴。

這只是彼得遜律師說服林子軒的理由。

事實上,《亂世佳人》這種小說就算是在紐約也有出版社爭搶著出版,這部小說或者視角不同,但卻表達了美國人的普遍價值觀。

表現了一個傳統社會的崩潰瓦解,人們又如何應付這場社會鉅變的艱辛過程。

它虛寫戰爭,實寫戰爭對人類心靈的影響。

就像書中最後所說的一樣。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時我就經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會想出一個辦法把他弄回來。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這種無論面對怎樣的困境,都充滿希望,不屈不撓、勇敢堅強、不輕易認輸的精神,正是美國社會所提倡的價值觀。

彼得遜律師身為一個佐治亞州人,身為一個南方人,雖然在紐約生活多年,但骨子裡還是看不起北方人。

他覺得這部小說只能被南方的出版社出版,也只有南方人才能真正看懂這部小說。我們雖然戰敗了,但心靈決不屈服。

第六十四章 勇闖好萊塢

林子軒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遜律師忽悠了,他不怎麼了解美國的出版行業,不過這家出版社給他的稿酬和版稅相當不錯,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遜律師在這點上沒有欺騙林子軒。

他給林子軒爭取到了美國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覺得《亂世佳人》值得這個價碼。

佐治亞州的出版社動作很快,他們對於林子軒的詩集興趣不大,只是附帶出版。

他們重點關注的是《亂世佳人》,從小說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這是一部規模宏大的戰爭史詩,而且是從美國南方人的視角來講述的故事。

美國的內戰雖然結束了幾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間仍然有著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瞭解了林子軒的情況後,準備先出版《亂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軒寫完小說後再出版下部。

林子軒翻看著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亂世佳人》在美國和全世界的風靡程度,他靠著這本書的版稅就能成為大富豪了。

以後好萊塢想要拍攝《亂世佳人》的電影,還要給他改編電影版權的費用。

美元在這個世界上還是很堅挺的,在1921年,一美元可以兌換一塊六角銀元。

他需要委託一位信得過的律師替他管理這筆以後的巨大收入,彼得遜律師很適合這個角色,此人是張康任的朋友,值得信賴。

於是,林子軒簽署了一份委託書,彼得遜律師將全權代理林子軒在美國的一切事務。

畢竟,在這個年代的美國,華人的地位不高,想要辦事情只能依靠美國人。

為了長遠考慮,林子軒有心和彼得遜律師打好關係,建立深厚的友誼。

他來到美國不只是和季鴻明打官司,還要把自己的電影賣出去,賺取美國人的金錢。

彼得遜律師對中國的電影頗感興趣。

他能和張康任交朋友,不僅因為兩人都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友,還因為他對神秘的東方世界有著濃厚的興趣。

在紐約,他算是美國人中的親華派。

彼得遜律師托熟人找了一家破舊的小影院,看完了林子軒帶來的《上海假日》。

他驚歎於中國電影的成熟,不亞於美國電影,而且電影中上海的風景名勝,人文景觀讓他痴迷不已,更別說其中的愛情故事了。

彼得遜律師並不熟悉好萊塢,他代理的案子大多是紐約當地的民事案件。

不過他還是從以往的客戶中找到了一個人,此人叫做沃爾什,原本是紐約的一名舞臺劇演員,後來轉入了電影行業。

紐約有著著名的百老匯大街,這可是美國的戲劇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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