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觀光客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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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唸叨這一句是有原因的,這牽涉到歐洲的決鬥起源。
當雙方發生爭執,卻又都無法證明自己是對的,據說是德國人提出讓雙方拔劍決鬥,因為宗教認為“一切都是上帝安排的。”
誰如果在決鬥中死亡,說明上帝不站在他那一邊。自然他就是錯的。
這種思維下,決鬥很快就在歐洲傳播開來。並且更深的影響了國家競爭~我們能殺光你們,說明上帝站在我們這邊。
美國人自詡天選之國的潛意識跟這個類似。這也是歐洲為何變得強大的一種思維保證,並形成了武力決定一切的思維。
勝利者不受指責!
見證人見這位少年看向他,連忙露出笑容道:“我的眼光不錯吧,它們跟您的身份很般配。”
能花120美元買兩把劍的,顯然屬於大款。這個價格屬於非常昂貴級別。
大鬍子掏出些金幣給那個店老闆。眾人則開始討論剛才的那一劍,其中的技巧人人都懂,但沒幾個人有那麼快的反應和速度。說白了,湯姆憑藉身體素質碾壓了對手。
當一個劍手的劍被人用強劍身擋在外側時,實際上可以轉劍收劍或者移動來重新獲得優勢,可惜湯姆的速度沒給他機會來完成。
所謂強劍身就是便於發力的位置,用靠近護手位置劍身撥開對手的劍尖,輕而易舉,對手的手握力再大也沒什麼用。很簡單的槓桿原理。
電影裡經常看到兩個劍手把劍糾纏在一起繞來繞去,就是這個原因,搶強弱劍身位,避免自己的劍尖被招架到不能威脅對手的位置。最後當距離足夠近時,總有一方的手臂可能會被對手的劍刃割傷刺傷,如果不想受傷,只能棄劍。這也是高明的劍客總是選擇開刃迅捷劍的原因之一,即使只開一小部分。
當然,也可以快速後退,可一旦後退,對手也會以更快速度進攻,依舊被動挨打。後退永遠不可能比正面衝刺更快,人類的腦後不長眼。
不過能打的這麼花哨大概也只有電影了。
現代擊劍運動其實毫無實戰意義,劍法是為了消滅對手儲存自己的,不是用來同歸於盡的,那種先碰到對手001秒就算贏的規則其實滑稽透頂。
現場一片嗡嗡嗡的聲音,至於撲街的白襯衫,沒人再多看一眼。
湯姆對見證人道:“其實我之前選擇拳頭,是想留著他的性命。”
見證人連忙道:“我懂,可惜他不懂,這是他是咎由自取。如您所說,上帝已經拋棄他了。額,您的西班牙劍法練習多久了?”
湯姆想了想,道:“大概半年吧。”
眾人:“……!”
湯姆一行人正待離開,觀眾中有人喊到:“請問您的高姓大名。”
湯姆心想至於麼,怎麼搞的很崇拜的模樣?
馬丁靠過來小聲道:“我剛聽說,死掉的這位據說是他們最厲害的劍手之一。”
湯姆:“假的吧?……就這還最厲害的之一?厲害還挑戰我這個少年兒童?還一會劍長一會劍短的。”
土匪道:“無非是看我們人多槍多,欺軟怕硬。想糊弄過去,可他沒想到少爺你答應決鬥了。”
馬丁道:“其實決鬥開始前,就有人認為少爺你會贏。”
湯姆:“……?是誰這麼有眼光?”
馬丁:“額~有很多人……老闆你表現的太鎮定了,太無所謂了,太自信了。甚至還有心情欣賞一下那把劍。要知道,很多人決鬥前會緊張的連飯都吃不下。最關鍵的是,你的眼神太嚇人,殺氣沖天……。”馬丁遲疑了下,斟酌了下詞彙,以免給老闆留下不好的感覺,“你看對手時,就像在看一個~將死之人。”
湯姆:“……?”
馬丁繼續道:“這個傢伙應該已經膽怯了,所以才提出要一樣長的劍。”
湯姆點點頭:“原來是這個原因才放棄自己熟悉的劍,我還以為是個新手。”
馬丁:“……”
在酒館吃飯時,湯姆感覺被圍觀了,不過這些傢伙只是遠遠的竊竊私語,讓他不好發作。他甚至聽見~剛殺了個人,居然能吃的這麼香之類的話。湯姆很想讓這些傢伙滾遠一點,人肉老子都啃過,吃個飯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酒足飯飽後,眾人去旅館睡了個好覺,上岸的目的就在於此。總是在船上睡的話,實在受罪的很。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回到港口,繼續旅程。
雖然密西西比河雖然又寬又深,但彎彎曲曲的,還是逆流而上,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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