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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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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殺而食之。”(《清太宗實錄》卷十)到最後,大淩河是什麼局面呢?史書記載說:“大凌自八月初六日受圍,直至十一月初九日始潰,百日之厄,炊骨析骸,古所沒有。”(“明宮檔案”)百日之間人肉幾乎吃光,用骨頭點火做飯,這種困難的局面自古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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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講 大壽降清(4)

皇太極乘大淩河城內危機,加緊連續發動政治攻勢。因不能派使臣進城勸降,就把信捆在箭上射進城。祖大壽為了儘量拖延時間,也有回信,回信也是綁在箭上從城牆射下去,就這樣來回通訊。後來,皇太極又派投降的漢官到城下喊降。

十月十四日,皇太極再遣俘獲的明參將姜新前往招降祖大壽,是為皇太極第六次招降書。這一次,祖大壽率眾官出城,與姜新揖見。祖大壽遂遣遊擊韓棟與姜新同到後金軍大營,覲見皇太極。當晚,皇太極遣巴克什達海、庫爾纏與姜新,復送韓棟入大淩河城。二十三日,皇太極命系書於矢,射入大淩河城內,是為第七次招降書。祖大壽養子祖可法向皇太極請進北京、山海的奏本

此書重申:“或因誤聽爾官長誑言,以為降我亦必被殺。夫既降我,即我之臣民,何忍加以誅戮!況誘殺已降,我豈不畏天耶!”祖大壽令張存仁口誦皇太極來書。當夜三更密遣劉毓英約張存仁到南門城樓內,兩個人密談有關事宜。史書沒有留下記載,根據其他材料推斷,兩人談的可能是投降條件。此時祖大壽降志始決,並由張存仁書寫回書。二十五日,祖大壽令他的義子澤潤,把兩函書信系在箭上,自城內射出。請皇太極令副將石廷柱前往親與面議。石廷柱是個漢人,曾為後金造過紅衣大炮。二十六日,後金副將石廷柱、巴克什達海、庫爾纏、覺羅龍什、參將寧完我等到南城下,遣陣獲千總薑桂入城。不久,薑桂同遊擊韓棟和一個隨從出來。韓棟說:“我祖總兵欲石副將過壕,親告以心腹之語。”經過一番周折,商定只石廷柱一人入城,與祖大壽相見。祖大壽提出:“惟惜此身命,決意歸順於上。然身雖獲生,妻子不能相見,生亦何益?爾等果不回軍,進圖大事,當先設良策,攻取錦州。倘得錦州,則吾妻子亦得相見。惟爾等圖之。”石廷柱等回去後,諸貝勒問留在後金軍中祖大壽的義子祖可法為何不降。回答道:“永平兵民,若不加屠戮,則天下之民,聞風歸順。因屠戮降民,是以人皆畏縮耳。”雖有歸順之意,但一時難於決斷!且祖總兵表示:“我等寧死城中,何為使妻子罹禍也!”於是後金派石廷柱等,祖大壽派祖可法等,就祖大壽降後“錦州或以力攻,或以計取”事宜,進行密商。二十七日,祖大壽遣使告知皇太極:“我降志已決!至汗之待我,或殺或留,我降後或逃、或叛,俱當誓諸天地。”他還提出:“我欲令一人,潛入錦州,偵吾弟訊息,倘被執訊,詰出虛實,為之奈何?我親率兵,詐作逃走之狀何如?”(《清太宗實錄》卷十)

二十八日,大淩河城內各官,皆與祖大壽同謀歸降,惟獨副將何可綱不從。祖大壽做了一件對不起生死與共僚友的愧疚之事:

大壽執之,令二人掖出城外,於我(後金)諸將前殺之。可剛(綱)顏色不變,不出一言,含笑而死。城內飢人,爭取其肉。(《清太宗實錄》卷十)

關於何可綱之死,他們編造假材料奏報:“初未潰前一日,凌城食盡。副總兵何可綱語大壽曰:‘子可出慰閣部,我當死此!’自為文以祭,遂死之。”(《崇禎長編》卷五一)後來明廷瞭解了情況。直隸巡按王道直疏奏:“淩河之困,獨副總兵何可綱,大罵不屈,死無完膚。其正氣萬夫不惴(zhuì),而忠心千古為昭。”(《崇禎長編》卷五三)

祖大壽殺副將何可綱後,派人到後金軍大營。雙方盟誓。皇太極等誓曰:“凡此歸降將士,如誑誘誅戮,及得其戶口之後,復離析其妻子,分散其財物、牲畜,天地降譴,奪吾紀算。若歸降將士,懷欺挾詐,或逃或叛,有異心者,天地亦降之譴,奪其紀算。”祖大壽等誓曰:“祖大壽等,率眾築城,遇滿洲國兵,圍困三月,軍餉已盡,率眾出降,傾心歸汗。”(《清太宗實錄》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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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講 大壽降清(5)

盟誓天地後,當用何計,以取錦州?當夜,祖大壽親到後金大營,皇太極張燈列炬,出幄迎接。祖大壽要跪,皇太極不讓,雙方行抱見禮。入帳後,祖大壽說他的妻子在錦州,請為內應,裡應外合,共圖錦州。此事,史載:“大壽言妻子在錦州,請歸設計,誘降守者,遂縱歸。”(《清太宗實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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