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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劍術老師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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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起身告辭,樓梯又上來一個人,兩人似乎認識,打個招呼擦身而過。

這人身材較高,全身黑色修身服裝,這種風格湯姆還是在這個時代第一次見到。渾身上下雞零狗碎亮晶晶的金屬物品裝飾品極多,黑色牛仔帽還紮了一圈黑色絲帶。腰間槍帶油光錚亮,右邊插著一把華麗的限量版黃金裝飾二十錘,左邊居然掛著一把輕劍。

這種劍這個時代並不少見,甚至直到二戰時都有人佩戴,劍身纖細,以刺擊為主,有護手,實際上,這是後來擊劍運動用劍的前身。通常只有貴族佩戴,基本上,裝飾作用大於實戰意義,但依舊非常危險。

這位腳上還穿著一雙黑色尖頭高筒高跟牛仔靴,靴子上佈滿了繁雜的花紋刺繡,一看就不是便宜貨。

牛仔靴做成這副模樣是有深刻實用價值的。

較高的鞋跟可以減少騎馬時腳從馬鐙脫落的機率,沒有鞋帶和精確的尺寸設計可以讓牛仔不幸墮馬並被馬鐙卡住腳時,可以第一時間擺脫靴子把腳抽出來,免得被馬拖死踩死。光滑的鞋底可以輕易的把腳伸進馬鐙和下馬時離開馬鐙。另外30公分左右的高筒可以避免腿部與馬鞍的摩擦,高筒還能彌補沒有鞋帶帶來的缺陷,可以在步行時抓住腿部。當然,所有實用設計中,刺繡除外。

很多人覺得牛仔靴是地地道道的美國產物,然而並不是。18世紀時,德國赫斯傭兵受英國人僱傭參與美國的獨立戰爭,他們穿著的赫斯靴就傳入了美國,在這個基礎上發展成後來的牛仔靴。

馬丁第一時間就發現了這個不同尋常的人物,沒辦法,這個人的扮相太脹眼睛了。

不過這人並沒有過激的舉動,更不是來行刺的,這位踩著模特步,渾身上下都不便宜的騷包貨居然也是來借錢的,讓有點緊張的馬丁大跌眼鏡。

湯姆有點懵逼,怎麼三天兩頭有人來酒館找他借錢。現在連不認識的人都找上門了?

“能說說你借這一千美元是用來做什麼的嗎?”

這人聳聳肩道:“我打算開個裁縫店。”

湯姆差點一口水噴出來:“這個三百美元大概就夠了吧?”

“不不不,我的裁縫店是獨一無二的。它只為有品位的顧客服務,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一千美元可能都不夠,不過我還有點積蓄。”

湯姆又仔細打量了一下這位:“是麼,我覺得你應該再弄個黑色披風,這樣感覺會更好些。”

騷包愣了下,忽然站起來旋轉了一圈,似乎在想象披風的感覺。然後笑道:“親愛的湯姆,他們都說你是天才,果然與眾不同。是的,我還缺一件披風,飄逸的,輕便的,可以隨風飛舞的披風。我覺得用絲綢製作會很不錯,你覺得呢?”

湯姆:“……我並不認識你,還缺乏一點信任,所以你能說說你的情況麼?”

騷包貨點點頭:“說的沒錯,您可以稱呼我為迭戈,剛來摩根堡不到三個月,這裡陽光充足,溫度適宜,很適合定居。不過很遺憾,沒什麼強盜土匪,所以我必須另想辦法維持生計,恰好我還擅長做衣服,所以前兩天剛在北門街靠近十字路口的位置買了一個臨街的房子,很適合用來開個裁縫店。”

馬丁道:“你是西班牙人?”

迭戈道:“當然,我從未隱瞞過這一點,美國有很多西班牙人。”

他轉頭對著湯姆:“我身上這一套怎麼樣,是我自己做的。”說完還換了幾個角度,好讓湯姆看的更全面些。

湯姆心想這個傢伙牛皮吹得可以啊,道:“聽起來你身手不錯,我這裡有個工作,你有興趣麼?”

迭戈道:“我現在不是賞金獵人,費時費力還掙不到大錢。”

湯姆道:“不是讓你去追逃犯,我在找一個老師,專門教我格鬥與劍術之類的。”

迭戈有些意外,他看了看馬丁:“我想知道為什麼是我?”

湯姆:“……因為你是我見過的唯一帶著劍進酒館的人。”

這個時代冷兵器依舊盛行,畢竟火槍射速低,裝彈慢,近距離真的不如刀子好用。幾乎人人都有刀子匕首之類的傢伙隨身攜帶。

湯姆的理由很牽強,但是他必須為自己的戰鬥能力找一個合理的解釋。槍法可以說是練的,但匕首用的出神入化怎麼解釋?能一招制敵奪人性命怎麼解釋?這些能力其實比槍法難練多了。

雖然迭戈有些疑惑,但他很快自以為想明白了,畢竟劍這種武器是貴族們的普遍隨身武器,而一個想融入上流社會的新晉資本家喜歡劍術再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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