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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嬰兒於其中,有涕泣者,有叫號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則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之者矣。(講人民造反的原因和痛苦慘狀)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矣。(講人吃人的慘景)
小縣如此,大縣可知;一處如此,他處可知。幸有撫臣嶽和聲,拮据獨苦,以弭盜而兼之拯救,捐俸煮粥以為之率,而道府州縣,各有所施以拯濟,然粥有限而飢者無窮,杯水車薪,其何能濟乎?又安得不相牽而為盜也?且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薦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偏秦中也。(講陝西一地的盜賊集中原因)
總秦地而言,慶陽、延安以北,饑荒至十分之極,而盜則稍次之;西安,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饑荒則稍次之……
天災人禍,小民無生路可尋,加之官員貪汙,苛捐雜稅,橫徵暴斂,只能走一條路:造反!
同時,明朝發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勳戚、官紳地主對土地的兼併愈演愈烈,貧者益貧,富者益富,社會的兩極分化達至驚人地步。而自嘉靖帝開始“竭天下之財以奉一人”,萬曆帝變本加厲,明熹宗有樣學樣,明朝財政面臨破產的境地,只得透過不斷加派賦稅來榨取民財。各級官吏巧取豪奪,竭澤而漁。由於農民紛紛拋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惡性迴圈下,天災人禍不絕。
軍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軍屯、商屯均有名無實,士兵被拖欠軍餉,甚至沒什麼戰鬥力。諸大將除身邊親兵可用外,基本上沒有可信得過兵校。軍紀敗壞下,索餉譁變,就成為明末軍隊中的“主旋律”。
早期農民暴動,無非是一群想找口飯吃的烏合之眾,無組織、無紀律,無任何明確目標,看似成千上萬,實際上是一大幫拖家帶口的饑民流民,正規官軍如果加以認真對付,這些人馬上就會作鳥獸散。而且,領導暴動叛亂的人,不少人是當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邊軍的中下級軍官,為避免事發後暴露身份連累親族,他們紛紛自起諢名綽號。農民戰爭發展到中晚期,賊勢漸熾,賊頭們紛紛以本來姓名示人,“綽號”使用越來越少。
明末農民暴動,最早當推崇禎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縣規模太小,忽略不計),因當地大饑荒,他率楊六、“不沾泥”等人四處掠搶富民家裡糧食,相聚成盜。與白水縣王二會合後,這夥人已有五六千人的規模,他們攻破宜君縣城,大肆搶劫一番,竄入延安一帶的黃龍山。殺人魔王張獻忠,就是首先加入王嘉胤的隊伍。
張獻忠本人是延安衛人,年輕時可能在延安府當過捕役,也可能當過邊兵,在榆林衛洪承疇手下賣過力(這是他1645年在成都當“皇帝”後自吹自擂,不一定是真),但肯定的是,此人絕非一般因飢而反的順民,應該是在衙門或軍門裡混過的有不少入世經驗的老到壞人。由於在與官軍作戰中勇敢能殺,他自己很快有了一支武裝,自號“西營八大王”,所以,相比李自成,張獻忠絕對是“革命”老前輩。
至於李自成,多年來一直說他是“農民領袖”,其實他是一個下崗驛卒,原先是有鐵飯碗吃官家飯的“城裡人”。他生於米脂,小名黃娃子,成年後到圁川驛(銀川驛)充當驛卒。
明代的時候,十里置鋪,六十里置驛。本來,驛站制度原本為政府官員提供舟車、馬匹、伕役、郵傳方便,是很有必要的“公家”設施。隨著明朝社會的全面腐化,驛站制度日益成為不少官員謀利的工具。他們往來經過驛站時,常常敲詐勒索驛站,損公肥私。過分的是,明朝驛夫、馬戶為了應付差事,有時甚至傾家蕩產。舉例來講,大驛站一年應該供銀五萬,但實際發下來只有一兩千,縣官自己按“倒”扣四百後,剩下的交給驛站。這一點銀子,根本不夠日常開支。即使如此,明政府內有人還打驛站的主意。
崇禎二年,給事中劉懋奏言整頓驛站。他出發點不錯,透過整頓、精簡,可以節省國家經費開支,抵銷新餉。搞了一年多,裁撤數萬驛卒,共省下六十八萬兩左右的白銀——這區區六十八萬兩白銀,事後證明,恰恰成為明王朝滅亡的代價——由於裁減驛卒,李自成下崗,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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