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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聞不如一見鍾情

第一章

“hey hey 把願望塗在牆上,口袋裡的太妃糖化了……”

任偉叼著煙站在人群中,茫然的注視著舞臺,他就想不明白了——顏瞻為嘛老這麼高興。他唱歌總是笑眯眯的,頂著個帽子,跳來跳去,讓人下意識去擔心丫會不會被麥克風架絆倒。

倒不是說任偉見不得人高興,是這傢伙實在就沒不高興的時候。Anytime,Anywhere,每時每刻。

這小子賴在他家裡已經久到都快讓他習慣,半年是肯定有了。說‘賴’也不太公平,顏瞻交房租,不僅交房租還管做飯、採購家用、整理房間,於是嚴格來說,不能用‘賴’。但讓任偉怎麼都覺得是‘賴’的原因是:轟不走。各種理由均不能驅逐出境。趕來趕去,任偉都有點兒懶得趕了——伸手不打笑臉人。

且,也沒有什麼一定要趕的理由。他是個不錯的房客。可除去房客這層身份,又有些說不清的曖昧在裡面。任偉知道顏瞻喜歡自己,但顏瞻從未直白的說過。也因此,趕不走。

“拜託,能幫我拍一下舞臺嗎?”

菸灰積了很長,被隔壁這位姑娘一拽,吧嗒就掉了下來。任偉扭頭,身邊矮個子的女孩笑的燦爛。

“我太矮了,你幫我拍下主唱那個男孩子可以嗎?”由於現場的音樂聲很大,女孩不得不接近於喊的說。

任偉點點頭,接過了相機,舉高看著螢幕,框起來的男孩子蹦來蹦去不好捕捉。

“孃的,你還想怎麼蹦!”任偉這叫一個頭疼。

說實話,若不是顏瞻逼著,你打死他他也不來看他演出——鬧心。

更讓任偉恨的是,他跟顏瞻還是同一天演出,他本可以睡到三點才起,因為自己的樂隊是七點半開演,主舞臺。奈何顏瞻是下午兩點半的小舞臺,鬧得他也得跟著起個大早。

任偉按了連拍,心想:總有一張你丫不那麼歡騰吧?

把相機遞迴給女孩,女孩趕忙接過去看,一直說著:謝謝、謝謝。

和顏瞻的人一樣,他的音樂也是讓人快樂的,一個大男人玩兒Indie pop就夠可以了,樂隊還取了個甜死人不償命的名字:Honey shop。

任偉咬牙看完了演出,最後一首歌唱到一半兒他就擠出了人群,他可不想一會兒被姑娘們簇擁著出來——Honey shop的粉絲基本都是女孩子,就算偶爾看見幾個男生,那也真是男生,水嫩嫩、年輕輕。

五月的太陽高高的掛在天上,曬得人渾身懶洋洋。任偉出來,伸了個懶腰,徑直往水站走,他決定再給自己買聽啤酒。隊排的不短,等任偉排過去,聽裝啤酒已經混不上涼的了,倒進紙杯,讓人看著就不想喝。

擠出隊伍,任偉端著杯子往外圍的空場走,樂隊貝司手輝子的女朋友安娜在那兒擺攤兒賣小玩意兒。

“這兒呢這兒呢!”安娜正跟幾個女性朋友聊天,看見任偉過來,跳起來招手。

任偉也只得衝她揮手。

“你怎麼這麼早就來啦!”安娜湊過來,拿過了任偉手中的啤酒,喝了一口就吐舌頭,“新煮的?”

“有的喝就不錯了,您湊合吧。”

“問你呢!你怎麼這麼早就來了?看顏瞻演出?”安娜把啤酒還給了任偉。

“我閒的。”任偉在草地上一坐,順手拿了一頂安娜賣的草帽扣在了腦袋上。

安娜的幾個朋友陸續跟他打招呼,任偉一一回應。

“啊,唱片賣得不錯呢!”安娜在任偉身邊蹲下,“今天賣掉快五十張了!”

安娜所說的唱片是樂隊自己錄製的Demo,一般有演出的時候都會拿出來賣。除此以外還有些周邊,譬如Tee啊、環保袋啊什麼的。攤位本來是幹這個使的,但安娜覺得浪費,又鼓搗了一堆雜七碼八的,好比帽子、項鍊、衣服、玩具等等等亂七八糟的。

顏瞻演出完,就從樂隊溜號了,隊友也不覺得奇怪——準又是找任偉去了。對此他們已經習以為常,該收樂器收樂器,該找女朋友找女朋友。

顏瞻想也沒想就奔著安娜的攤位去了,他篤定任偉肯定在那兒歇著。

要說樂隊來北京發展,前景啥的顏瞻都沒考慮太多,只覺得跟任偉離得近了。顏瞻迷任偉,認識他的都知道。他會買專輯、買周邊、貼海報在床頭。簡單來說,他是他的歌迷、或者說粉絲。偶然在丹麥的一次音樂節上認識,也不該說認識,是顏瞻鼓足了勇氣去跟任偉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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