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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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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11月,上海鎮守使鄭汝城遇刺身亡後,北洋政府將上海鎮守使改為淞滬護軍使。

淞滬護軍使何風林上任後,惟皖系軍閥、浙江督郵盧永翔之命是從,浙、滬結成緊密的聯盟,盧永翔繼續獨霸上海的財政收入,這就與盤踞江蘇的直係軍閥產生了嚴重的對立。

1920年10月,蘇皖贛巡閱使兼江蘇督軍的李淳暴死於任上,齊燮員繼任江蘇督軍。

齊燮員聲稱:上海是我們江蘇的一部分,一定要奪回。

盧永翔則視上海為自己的經濟生命線,堅決不肯放手,遂反擊道:“上海是浙江的門戶,一定要保持。”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爭後,直係軍閥把持北京政府。

盧永翔與何風林為了保持浙江、上海的地盤,與張座霖、孫仲山聯絡,結成“反直三角同盟”。

這就是目前上海市政府的形勢,為了爭奪上海,浙江軍閥和江蘇軍閥的戰爭一觸即發。

在這種大背景下,上海市政府對於櫻木俊一的要求非常為難。

電影是個新生事物,北洋政府還沒有一個統一的電影審查制度。

1920年,江蘇、浙江、天津等省市先後頒佈電影審查規定,對“誨淫誨盜,敗壞人心習俗”等的本土影片的製作與上映給予審查。

這個是地區性的,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具有太強的約束力,到了1924年,北洋政府內務部才發出通令要求進行電影檢查。

而且《津門大俠霍元甲》可是愛國電影,除了影射日本人,找不到可以禁映的條款。

如果在華界用影射日本人這一條禁映電影,可能會引起暴動。

於是,上海市政府把這件事推給了外交部,畢竟牽扯到日本人,屬於外交事件了。

說實話,上海市政府管不到明星電影公司,因為明星電影公司是在法租界創辦的,有美國人投資,屬於中外合資企業。

這就是林子軒的精明之處了。

他把美國律師彼得遜拉入了明星電影公司裡,給予了一個小股東的身份,並且以彼得遜的名義在美國註冊了一家空殼公司,參與到明星電影公司的投資中來。

這在後世是很常見的現象,為了避稅或者爭取優惠條件,很多中國公司都會披上一層外資的皮囊。

彼得遜律師還是明星電影公司在美國的代理人和法律顧問。

當然,林子軒為此付出了不少代價,但從長遠來看,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櫻木俊一陷入抓狂的狀態,他以日本領事館的名義向北洋政府的外交部發出抗議,要求禁映《津門大俠霍元甲》。

北洋政府外交部的辦事效率很快,畢竟牽涉到了日本人,派了人來進行調解。

林子軒對此無所謂,那就慢慢調解吧,反正他又不著急。

1922年8月10日,《小說月報》第13卷第8號在全國發行。

這裡就要說說商務印書館強大的發行能力了,發行是衡量一家出版社實力的重要標準。

商務印書館建立於1897年,是全國民間第一大出版機構,職工高達數千人,是集編輯、印刷、發行為一體的出版企業。

它以出版為中心兼顧多種經營。

編寫大、中、小學等各類學校教科書,編纂《辭源》等大型工具書,譯介《天演論》、《國富論》等西方學術名著。

整理《四部叢刊》等重要古籍,編輯“萬有文庫”、“大學叢書”等大型系列圖書。

出版《東方雜誌》、《小說月報》、《自然界》等各科雜誌十數種,創辦東方圖書館、尚公小學校,製造教育器械,甚至拍攝電影等等。

它在全國各地設有數百所辦事發行機構,可以把書籍和雜誌以最快的速度在全國鋪開。

林子軒的永珍書局和商務印書館完全沒有可比性,就像是一個嬰兒和大人一樣。

這一期的《小說月報》可以說是平淡的很,沒有激進的言論,沒有戰鬥,好像一下子整個世界充滿了和氣。

唯一的亮點恐怕就是林子軒的《邊城》了。

這不是說《邊城》就具有戰鬥性,而是沒有其他可看的,只有這一篇還能賞析一番。

首先是因為林子軒的名氣足夠大,還因為這是林子軒寫的第一篇有關國內的新文學小說。

於是,《邊城》備受文壇各方的關注。

魯訊看過後沒什麼表態,但心裡頗不以為然,《邊城》把農村寫的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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