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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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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不用,蘇老師我瞎說的,您別放心上。”陶樂忙擺擺手,她真恨不得抽自己兩嘴巴,老老實實站著不就沒事了嘛!

蘇易文挑了挑眉,意味深長地看了她一眼,便繼續埋頭看報告。

陶樂暗自吁了口氣,還好他沒有再逼問下去,不然她都不知道怎麼回答。說來也怪,她自認為口才尚佳,反應也快,怎麼一碰到這個人就沒轍,說什麼都佔不了上風。當然,排除蘇易文是老師的這個身份,他的知識和閱歷肯定比她豐富,說話也比她有分量。可不知為什麼,陶樂覺得蘇易文像是故意找茬,針對她!

正想著,忽聽某隻叫獸又開始發問,這次連頭也沒抬。

“陶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你來說一下。”

他說什麼!陶樂真的懵了,她雖然偏愛刑法這門學科,卻不擅長記條文,更別說他這突然問她第幾條是什麼了。

蘇易文久久聽不到答覆,也不著急問話,他只是微眯著眼看她,見她一臉窘色,桃花眼更是笑意盎然。

陶樂急的額頭直冒汗,別說二百三十四條是什麼,就這刑法第一條她也不會背。好好的,丫到底抽哪門子風問這種問題!

“答不出嗎?”蘇易文問道。

陶樂囁嚅了一下,話語中帶著可憐的腔調,“蘇老師,您換個問題問行嗎,我……”

“如果現在是複試,那麼你覺得自己能得幾分?”他不緊不慢地拋了一句,同時也華麗地粉碎了某人的自尊心。

陶樂沒了聲音,她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平時在小事都可以馬馬虎虎,可唯獨對學業一直很上心。從小她的老孃就灌輸給她一種思想:男人是流氓,女人當自強!當然這不是說陶樂家庭有什麼問題,只是她的老孃深受瓊瑤劇荼毒,男人什麼的,這年頭就是靠不住,她認為自家女兒即使不能學國外那些女人去競選總統,那起碼在以後工作中也得當個能拍板說話的頭頭。為此陶樂也對老孃的話深信不疑,她也覺得新時代女性就得靠自己,男人頂多是生孩子的工具!

話題扯遠了,陶樂回過神,臉頰有些紅,小聲開口,“蘇老師,我這樣……是不是過不了複試?”

蘇易文還真有些不適應老實巴交的陶樂,想著難道自己戳了她的死穴?

“你不用那麼緊張,複試不會問這種問題,而且咱們學校以筆試為主。”他儘量用輕鬆的語氣說道。

“是嗎,那就好。”陶樂這才放下心,不過自己答不出也是事實,這臉也丟大了。

“不過——”蘇易文故意拉著調子。

陶樂剛一放鬆的神經又崩起來,“怎麼了?”

“你怎麼連自己選的論題也不瞭解?”

論題?陶樂想到自己選的是‘淺析故意傷害的結果加重情形’,這種界定問題一直是她的強項,可蘇易文說她不瞭解論題,這怎麼可能呢!

“蘇老師,我的論題難道不對嗎?”陶樂正色問道。

蘇易文沒有正面回答,笑了笑,“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這就是該死的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難怪丫繞了這麼大圈子來說,在她面前秀記憶好還是怎麼的,誰規定說寫論文一定要把法條記住的,她寫的只是其中一個小問題,犯得著這麼跟她較真兒嗎!

陶樂心裡不服氣,可礙於對方手裡的那點權力,她還是忍了。

“您這麼說,回去我一定好好背法條。”她不甘願地答道。

蘇易文卻沒這個意思,獨獨抽出陶樂那張開題報告並緩步走到她面前,“我想這個論題你已經充分實踐過了,所以沒有必要再寫了。”

陶樂不懂,更是氣,為什麼讓她重新選題,寫論文的時間本來就不長,她資料都準備好了,丫一句話就讓她前功盡棄。還有,她哪兒實踐過了,照他的意思她是有過前科還是怎麼了,她故意傷害誰了!

“蘇老師,您這是什麼意思?”陶樂靜下心,她似乎漏了什麼重要東西。

“我剛才聽樊建同學說了些事,權衡了一下,覺得你可能把握不好這個論題。”蘇易文口吻頗為無奈。

陶樂聽了差點上去抽他,她就知道丫沒那麼善良,原以為他是不會再提剛才大道上的事了,誰知道一放下戒心他就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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