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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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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擇手段聚斂財富,明搶暗奪據為己有,是各種黑社會分子的貪婪本性。八十年代,境外黑幫分子入境後極力偽裝成“愛國華僑”、“投資商”、“企業家”之類的正人君子、雖然也暗中作案,但不太敢貿然行事。九十年代以來,隨著入境人員數量驟增,邊檢手續放寬以及他們對大陸情祝的日益熟知,這些“披著羊皮的狼”不再注重掩飾真面目了,一有作案機會,立刻兇相畢露,作案膽大妄為,無所顧及。1993年1月4日凌晨6點鐘,香港某公司司機周某駕駛一輛大貨車到深圳市羅湖區拉貨,並順便將公司經理託帶給住宅管理處林主任的錢送到家。當週某上樓叫出林主任下樓來開啟車門取錢時,突然,從車後邊竄出2名蒙面歹徒,手持電警棍猛擊周、林頭部,兩人被擊倒昏迷。兩歹徒奪過盛錢的塑膠袋駕車逃走,共劫去港幣331100元,日幣139200元,新加坡幣2960元,馬來西亞幣3000元,荷蘭幣4000元。這起特大殺人搶劫案,震驚了深圳警方和有關部門,經快查速訪,獲悉是香港來人所為,遂與港方警署聯合破案。很快查明,是“14K”的兩個“四九仔”作案,但陰謀得逞後已逃往國外黑幫中庇護,杳無蹤影。同年3月1日早上7時許,香港“和勝和”黑幫分子黃某某,以兌換港市為名,將東蕪市中年婦女盧某騙至深圳某賓館住處成交買賣。黃某某乘盧某點錢之機,突然抓出早已準備好的鐵錘猛擊盧某頭部,致其當即死亡。黃某某搶起盧某的人民幣570OO元、港幣2480元向香港奔逃,幸虧賓館服務員報案及時,警方快查快追,途中將黃犯捕獲。

類似這種境外黑幫分子持刀弄槍暴力侵財案件,近年在廣東、福建等地不斷髮生。據深圳警方報告:僅1993年,境外黑幫分子入境公開持刀持槍搶劫、綁架幼童、強姦、爆炸、殺人等暴力性作案就有22起,佔查獲入境人員犯罪案件總數的31。8%;經與香港警方聯合調查發現:這類作案分子多是黑社會組織底層打手“四九仔”、“掛藍丁籠”、“街頭幫匪”所為。因為近些年來,在香港流傳開什麼:“做生意的在深圳好掙錢,有錢的在深圳好花錢,作案的在深圳好撈錢”,誘引的港、澳、臺黑社會底層亡命徒眼紅手癢,利用地理環境上的便利條件,一批批流審入境作案,非偷即搶,舞刀弄槍,打打殺殺,無法無天,而且出手快,逃離快,阻大妄為,不計後果,1993年5月24日下午,巡警在羅湖區京湖酒店門口抓獲了一名持刀搶劫犯胡某某,查明是香港“新義安”的一名“街頭幫匪”,他剛入境不到5個小時,就持刀搶劫了一青年婦女3700元!羅湖分局南塘派出所大白天抓獲了香港來的盜車犯張某某,一舉抓出10名同夥,有8名是來自香港“14K”、“新義安”、“和勝和”的黑幫“四九仔”。這個團伙專門白天公開在羅湖區、龍崗區一帶盜竊進口高階轎車,已銷往東蕪獲取暴利160餘萬元,作案不隱蔽,不逃離,連續盜竊,貪得無厭,為歷年來人境黑幫團伙作案之罕見。尤其出人意料的是,香港新界一帶一些法制觀念較差的中小學生和無業少年,在“深圳好撈錢”的誘惑下,利用沙頭角等地一步之隔的便利條件,竟然時常結夥越界到一些商業區和住宅區偷搶物品。新界13歲的學生鄧某和14歲的無業少年黃某結夥越境,到沙頭角鎮住宅區撬門入屋行竊,兩次就盜竊錢物28000餘元!

來自雲南邊防緝毒部門的報告:自1993年以來,隨著我國邊境緝毒力度加大,許多過境販毒分子和攜帶的毒品被查扣,境外黑社會販毒集團聞訊後,公然派出武裝分隊突襲我邊檢站、所和口岸,搶奪被查扣的人員和毒品,致使雙方多次發生槍戰。過去境外販毒集團護毒武裝分子還講究隱蔽,多在夜間偷襲,近年來經常大白天進行武裝進攻,不僅動用步槍、衝鋒槍、手雷等,而且還多次動用了輕、重機槍和迫擊炮,對我國形成了武裝挑釁,氣焰十分囂張!

如此囂張的黑幫集團不僅在邊境,在內地也發生過,海南省出現的黑幫大槍戰就足以說明問題。海口市以孔某某和林某某為首的黑幫集團,自投靠香港“14K”發展為海南堂口後,依仗其強硬的主子作後臺,肆無忌憚地搶奪、壟斷房地產、基建工程、建材店鋪。由香港“和勝和”操縱的許某某為首的黑幫集團不服氣,以為孔某某,林某某集團侵犯了他們的勢力範圍,遂針鋒相對,寸土必爭,兩幫不斷髮生火併爭奪戰,矛盾日益白熱化。1993年12月16日傍晚,孔某某和林某某親率骨幹打手20餘人,突然朝盤踞在老城鎮大富豪歌舞廳、六合電子遊戲機官等地的許某某集團發起進攻。雙方動用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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