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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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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裡說:“她憑什麼要你給她辦兩件事?”嘴裡說:“人家叫你辦,又沒叫我辦,你問我幹嘛?”說過,覺得有點兒酸,又笑道:“對你來說,這兩件事都不過是舉手之勞,不過……”

我還沒想好要“不過”什麼,劉款自己又說了:“算命的說我這兩年要中美人計,弄不好,還要蹲監獄,我常常想,誰要跟我用美人計呢?會不會就是白雪?”

如果沒有算命的,如果沒有“美人計”,那麼你,是不是就……

我心裡越來越有些木牛,我不在乎,劉欲真的會離開我,真的會跟孫小梅好,我可以不在乎的,本來,劉欲就不屬於我,從來都不屬於我。即便是王志強,現在我跟他患難與共,有一天他事業發了,他厭倦我了,他丟開我,跟別的年輕貌美的女人,去同甘……我又能怎麼樣?

想開一點兒,本來,同甘就容易,共苦卻很少,即便是共過苦了,苦盡甘來,他要變心你拿他有什麼辦法?

女人值錢的是青春,就那十七、八歲到二十七、八歲之間,命好一點兒的,再延續幾年,到三十四、五,男人可不同,男人越來越紅,四十還是一朵花,有什麼辦法?

所以年輕的女人應該盡情享樂,享受生活,等到了三十四五,人老珠黃,花謝花落,沒有男人要你了——不在乎,反正該享的已經享了。

我不平的是,孫小梅太喜歡利用人了,她竟然利用得這樣露骨,電臺的陳義安不是給她找了一間房子嗎?她嫌小?

是嫌房子小?還是嫌陳義安的官小?如果不是那個傻瓜蛋一樣自私自利又自以為是的蠢男人陳義安,她孫小梅憑什麼能變成白雪?神氣活現地出現在縣電臺?

她以為這座歷史文化名城還是那個生她養她的偏遠小鎮?

有了那一間房子還不夠嗎?為什麼還要劉敬給她找?

她有什麼資格要劉歆為她找房子?她以為她是誰?她在開口之前,就沒想過,劉欲會不會拒絕她?會不會讓她難堪?她就那麼自信?就那麼自信?

人家為什麼不自信呢?劉歆最後不是給人家找了嗎?

劉歆吃著甲魚的爪子,優雅地喝了一口甲魚場,幸福地說:“這件事我叫小楊辦的,我跟房管局的吳局長寫了一封信——茲有我的司機楊文亮,為他表妹……”

“什麼表妹?婊子妹妹!”我喝了一口酒,酒氣上衝,火氣也上衝,我不自覺地,就說出了這樣沒形象的話。

“喲?真生氣了?”劉歆笑嘻嘻地:“不過,這件事沒辦成,今天上午吳局長專門給我打電話,他說房管局現在的房子,不租,只賣。”

老K不懷好意地笑道:“那你就給她買一套。”

“扯球淡,我哪有那些錢!”

“哦,你要是有錢的話,你就給她買?”我先是平靜的說了一回,而後強烈地不平與憤怒,又沖沖地湧向喉嚨:“你不覺得她說一句話,你們兩個男人就忙的屁顛屁顛,你們是不是也賤?還給她十歲的兒子轉學,什麼兒子?跟人有什麼關係?雜種!”

劉歆嘻皮笑臉地:“那要是我的兒子呢?”

我都有些無理智了,脫口而出:“是你的兒子也是雜種!

雜種!“說完,自知不妥,這不是對劉歆太不敬了嗎?可是,憤怒使然,我即使那樣說了,心頭的不平之火,還仍舊熊熊地燒著。

劉歆一點兒也投計較,也不生氣,倒是小劉插了一句:“白雪的兒子都十歲了?那她多大?”

劉敬說:“她十七歲被人強暴,生的她兒子。”

“她被人強暴?”連我都覺得驚奇。

“她跟你說的?她被人強暴?”我又問。

“嗯……”

“她跟你到底有什麼關係?連這話都說了!”

劉歆看我酸溜溜的樣子,只是笑。

我不認為我是在吃醋,我只是覺得我很憤怒,一個女人,一個只不過是長得有些“抓弦”的女人,她太喜歡利用人了,利用男人對她的好感,拼命地、拼命地為自己辦事。

她以為她是誰?皇太后哇?

我真的沒想到,孫小梅竟然會直言不諱地要劉歆為她效勞。她肯定以為劉歆已經像別的那些男人,西裝革履內的一堆濁肉軟骨,全都已被她的魅力所征服。

什麼魅力?一堆寂寞的正在鬧離婚的女人的肉體。

如果她真正樸實、本份,確實需要人幫助,我想,我是決不會袖手旁觀的。關鍵是,她已經在今年夏天,自作聰明地利用了小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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