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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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從景物氣候和生活遭遇兩方面的感動論說詩歌產生的緣由,實際也簡略地概括了魏晉以來詩歌中最常見的題材。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此文專門論詩,卻沒有引用相傳為孔子門徒所作、具有權威性的《毛詩序》對詩的意見的。這並非偶然。因為儒家說詩,注重於詩的政教功用,《毛詩序》所言“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最為典型。
而鍾嶸說詩,則注意詩歌抒發個人生活感情的作用。四時有遷變之景,人生有悲喜之遇,感蕩心靈,故達之於詩。引孔子“興、觀、群、怨”之說,也主要從“怨”著眼,即詩可以抒發幽憤。後面解釋賦、比、興,完全當做抒情的手法,也與歷來儒者解經之說不同。至於“窮賤易安,幽居靡悶”,是說經過詩的宣洩,人的感情可以得到平衡,也是中外文學理論中比較重要的主張之一。二是列舉詩歌的主要題材,顯然偏於哀怨傷感一類。南朝的音樂、文學,都以傷感的情調為主。這不但是當代人對生活的一種感受,也與傷感情緒最能動人有關。
有無華美的辭采與典雅而明朗的風格,也是作者決定詩人品等高下的重要標準。他對曹植最為推崇,譽為“譬人倫之有周孔,麟羽之有龍鳳”,無以復加。概括其詩歌特點,說是“骨氣奇高,詞采華茂,情兼雅怨,體被文質”。這就是鍾嶸認為理想的境界。《序》所說“幹之以風力,潤之丹採,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表明了同樣的意思。
所以,書中列為上品的,除《古詩》、李陵、班婕妤等主要從五言詩起源的角度考慮外(也肯定其深怨雅麗之長),就是曹植、王粲、阮籍、陸機、潘岳、張協、謝靈運這一系列文人詩的代表人物。
以此為標準,作者對許多詩人與作品提出批評。對玄言詩,指責其“理過其辭,淡乎寡味”;對曹丕,不滿其“鄙質如偶語”;對嵇康,認為其“過為峻切。訐直露才,傷淵雅之致”;對陶淵明,“嘆其質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對鮑照的批評。鮑照在齊梁影響很大,《南齊書·文學傳論》列為當代最主要的三個詩歌流派之一。但鍾嶸將鮑列入中品,評其詩云:“貴尚巧似,不避險仄,頗傷清雅之調。故言險俗者多以附照。”
鮑照的詩當然是華美的,但過於近俗,又過於激烈動盪,所以評價不高。總的來說,作者的批評,有時頗具眼光,有時卻顯得淺薄。這主要是因為他所持的詩歌標準比較單一、沒有更多地重視詩歌風格理應多樣化的問題。本來,以品第論詩,並不是一種好辦法,他再用單一的標準來衡量一切詩人,所得結論難免有偏頗之處。魏晉以來最傑出的詩人中,曹操被列為下品,陶淵明、鮑照被列為中品,這使後人深為不滿,多致譏刺。不過,這也有時代風氣的因素(如崇尚淵雅,反對切直,即是一種傳統的文學觀),不僅是作者個人的問題。
反對用典和聲律論,在梁代,確是特異的看法。鍾嶸列出古詩中的一些佳句,認為“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而多用典,致使”文章殆同書鈔”,“拘攣補納,蠹文已甚”。他還尖銳地說,喜歡用典的人,往往是因為沒有寫詩的才能,以此來標榜學問(“雖謝天才,且表學問”)。對於聲律,他認為只要“清濁通流,口吻調利”,即具有自然的聲調之美,就足夠了。講究四聲八病,會使“文多拘束,有傷真美”。概括起來,鍾嶸反對用典筆聲律,是為了保持詩的自然之美,避免破壞詩的抒情功能。其出發點無可非議,攻擊時弊,也很有力量。只是,事有利弊,本不可執一而論。適當地運用典故和聲律手段,對於詩歌創作仍然有很多益處,《詩品》在這方面似乎考慮得不夠周全。
論述詩歌的源流,是《詩品》的重要內容,也是一大特點。除了《序》有總論外,對各個詩人,都分別指出源於何人,或又兼有何家。如曹丕,“其源出於李陵,頗有仲宣之體”。大體總源在於《國風》、《小雅》、《楚辭》三種,分散為眾多流派,綱目理得很清楚。應該說,這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工作,對後人深有啟發。不過,一定要用簡明的語言指出每個詩人的淵源,又全部總繫於《國風》等三種之下,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了,其間或有牽強附會甚至不可理解之處,也就是難免的了。
書中對詩人風格的概括,不管其褒貶如何,大體能做到簡要準確,這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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